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格洛麗亞可不管這一套,在男女之間的事兒上她依舊是那麼自我、那麼主動,然後洪濤就被好一陣酸麻弄得怪叫連連。幸好這裡的房間質量比較好,隔音也做得不錯,否則鄰居真受不了這頓男女聲鬼哭狼嚎,百分百得報警。
由此也給洪濤提了個醒,以後可千萬不能把這位帶回自己家去,格洛麗亞那裡也不成。被街坊鄰居聽見,保不齊就有看自己不順眼的打110報警,平白讓外人看了笑話。
「我從出生到八年級之前一直住在紐約,但在九年級時不得不搬家,那全怪西蒙,就是我父親。他在紐約惹了大麻煩,不光被聯邦移民局告上法庭,還被人當街槍擊。那個傢伙槍法太次,沒有打中西蒙,反倒奪走了我母親的生命!從那時候起,我有兩年左右都不和西蒙說話,直到他向我認錯並去教堂懺悔……」
不靠小藥協助洪濤都屢戰屢敗了,面對被酒精和手捲菸刺激過的於亞楠,下半場肉搏戰況更慘烈,好在不是持久戰,二十多分鐘就結束了。當兩個人氣喘吁吁停止了律動之後,於亞楠不等追問就主動講起了她的家庭。注意啊,不是專門講於世達,而是整個於家,好在不是從她記事開始講。
於世達有個很不錯的家庭,妻子也是美籍華人,和他是法學院的同學,自打於世達進入了紐約一家挺有名的事務所之後,不敢說大富大貴,也算有車有房每年度假的中產了。
但古人云了,不怕沒好事兒就怕沒好人,如果不是一個叫高申義的人出現,於家可能什麼事兒都不會發生,一家三口,不對,按照於亞楠的說法,她母親一直有計劃再要兩個孩子,其中最好有個男孩,這樣一家五口多美滿對吧。
可是就在於亞楠上六年級的時候,高申義出現了。他是誰呢?他是於世達的老同學,不是大學的,是中學的,關係還不錯? 但一直斷了聯繫? 好不湊巧,就在於世達接手的案子裡? 牽扯到了一家中國公司? 而高申義恰好就是這家公司的法人。
老同學在異國他鄉相見,按說應該是好事兒? 對方還事業有成,無論身份地位還是財富? 都應該沒什麼障礙再續友誼? 事實上也是這麼回事兒,兩人很快又成了好朋友,經常用郵件、電話交流,要是於世達去國內出差? 高申義不管多忙? 也肯定要安排吃喝住行。
但沒過兩天,高申義在國內出事兒了,具體是什麼事兒於亞楠也不清楚,反正就聽到父母偷偷商量,決定幫這位高叔叔辦理移民手續? 讓他也到美國來,逃避國內的法律約束。
對於一位在華爾街大律師行任職的於世達來講? 辦這點事兒真不算太難,隨便找了個項目? 就幫高申義辦好了投資移民手續,前後也就一年時間吧? 這位高叔叔全家也搬到了紐約? 而且買的房子比於家還大? 很有錢的樣子。
至於說一位新移民是從哪兒來的那麼多錢,於亞楠根本不懂,也不關心,只記得經常去高叔叔家的游泳池裡玩水,並且在那裡認識艾琳娜阿姨,也就是藍思萍。
當時藍思萍好像還是高申義在國內的員工,也是跟著高家一起移民過來的,走的當然也是於世達的門路,只是沒有住在這片高檔住宅區里,具體住在什麼地方,幹什麼工作,於亞楠依舊不清楚,她當時只是個初中生,整天除了上學、參加冰球訓練,就是追各種體育明星,根本不關心大人們的事情。
這家汽車製造廠就是那時由於世達與高申義合夥創辦的,還真生產過跑車,只是銷量寥寥無幾,然後就被一場訴訟官司給拖垮了。
這個官司是咋引起的呢?兩個字,移民,四個字,投資移民。
自打辦理了高申義的投資移民手續之後,是於世達自己突然開竅了啊,還是高申義旁敲側擊,於亞楠也說不清,反正這兩個人湊在一起就開始琢磨用移民來掙錢了。
在九十年代向美國移民是個很貴的事兒,期間的利潤也非常可觀,如果有誰能幫著辦理手續,一個人少說也得賺十幾萬。於世達本身就是律師,還是華裔,有著無可比擬的優勢。
可是投資移民是有很硬性要求的,靠關係弄過來幾個人都不太容易,更別提大批辦理了。怎麼才能順理成章的取得移民局同意呢?重點就在投資的項目上。
按照美國法律,並不是所有行業都接受投資移民申請的,大部分比較成熟的領域裡都不成,允許投資的項目基本都是坑,不管大坑還是小坑,短期內有盈利前景的很少。
說白了聯邦政府就是要讓新移民買門票,但又不能這麼說,於是變個說法,讓那些心急、有錢的潛在新移民拿錢去幫助美國政府往邊遠偏窮地區投資建設,虧了活該,賺了算運氣。
這玩意於世達必須特別明白,可是他無法控制,想對這些項目有控制力,最簡單的辦法就是自己投資先弄一個,於是這家汽車製造廠就應運而生了,它的資金也不是於世達或者高申義掏的,而是用投資移民的錢。
大概流程就是高申義在國內和香港找客源,說好每人交多少錢,或者叫每人投資都少錢,然後找個比較窮的州,買一塊山羊都懶得去的破地,再和州政府談好條件,準備建廠。
一旦資金到位、汽車廠開建了,這些人就成了汽車製造廠的股東,於世達這邊就可以拿著州政府開具的證明,開始給股東們辦理投資移民手續。
至於說汽車製造廠到底能不能造出汽車來,造出來能不能賣出去,州政府才不管呢,只要你能給州裡帶來稅收、帶來工作崗位就成,反正那塊破地荒著也是荒著,白給都沒人要。
投資移民的人呢也不關注汽車廠死活,他們心裡也明白,啥股東啊,就是個藉口,想辦投資移民就得出血,這筆錢怎麼也是躲不掉的,只要能把移民手續辦下來,追加投資都認頭!
這個招兒看著挺簡單,為啥之前就沒人用呢?真不是大家沒想到,而是具體實施起來難度挺大的,但凡不是精於各種法律條文的律師親自操作,換個別人,就算有這個想法也辦不利落。
就算能辦利落美國這邊,要是沒有高申義這樣熟悉國內情況,又有一大群富人朋友的合作夥伴,照樣玩不轉。在九十年代就能拿出幾十上百萬美元、又非常想移民的國人談不上很少,那也不是隨便就能找到的,找到了還得取得一定的可信度,並不容易。
可惜好景不長,這筆買賣幹了幾年之後,美國政府的移民政策突然有了大改動,原本允許的項目突然被取消了,於世達弄的汽車製造廠就包括在其中。
這下於世達和高申義傻眼了,還有一堆交了錢沒辦完手續的投資人等著呢,退錢都沒法退,這些人基本都已經居家遷往了美國各地,恨不得把國內很多產業也處理完了,你突然說手續辦不下來了,人家能幹?
可不干也沒轍,美國政府的法律別說於世達,華爾街所有律師事務所加起來也扛不動,事情就這麼耗著,結果就是紙包不住火,終於有投資者眼見身份拿不到,錢也打了水漂,開始聯合在一起把這家汽車製造廠告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