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Encore②·爺爺泡的茶

  第294章 Encore②·爺爺泡的茶

  前言:

  我念過去世,無量無數劫。

  黑德蘭的暴動只持續了短短三十分鐘,教祖的哨兵們傳遞謠言,給囚犯們發武器送鑰匙,戰幫之間針對越獄行動引發的挫傷亂象被幾位頭領用一句話消解了。

  「呆在風雨飄搖的零號站台,為癲狂蝶教團賣命,還不如留在大酒店裡過日子呢。」

  有時候你不得不感嘆電子遊戲的魅力。

  它與其他奶頭樂項目一樣,不光能消磨人的意志,也可以讓任何嚴肅的、恐怖的、烈度極高的仇恨和欲望,都變成平安喜樂的生活。

  幾乎在第一時間,暴龍勇士幫和隼幫的恩怨都在一場械鬥里打完,洪門會盟講武堂的人們就站出來當和事佬,最終把受傷的重刑犯都送去治療。

  老管家愛德華和林克一起走出門去——

  ——衣帽間的《農神吞噬其子》已經換下來,掛上一幅新的畫作,叫《自由引導人民》。

  鬍子花白的吸血鬼與門衛大爺有一句沒一句的聊著。

  愛德華說:「勞倫斯·麥迪遜的六個幹部死的差不多了,就像農神吃掉的六個孩子。」

  林克說:「還有兩個重刑犯沒死呢。從咱們這裡逃出去的。」

  愛德華悵然若失,望著天上漸漸遠去的太陽,從大堂門廊往外走:「杜蘭和茜茜嗎?」

  林克點點頭:「她們會回來服刑嗎?」

  愛德華:「恐怕沒這個機會,和勞倫斯有關係的人們,大多都得判死刑。」

  林克:「真可惜。」

  愛德華:「怎麼?你還想著咱們監獄裡能舉辦一場新的婚禮?」

  林克:「捷琳娜和傑洛做的蛋糕很好吃,我想再吃一次。」

  愛德華:「嘿嘿.」

  林克:「你犯了什麼罪?老朋友?我在這裡與人們談情說愛,把黑德蘭和外邊的人們連結起來,在這個崗位上待了很多很多年——我很好奇,像伱這個年紀的授血怪獸,怎麼會甘心留在這裡?」

  愛德華:「事情很簡單——你要聽嗎?」

  林克:「不會冒犯到你吧?」

  愛德華:「我的年紀都能當你爺爺了,小林克,雖然你也是鬍子花白頭髮掉光的樣子——卻連一聲[您]都不肯喊出來,這本身就是一種冒犯。」

  林克裝腔作勢:「不會冒犯到您吧?」

  愛德華大笑著,露出四顆獠牙:「哈哈哈哈哈哈!當然不會!」

  林克沉默著——

  ——等待老朋友去說說自己的過往,雖然這在黑德蘭算忌諱。

  畢竟大家進監獄的時候,只要不說自己犯了什麼罪過,就能得到別人的尊重,畢竟這些人渣只會比自己如何狠厲,如何猖獗,如何對受害人施暴,若是哪位真的因為私藏色情光碟就送進黑德蘭里來,大家聽見這位英雄敘述往事時,也會有種莫名其妙的尷尬。

  「我在美洲的一個小鎮子生活,那地方很荒涼,很落後,叫明斯頓,很多地方都叫明斯頓,你也不用在意它到底是哪兒。」愛德華如此說:「在我年輕的時候,有許多土匪惡霸,各個州之間的法律不一樣,治安官管不過來的事情,就要貼懸賞,州政府會僱傭邊境仲裁者,專門清剿荒野中的劫匪強盜。」

  林克:「你曾經當過警察?」

  愛德華:「不,我只是個邊境仲裁者,不是合乎法理的警察。」

  這麼說著,老愛德華比著手勢,就像是抱住一個沉甸甸的大寶箱,笑嘻嘻的說。

  「油水很多,你明白的,邊境仲裁者不像治安官,我們可以自由打獵,有殺人執照。」

  林克恍然大悟:「哦哦哦」

  愛德華點點頭:「遇上厲害的劫匪,說幾句漂亮話就糊弄過去,夥同劫匪一起作案,遇見軟弱的小賊,立刻變成正義使者,拿著他們的人頭去領賞,若是碰見落單的游商或淘金客,他們就會變成我的盤中餐——這是我以前賴以為生的工作,我自認為自己做得還不錯,還能活著與你說起這段故事。」

  林克:「你是怎麼變成授血怪獸的?」

  「明斯頓的冬天很難過。」愛德華抓住重點說:「在印第安人的傳說中,糧食不夠過冬的時候,會有吃人的魔鬼出沒——那些鹿角大魔鬼喜歡人肉,其實是餓得失去神智,吞噬同族的食人魔。」

  回到了一百多年前的美國,愛德華決定從頭開始說。

  「當時縣政廳要邊境仲裁者趁著冬天去山裡圍獵,出賞金徵收野豬肉和灰熊肉。我鬥不過這些猛獸,就回到老家休息,當時我的右腿膝蓋中了一槍,有暗傷,走不了多遠。」

  「去酒館買藥的時候,就有個十二歲的小姑娘,她叫潘妮——和甜湖城的紋身小妹同名,很巧。」

  林克:「哈哈哈哈.所以你見到潘妮總會給她帶點糖?」

  愛德華先是笑著說。

  「下回帶旺仔QQ糖,她突然喜歡中國的小零食了,最近還在研究紋漢字的手藝,但是她中文不好——上回看見囚犯腦門上的[愛]字時,我就覺著她是不是看多了火影忍者。」

  林克:「那肯定不行——日本和中國還是有區別的。」

  愛德華:「確實不行,你知道怎麼在最短時間內激怒一個中國人嗎?」

  林克:「願聞其詳?」

  愛德華:「當著他的面,喊他作日本人。」

  林克:「哈哈哈哈哈哈哈」

  愛德華接著說:「別打斷我,老小子。我得接著往下說,我說到哪裡了?」

  林克提醒道:「就潘妮,一百多年前的潘妮,說到這裡了。」

  「哦對!潘妮當時要我買下她。用十六刀,買下她。」愛德華開玩笑似的說:「一個十二歲的女孩子,像一朵含羞待放的月季。」

  林克:「我的天哪.你不會.」

  愛德華笑著揮了揮手:「我殺人放火無惡不作,那不是我的錯,那都是照著州政府的調令來做,不這麼做我就會餓死——比我更厲害的仲裁官會射碎我的膝蓋,搶走我辛辛苦苦抓來的罪犯,奪走他們的屍體去領賞。」

  「可是我對付不了這個小姑娘,林克——你明白嗎?我認為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我們會照顧孩子,會教導孩子讀書認字,讓他們繼續生存下去。記得我們是如何活著的,要比我們活得更好。」

  林克作著深呼吸,偏過頭看著老吸血鬼。

  愛德華接著說。

  「我問潘妮——」

  「——你為什麼要賣身呢?」

  「潘妮就說——」

  「——母親病重,父親去聖弗朗西斯科淘金,爺爺在堪薩斯的綠地賣奴,就再也沒有回來,或許是遭了強盜。她不想賣身接客,看見我這麼一個又高又大的小伙子,卻傷了腿,一定需要女人照顧,就想把自己賣了。」

  「我接著講——你才十二歲呀,不能當我的新娘子。」

  「潘妮不服氣,卻只會一個勁的哭,如果找不到錢,就沒辦法去救她的母親了。」

  「我想這是一筆賠本的買賣,要是我被這小娘皮拽住,再也走不出明斯頓——這倒了血霉的膝蓋能讓我窩囊的活著,連農活都干不好。」

  「可是我沒得選,仿佛膝蓋有了自己的想法,我往酒館門外走,它就越來越不聽話,我往酒館二樓去,上樓梯時它都開始發潮發熱,有血灌進關節里,直到我推開二樓卡位的彈簧門。把潘妮抱出去,與她一起回到家裡,背上她母親闖進風雪,花錢雇了一輛馬車——要馬夫帶我們去最近的狐狸集市找醫生。」

  林克:「她媽媽還好嗎?」

  「幾乎沒救了。現代醫學叫肺結核,是絕症。」愛德華搖搖頭,抿著嘴:「我的擔心是對的,果然有攔路虎在等著我們——冬獵壓縮了匪幫的活動範圍,邊境仲裁者和治安官們跑去山裡,也想把躲在山坳里的土匪們一網打盡,他們不光想吃熊肉,要更多的錢來買火雞過聖誕節。劫匪無路可逃,就得跑出大山,去城鎮周邊找食吃。」

  「我遇上兩撥劫匪,和這些人血戰,我想我真是發癲了,怎麼會為了這對孤兒寡母做出如此危險的舉動,馬夫死的最早,我前腳去車裡給他找鼻煙壺,回過頭來他人就不見了——許是被一槍打死,掉到路邊的泥地里,一點動靜都沒聽見。」

  「我不記得自己殺了多少人,肯定不超過十六個,因為我的子彈只有二十一顆——為了給潘妮籌到十六刀,我把點三零三賣了,手邊能用的子彈就這麼多。」

  「他們是一個一個來的——先來了七個人,後邊應該更多。」

  「事情結束之後,我不記得自己是不是中了槍,或許中了兩槍,肚子和左眼疼得要命,馬夫不見了,我得接著趕路。」

  「風雪實在太大,狐狸集市有個大馬戲團,我就記得這件事——跟著遠方的氣球和燈火走,一定能走到那裡。」

  「我往腦門一摸,就帶下來不少紅彤彤的冰渣子,或許我要死了吧——這就是最好的結果。」

  「我在想,我幹了那麼多壞事,也幹了那麼多好事,像是投硬幣一樣,或許會死在這些好事壞事裡——最後死在潘妮手裡,也許是幸運的。」

  「我和這個小姑娘說了很多很多,從兜里搜出來一大把通緝令,與她講——這些案子都是我做的,但是縣政廳的人不知道,我偷偷扯下通緝令,只怕有一天東窗事發,現在它們都有用處,提著我的腦袋去領賞,能拿到不少錢。」

  「潘妮不肯要,她只知道哭。」

  「屍體把食人魔引來,有個怪物跟了我們一路,離狐狸集市還有兩百多尺的時候,它終於確定我虛弱僵死,沒有任何反抗能力,許是身後的劫匪的屍首凍得比醃肉還僵,它下不去嘴,要吃一口熱的。」

  「我又提起精神和它作戰,沒有子彈了,就與它互相撕咬扭打,醒來時就變成了吸血鬼。」

  林克:「後後來呢?」

  愛德華沉默了很久很久,最終說。

  「我在狐狸集市的巫毒醫生照顧下醒過來,潘妮和她母親都不見了,這個臭娘們騙了我。我去縣政廳查案,才知道她回去撿了那些強盜的屍首,掙了五百多刀!」

  林克驚訝的說:「她母親呢?!」

  愛德華:「那是她花錢買來的妓女!」

  林克:「女人真奇妙呀」

  愛德華聳肩無謂:「人生就是這樣,你總覺得自己是最厲害,最聰明的那個,然後被人耍的團團轉。」

  林克:「她怎麼沒割掉你的腦袋拿去換錢?」

  愛德華:「咱們結婚了。」

  林克:「這跳躍有點大。中間的部分呢?」

  愛德華:「過了四年,她才回來,帶著兩個小孩子。都是從雪城撿來的,他們認她作乾娘。那時候潘妮說,她一個人照顧不來這些小朋友。現在她長大了,可以做我的新娘。」

  林克:「你就這麼答應了?」

  「不然呢?」愛德華聳肩無謂:「我當時生氣,恨得牙痒痒,可是看見小孩子的時候,就像是潘妮知道我對這些小鬼沒有任何抵抗力,那是她的免死金牌!她利用我,她知道我的弱點,她幾乎完全拿捏了我,她還會胡說八道,把責任都歸給我!因為我沒有拒絕她這個小姑娘,於是她就有樣學樣,也沒辦法拒絕這些臭小鬼!」

  林克:「這些理由不成立!不是你和這個壞女人結婚的理由!」

  愛德華伸出手去,捧住兩個看不見的大寶箱:「她從含苞待放變成出水芙蓉。」

  林克:「哦,那沒事了。」

  「反正.」愛德華抿著嘴,老爺爺從前台拿走一壺忘憂茶:「就這樣,潘妮和我過了一輩子,她再也沒有騙過我。」

  林克:「你確定?」

  愛德華:「肯定騙過,但是我不知道。」

  林克:「哈哈哈哈哈」

  愛德華:「我很喜歡人血,我不知道這個小天使是從哪裡來的——她給我帶來的兩個小娃娃,讓我戒了這點零嘴,再也不去吸血。試著去吃人類的食物。」

  林克:「真奇妙。」

  愛德華:「我不可能在孩子面前殺人吸血,林克,你知道這個道理。就像是男人會為了女人戒菸,會為了孩子變成英雄一樣。他們總得成為榜樣。」

  林克:「太奇妙了。」

  兩人一路往外走——

  ——騎上三輪摩托,愛德華把茶壺送去林克懷裡,林克就坐在貨斗里。

  愛德華:「她走的時候,我感覺自己變年輕了。」

  林克:「這個走是什麼意思?」

  愛德華:「是詩意的寫法!他媽的你不懂詩嗎?難道我要和你說!她抽菸喝酒,都九十多歲了!屎尿都在床上發臭!我得給她換尿布!我要幫她舒展肌肉!我還得反覆說自己的名字!免得她在簽遺囑的時候把我的財產都交給別人嗎!?我幾乎把所有財產都交給她打理了!我愛她!哪怕她」

  愛德華又作出托舉寶箱的手勢。

  「哪怕她已經沒有出水芙蓉的肉身——哪怕她老了。」

  這位老管家指著自己的腦袋。

  「但是我記得,我記得呢。」

  林克:「哦哦哦哦!」

  愛德華:「她走的時候,我感覺自己變年輕了。」

  林克:「終於逃離魔掌了?」

  愛德華搖搖頭。

  「我回到了八歲,那一年有個邊境仲裁者當著我的面,把我父母殺了,只因為他們的皮膚被毒辣的太陽曬得黑里透紅,可以假作印第安人拿去換錢。我哭了很久很久,養大的兩個小娃娃都是鬍子花白的模樣,他們卻勸我不要感情用事——那會我看上去不過三十來歲。」

  林克:「這個潘妮做了一筆血賺不賠的生意呀。」

  愛德華狠狠的瞪了一眼缺德林克。

  林克立刻就不說話了。

  愛德華沒有接著把故事講下去,至於他如何來到黑德蘭皇家大酒店,也沒有多說什麼。

  他們此行要給VIP們帶點慰問禮品,就是特約茶室的特產,是忘憂茶,用來補充這一路鬥爭作戰消耗的精神力。

  越過黃牛鎮的月台廊道,登上武裝列車時——

  ——大姐大朝愛德華老爺子露出親切的微笑。

  「搭把手,小天使。」愛德華送去茶湯。

  雪明只覺得詫異:「你不抓我?」

  愛德華眼神狡黠,似乎早有預料。

  「誰都抓不住你。」

  車廂里人人自危——

  ——有星界幫的蜥蜴人在瑟瑟發抖。

  ——有杜蘭和弗拉薇婭兩姐妹互相抱住,似乎要做人生中最重要的離別。

  ——有四十八區的執政官與妻女面如死灰。

  ——勞倫斯已經成了一灘爛肉,不成人形。

  這些人與事訴說著另一個俠客行的故事——

  ——哈斯本依然喋喋不休的追問著。

  「大姐大!請你嫁給我吧!」

  愛德華從列車的鐵板階梯退下來,與林克說。

  「你聽,這故事還沒講完,總會有人接著說下去。」

  林克恍然大悟,又喜笑顏開:「哈哈哈哈!有壞東西要倒大霉了!」

  一杯熱茶送到四十八區范佩西執政官面前,要他們保持最佳的精神狀態,把所有事情都講明白,說清楚。

  大姐大坐在這一家三口人的對面,脫下桂冠,眼神冰冷。

  「接著說,渴了就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