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1章 準備動手

  「海哥,咱都等了兩小時了,這上面也該完事了,10:00正是人少的時候,咱哥們也動手吧。【Google搜索】」

  旅館樓下,幾個小混混縮在一間小房間裡,正守在樓梯口。

  「剛好把那男的做了,那個叫張斐的小娘們長得倒是挺漂亮的,到時候咱哥幾個再享受享受。」

  一個瘦高個正一臉得意的想像著美事。

  大哥阿海正處著眉頭,神情專注地聽著外面的動靜。

  那傢伙,可是他們的主要目標無論發生什麼都不可能讓那傢伙跑了。

  按照上面僱主的要求。

  是要等樓上楊凌跟張斐玩夠之後,證據什麼的都已經留下來了。

  等到那時候再衝上去。

  然後把他們兩個偽裝成殉情自殺的現場。

  一來神不知鬼不覺的把楊凌給除掉。

  二來這地方連個監控都沒有,誰想查也查不到他們頭上。

  再說,楊凌這個人膽大包天,敢跟老闆的秘書在一起鬼混,也沒有人敢救,這個事情上有多嚴重的追查。

  一切都已經安排妥當了,而且現在小魚兒已經上鉤。

  楊凌跟張斐已經在上面待了有一個多小時了,他們兩個要說做什麼事兒,肯定該做的都做了吧。

  現在衝上去應該是證據全部都已經留存下來。

  阿海再聽了一會兒,聽著樓上沒動靜,應該是已經睡下了。

  於是阿海揮了揮手,帶著兄弟們出了門。

  老闆娘剛從門外走進來,看到阿海他們幾個。

  阿海瞪了老闆娘一眼,老闆娘,雖然臉上露出厭惡的表情,但是也不敢招惹這幾個人。

  也就乖乖的退了出去,假裝什麼都沒看到。

  阿海帶著幾個兄弟,慢慢的摸上了樓。

  來到了楊凌跟張斐的包間外面。

  用手重重一按。

  卻發現裡面已經反鎖了。

  按照他們之前說好的。

  等會兒之後阿海就會帶人上來,到時候張斐眼睛機靈一點給他們留個門,讓他們能夠進去。

  「這小娘們兒辦事真不靠譜!」

  阿海皺著眉頭咒罵了一頓。

  早知道就不能相信這些女人,明明事情都已經說好了,結果那現在被人給堵在外面。

  「大哥,現在咋辦?」

  小弟也一臉迷茫的看著阿海。

  阿海沒好氣兒的咒罵說。

  「你腦子有病啊?」

  「這門鎖著呢,你就不會上去把門撞開,要你有什麼用?」

  幾個小弟被臭罵了一頓,乖乖的上前去撞門。

  還沒說這門,雖然看著弱不禁風的,但是有這個底子,在這架子還挺厚的,一時半會兒竟然還撞不開。

  阿海看著小弟們在這動作十分笨拙的撞門,心裏面著急也沒辦法。

  氣沖沖的就跑到樓下。

  「老闆娘!」

  老闆娘不情不願的從門外走了進來。

  「你有什麼事。」

  「你們這門鑰匙在哪兒呢?」

  「先生,我們這兒客房的門鑰匙從裡面鎖上,外面鑰匙可是打不開的。」

  「那你們這還有別的路可以走嗎?想從這齣去是不是就這一條路?」

  老闆娘如實回答說。

  「我們這房子就建在懸崖邊上,你要是不怕死,你也可以試著從外邊下去。」

  阿海心情正不好呢,又被老闆娘這麼懟,狠狠的罵。

  「老子問你什麼答什麼,哪來那麼多屁話!」

  樓上還在傳來哐哐的撞門聲。

  也不知道是自己那幾個手下實在是太笨拙了,還是因為那扇門實在是太厚了。

  就這么半天還沒撞開。

  那房間裡面也沒動靜,也不知道楊凌他們兩個現在是不是還在裡面,還是說已經逃之夭夭了。

  不過應該不可能。

  今天旅館他們可是事先挑好。

  就這個地方對面就靠著懸崖,你要是想不開從懸崖那裡跳下去的話,那肯定是死路一條,根本就沒有活下來的可能性。

  所以說楊凌他們兩個一定還在房間裡面。

  既然把他們堵在那兒了,那拿掉他們兩個小命這件事情,也不過就是時間問題罷了,也沒有那麼著急。

  「都給我使點勁兒!」

  「沒吃飯是不是?要是10分鐘之內再撞不開,我把你們全都丟下去餵鯊魚!」

  林曉文,怎麼也沒想到這麻煩事,竟然一件接一件的湧上來。

  真是煩透了。

  之前楊凌通過法院那邊發錯傳票,警告他們創科電子,再不允許生產起源科技的原創產品。

  也就是說把mp3的生產權完全的剝奪了回去。

  林曉文直接就把這玩意兒無視了。

  你楊凌算什麼東西,你說不能生產就不能生產。

  再說那楊凌馬上就已經快是半截身子要入土的人了,就那種人說話,你有什麼必要搭理他嗎?

  林曉文對於那事是不怎麼在意的。

  可是讓林曉文非常鬱悶的是,楊凌這傢伙的招數可不止一招。

  前面剛剛給他們發出律師函禁止創科生產mp3。

  後腳又從什麼彩蝶音樂公司裡面又來了一張單子。

  那張單子就更嚴重了。

  彩蝶音樂公司的法務部立刻給創科發出了通告。

  告知他們,現在他們公司出廠那些mp3上面所攜帶的固定音樂。

  全部都涉及侵權行為。

  涉及的量非常大。

  如果全部清算的話,可能要面臨高達3000萬的賠償。

  彩蝶公司目前的要求是讓他們立刻下架全部侵權的音樂。

  然後賠償500萬元就當是把這件事情給了了。

  那可是500萬。

  雖然在林曉文眼裡,500萬可能算不上什麼大錢。

  可是這平白無故的就丟出這麼多錢出去,這誰受得了。

  更何況之前他們都是白拿白用,就音樂版權這個東西誰聽說過還要花錢。

  他楊凌不就是做免費音樂起家的嗎?做這麼久做成了全國最大的一家音樂公司了,結果到現在都沒有人想著去起訴楊凌。

  這邊倒好。

  自己剛跟楊凌的起源科技解除了關係之後。

  那邊音樂公司立刻就發來了這樣的通告。

  而且語氣還非常的蠻橫。

  好像那個意思是,他們要不立刻停止侵權行為的話,那馬上就能夠把他們告上法庭。

  這事兒林曉文以前在國內受過這樣的氣啊。

  「想都別想!」

  「這種都不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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