第433章 公私合營加速
何雨柱還真就打算去婁家看看,
當然他倒是對婁家公私合營的事情不怎麼感興趣,他是想去看看婁家有什麼變故沒有,
「成表叔,我明兒個就去婁家看看。」
第二天來到婁家,何雨柱倒是沒著急帶婁曉娥出去玩,而是一邊跟婁振華下棋一邊問起了公私合營的事情,
「婁叔,我怎麼聽表叔說你們家的產業全部都公私合營了呢,
政務院不是說要循序漸進嘛,怎麼現在一下子推進得這麼快?」
聽到何雨柱的問題,婁振華放下手中的棋子,抬起頭很是自得的笑著說道,
「是,去年召集我們這些工商業代表談話的時候是這麼說的,是說要循序漸進。
不過計劃趕不上變化,
前段時間政務院又召集我們工商業代表談話,說要開始著手制定《公私合營工業企業暫行條例》。
談話以後,我一看上面開出那麼豐厚的條件就知道他們的決心很大,
而且上面做了這麼大的讓步已經很有誠意了,
再加上去年加工訂貨的事情,我就知道這個公私合營根本就不是我們這些人能夠阻止的,
所以乾脆一狠心就帶了這個頭。
雖然家裡的產業頭上多了些公公婆婆,但也不是沒有好處,
這可是我事先沒想到的。」
聽婁振華說起這個,何雨柱心說難怪婁家能夠在北平安然無恙這麼多年,
這兩位同志分別接見了婁振華,婁家作為榜樣在北平自然穩如泰山。
他剛想到這裡就聽婁振華十分輕鬆的說道,
「柱子,你不知道前一段時間跟軍管會一起估算我們婁家的資產、劃分工廠和商鋪的股份可是把我給累壞了,
9月2號的時候甚至還去政務院旁聽了一次大會見證了《公私合營工業企業暫行條例》的表決通過,
柱子你看著吧,以後公私合營的速度肯定會越來越快的。」
既然知道婁家沒有因為出現什麼變故,公私合營的事情何雨柱也就不怎麼在意,
正如婁振華說的那樣,大勢所趨、無可阻擋。
他現在感興趣的是婁家到底有多少家底兒,看看這婁半城的名號到底有多少含金量,
「婁叔,伱說這個條例規定的條件非常豐厚,到底是怎麼個豐厚法?
還有你們婁家到底有多少家產,居然能忙這麼久?」
剛問完,何雨柱隨後又補充道,
「婁叔,我可沒打你們家財產的主意啊,就是單純的好奇而已。」
見何雨柱專門提起這個,婁振華不在意的擺了擺手,
「行了,我還不知道你的性格嗎,知道你不貪圖這些東西,我也沒往那方面想。
上面的條件嘛也確實很豐厚,
什麼和平贖買、保護私人股份的合法權益、有限責任、組建董事會之類的,
至於我們家有多少家產,我自己以前也不太清楚,也是這次軍管會估算股份才搞清楚的,
軍管會給我估了100個億呢,這可是好大一筆錢。」
這個第一套人民幣的100億就是明年第二套人民幣的100萬,
聽著不是太多,但架不住這年頭的錢值錢啊,
年初發行的1954經濟建設公債全年才發行了6萬億,相當於婁家占了六百分之一,
如果按照現在銀行1萬元人民幣兌換0.6個大洋的比例,可就是60萬大洋。
不過正是因為錢太多,搞得何雨柱還有點擔心,
「婁叔,你們家這麼多錢怕是有點不好弄吧,上面肯定不能一次性拿出這麼多錢,
還有你家這麼多錢,難免不被有心人惦記上。」
聽到何雨柱擔心這個,這次婁振華卻是有點不甘心的說道,
「柱子你多慮了,我們家說是有100億的資產但我並不能拿到這麼多錢,只是擁有這些錢產生的利息,
按照上面統一規定的5%的年息,每年大概是5億元左右,
時間從1956年到1963年也只有7年時間。
再根據四馬分肥的原則,合營企業的利潤在繳稅之後,剩下的那一部分按照企業公積金、企業獎勵金和股東股息紅利三個方面加以合理分配,
我作為董事,跟其他的董事、經理和廠長等高管一起分配股東股息紅利。
但這一部分股息紅利最多只能占全年利潤總額的25%,
分到我手上的更是沒有多少。」
說完以後,婁振華又補充了一句,
「不過好在這個股息紅利不像年息有7年的限制,可以一直拿下去。」
說到這裡婁振華沒再繼續說下去,想來他要麼沒想好怎麼去用這筆錢,要麼就是不想告訴何雨柱,
反正這筆錢燙手得很,既然他不說何雨柱也就不問。
雖然政務院返還給婁家的年息和分紅相比於婁家的資產來說並不多,
但架不住現在大規模的工業化建設,各個工廠的產能急劇擴大,利息分紅在後面要遠遠的超過5%年息,
甚至在1963年年息到期後又繼續延長,直到1966年的9月才停發。
而在這期間政務院向所有資本家支付了30億元、價值18億大洋的分紅和年息,遠遠的超過他們所有資產的總和,
也不算虧待了這些資本家。
但是像婁振華這樣有魄力的終究只是少數,
當何雨柱帶著婁曉娥跟何雨水兩人準備出門去玩兒的時候,有一些人愁眉苦臉的上門拜訪,
「會長,這公私合營我們不參加行不行,
我聽商會的一些人說這是什麼白天敲鑼打鼓,晚上痛哭流涕,
多年心血,一朝付之東流;幾聲鑼鼓,斷送家財萬貫,
感覺這不是什麼好事啊!」
「就是啊會長,咱們辛辛苦苦打拼這麼多年,有些甚至是幾代人的家業,
這一下要公私合營,我們有點接受不了!」
婁振華知道這些人之所以來找他,其實就是想讓他當出頭鳥帶頭反對,
不過以婁振華的精明,怎麼可能幹這樣的傻事,
「條例裡面不是說得很清楚嘛,公私合營全憑大家自願,你們不想合營就不合營嘛,上面又不會拿你們怎麼樣。
但我作為咱們北平商會的會長,有責任帶這個頭響應政務院的號召,
你們就不要來勸我了。」
1954年9月2日,政務院通過《公私合營工業企業暫行條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