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某盧書

  朋友寫了本《在霍格沃茨抽卡的日子》。

  剛上完三江,幾天後,某盧就出了本《霍格沃茲:我靠抽卡活下去》。

  從簡介到正文。

  一字不刪,一字不改。

  當然,除了書名和作者名。

  連論文尚且知道要改變語法,我不信,也不想,某盧的搬運工,居然會下作兇殘到這種地步。

  連某閣都知道,複製了以後,要用原作者的筆名和書名,尚且能夠尊重版權。

  可是,在某盧,只要改個名,這一切的利益,就都歸了抄襲者。

  舉報信寫了上百封,均石沉大海。

  想去某盧評論,發現居然要充錢綁手機。

  這就是鼓吹支持正版,維護版權的某盧?

  如此猖狂,上行下效!

  望法務,重拳出擊,否則何人還敢寫書,何人不覺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