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哥,咱都等了兩小時了,這上面也該完事了,10:00正是人少的時候,咱哥們也動手吧。【Google搜索】」
旅館樓下,幾個小混混縮在一間小房間裡,正守在樓梯口。
「剛好把那男的做了,那個叫張斐的小娘們長得倒是挺漂亮的,到時候咱哥幾個再享受享受。」
一個瘦高個正一臉得意的想像著美事。
大哥阿海正處著眉頭,神情專注地聽著外面的動靜。
那傢伙,可是他們的主要目標無論發生什麼都不可能讓那傢伙跑了。
按照上面僱主的要求。
是要等樓上楊凌跟張斐玩夠之後,證據什麼的都已經留下來了。
等到那時候再衝上去。
然後把他們兩個偽裝成殉情自殺的現場。
一來神不知鬼不覺的把楊凌給除掉。
二來這地方連個監控都沒有,誰想查也查不到他們頭上。
再說,楊凌這個人膽大包天,敢跟老闆的秘書在一起鬼混,也沒有人敢救,這個事情上有多嚴重的追查。
一切都已經安排妥當了,而且現在小魚兒已經上鉤。
楊凌跟張斐已經在上面待了有一個多小時了,他們兩個要說做什麼事兒,肯定該做的都做了吧。
現在衝上去應該是證據全部都已經留存下來。
阿海再聽了一會兒,聽著樓上沒動靜,應該是已經睡下了。
於是阿海揮了揮手,帶著兄弟們出了門。
老闆娘剛從門外走進來,看到阿海他們幾個。
阿海瞪了老闆娘一眼,老闆娘,雖然臉上露出厭惡的表情,但是也不敢招惹這幾個人。
也就乖乖的退了出去,假裝什麼都沒看到。
阿海帶著幾個兄弟,慢慢的摸上了樓。
來到了楊凌跟張斐的包間外面。
用手重重一按。
卻發現裡面已經反鎖了。
按照他們之前說好的。
等會兒之後阿海就會帶人上來,到時候張斐眼睛機靈一點給他們留個門,讓他們能夠進去。
「這小娘們兒辦事真不靠譜!」
阿海皺著眉頭咒罵了一頓。
早知道就不能相信這些女人,明明事情都已經說好了,結果那現在被人給堵在外面。
「大哥,現在咋辦?」
小弟也一臉迷茫的看著阿海。
阿海沒好氣兒的咒罵說。
「你腦子有病啊?」
「這門鎖著呢,你就不會上去把門撞開,要你有什麼用?」
幾個小弟被臭罵了一頓,乖乖的上前去撞門。
還沒說這門,雖然看著弱不禁風的,但是有這個底子,在這架子還挺厚的,一時半會兒竟然還撞不開。
阿海看著小弟們在這動作十分笨拙的撞門,心裏面著急也沒辦法。
氣沖沖的就跑到樓下。
「老闆娘!」
老闆娘不情不願的從門外走了進來。
「你有什麼事。」
「你們這門鑰匙在哪兒呢?」
「先生,我們這兒客房的門鑰匙從裡面鎖上,外面鑰匙可是打不開的。」
「那你們這還有別的路可以走嗎?想從這齣去是不是就這一條路?」
老闆娘如實回答說。
「我們這房子就建在懸崖邊上,你要是不怕死,你也可以試著從外邊下去。」
阿海心情正不好呢,又被老闆娘這麼懟,狠狠的罵。
「老子問你什麼答什麼,哪來那麼多屁話!」
樓上還在傳來哐哐的撞門聲。
也不知道是自己那幾個手下實在是太笨拙了,還是因為那扇門實在是太厚了。
就這么半天還沒撞開。
那房間裡面也沒動靜,也不知道楊凌他們兩個現在是不是還在裡面,還是說已經逃之夭夭了。
不過應該不可能。
今天旅館他們可是事先挑好。
就這個地方對面就靠著懸崖,你要是想不開從懸崖那裡跳下去的話,那肯定是死路一條,根本就沒有活下來的可能性。
所以說楊凌他們兩個一定還在房間裡面。
既然把他們堵在那兒了,那拿掉他們兩個小命這件事情,也不過就是時間問題罷了,也沒有那麼著急。
「都給我使點勁兒!」
「沒吃飯是不是?要是10分鐘之內再撞不開,我把你們全都丟下去餵鯊魚!」
林曉文,怎麼也沒想到這麻煩事,竟然一件接一件的湧上來。
真是煩透了。
之前楊凌通過法院那邊發錯傳票,警告他們創科電子,再不允許生產起源科技的原創產品。
也就是說把mp3的生產權完全的剝奪了回去。
林曉文直接就把這玩意兒無視了。
你楊凌算什麼東西,你說不能生產就不能生產。
再說那楊凌馬上就已經快是半截身子要入土的人了,就那種人說話,你有什麼必要搭理他嗎?
林曉文對於那事是不怎麼在意的。
可是讓林曉文非常鬱悶的是,楊凌這傢伙的招數可不止一招。
前面剛剛給他們發出律師函禁止創科生產mp3。
後腳又從什麼彩蝶音樂公司裡面又來了一張單子。
那張單子就更嚴重了。
彩蝶音樂公司的法務部立刻給創科發出了通告。
告知他們,現在他們公司出廠那些mp3上面所攜帶的固定音樂。
全部都涉及侵權行為。
涉及的量非常大。
如果全部清算的話,可能要面臨高達3000萬的賠償。
彩蝶公司目前的要求是讓他們立刻下架全部侵權的音樂。
然後賠償500萬元就當是把這件事情給了了。
那可是500萬。
雖然在林曉文眼裡,500萬可能算不上什麼大錢。
可是這平白無故的就丟出這麼多錢出去,這誰受得了。
更何況之前他們都是白拿白用,就音樂版權這個東西誰聽說過還要花錢。
他楊凌不就是做免費音樂起家的嗎?做這麼久做成了全國最大的一家音樂公司了,結果到現在都沒有人想著去起訴楊凌。
這邊倒好。
自己剛跟楊凌的起源科技解除了關係之後。
那邊音樂公司立刻就發來了這樣的通告。
而且語氣還非常的蠻橫。
好像那個意思是,他們要不立刻停止侵權行為的話,那馬上就能夠把他們告上法庭。
這事兒林曉文以前在國內受過這樣的氣啊。
「想都別想!」
「這種都不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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