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允貞的事情到底算不算醜聞呢。
明星吃下了保護動物,這種事情好說不好聽。
究竟是不是在知情的情況下吃下的?雖然要有法律來評判,但眼下有一件事是肯定的,那就是裴允貞的麻煩大了。
首先就是他代言的那些品牌,出於形象的考慮要和他做切割,如果事情的發展真的判定裴允貞有罪的話,那麼很可能他會賠付一大筆的決心乃至他整個職業生涯賺到的錢都不夠。
而另一方面更麻煩的就是泰國的牢獄之災。
視頻就發布在網上,可以說是證據確鑿。
而現在裴允貞被強制關押在泰國的看守所里。
等待著法律的程序。
陳青峰只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就決定飛往泰國親自解決這件事情。
他不是精蟲上腦,而是覺得這件事情是讓自己名聲大振的一個好機會。
在一個整個韓國都非常有名氣的女偶像深陷牢獄之災的時候。
沒有人能夠對他施以援手,如果陳青峰能夠成功地把人帶回韓國,那意味著什麼,意味著,陳青峰可以好好的在公眾面前刷一波好感。
於是陳青峰搭乘航班飛到了曼谷這邊。
而與此同時,早早等在看守所外面等待著裴允貞屈服的那名順洋集團分公司的負責人,則失望地看到那些警察把彭允珍從一群犯罪嫌疑人關在一起的牢房轉移到了單獨的房間。
「怎麼回事,為什麼那個女孩突然被帶走了?」
「我也不知道,要問的話,你就問曼谷警察局那邊吧!」
「曼谷警察局,我不是花了錢讓你們嚇唬嚇唬他嗎?你能把她轉移到單間……」
「你閉嘴,你花的錢只能買到那麼一點點時間,我們答應你的都做到了!」
警察上前一把推開了順陽集團分公司的負責人。
而與此同時,兩架飛機還在陸續趕往曼谷這邊。
一個是精蟲上腦的徐家外戚,另一個則是趕來救人的陳青峰。
早上隨著一前一後兩架航班陸續降臨在了曼谷機場。
陳青峰也拎著簡單的行李,一個人從飛機上下來,然後來到了外邊。
很快他就在接機的人中看到了尹太柱的身影。
「我在這邊,這個時候也就你能幫我們了,我都不知道說什麼好!」
「裴小姐怎麼樣了?」
「昨天晚上你放下電話之後,沒過多久,他就被轉移到單人牢房去了,另外律師也獲得了許可,今天可以去看他,要是沒有你,我真不知道該如何應付這樣的局面!」
「韓國那邊情況是不是更嚴重,我今天下飛機,看了一下手機上的新聞,說是有不少公司都等著他和裴允貞解約……」
「哎!要是定罪的話,一輩子都完了!你是不知道那些藝人,雖然說一個個看起來很風光,可背地裡不知道受了多少委屈,我們家允真,不過是想有尊嚴地在這一行生存下來,結果就遭到了報復!」
「你說什麼,她遭到了報復?」
「是順陽集團的人,聽說好像是順陽集團創始人的侄孫,在順陽娛樂擔任社長,本來像HM公司這樣的娛樂公司就要從順陽集團拿走不少的GG訂單,不然根本沒法生存下來,那個傢伙一直對裴允貞有非分之想,之前就幾次,向公司施壓,要求裴允貞成為他的情人……」
「事情已經違法了吧?沒想過去告訴他嗎?」
「怎麼可能, HM公司的負責人就連順陽集團旗下順陽電子的一個部長都不敢得罪,更何況是順陽集團創始人的侄孫……」
陳青峰大致的聽明白了,也終於知道了隱藏在韓國那些娛樂新聞之下背後的情況。
果然這次的事情比較棘手,但也比較卑鄙。
陳金峰想起了前一陣子在順陽酒店遇到的徐藝珍。
如果他能順利地把裴允貞帶回韓國,那他就會成為甘冒風險在海外營救同胞的英雄。
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
忘記是哪一年,好像是在東南亞某個國家突然發生了一場海嘯,當時美國和中國的救援隊我都趕到了當地立刻撤走了自己的同胞,最後日本也派來了援助的隊伍,只有韓國外交部居然要求當地的公民向其他國家的使領館求助。
事情被曝光之後,引起了國民極大的憤怒,因為外交部門花的每一分錢都是來自於國民的稅金。
所以在海外營救同胞這件事兒,起碼在陳青峰看來是特別的容易刷好感。
除此之外,說不定那個裴允貞也會因此而感動。
當然這些都是畫外音了!
過去的文人雅士喜歡自己的風流韻事流傳於世,當然有一些人會不會打上輕浮的標籤,但千百年後,這些人反而被人人當作是一種風流瀟灑的感覺。
在韓國這邊,陳青峰首先沒有道德的約束,因為他既沒有公開的戀人,也沒有婚姻配偶,無論他追求誰都是合理合法的。
現在陳青峰最大的問題是如何從?韓國上百名檢察長中脫穎而出。
只有名氣才能換來更大的地位。
你能想像嗎?在韓國一個家喻戶曉人人都知道的檢察長居然被那些人調到了遠離首爾的地方。
說實話,巨大的名氣帶來的是一種非常重要的資源。
不然那些政客為什麼拼了命地想讓別人記住自己。
這些打算陳青峰當然不能跟別人說。
坐在車上,他一邊傾聽著尹太柱關於事件經過的敘述,在心裡也有著自己的打算。
這個案子,從情況上來說,一定要咬死了,裴允貞當時並不知道,但是保護動物的刺身。
雖然現場有巨大的貝殼作證,但是吃進嘴裡的東西,誰又能保證真的是硨磲的肉呢?
只要咬死了這一點,那責任就全都到了那些廚師的身上。
陳青峰雖然不熟悉泰國的法律,但各國的刑法其實都有一個基本的通則。
大部分學法律的學生都是從刑法通則開始學起的。
通則講述的是規矩,而不是具體的法條。
如果非要說的話,具體的法條更像是一個又一個的例句,而通則則像是語言中的語法一樣。
從語法的角度來說,陳青峰覺得裴允貞的案子有得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