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高均的新戲開拍,他進組時受到了大家的熱烈歡迎。閱讀sto55.COM
但是因為他本就不多話,和誰的接觸都很少。
小林有些不習慣:「要是姜雪在這裡,她一定和工作人員打成一片了。」說完這句話他才意識到不好,小心看了眼高均神色。
男人臉色有幾分蒼白,抿了抿唇沒說話。
小林懊惱極了,閉上嘴。
高均說:「別提她了。」
「我知道了高哥。」小林連忙道。
高均和往常一樣拍戲,似乎姜雪在不在都沒什麼影響。
直到他拍一場救助女主的戲,他餘光看見遠處角落一個披著長捲髮的背影,她在和劇組的人說什麼。那個工作人員笑眯眯的,很高興的樣子。
導演皺眉:「咔,高均,你在做什麼!」拍戲能走神嗎?女主角都摔在地上很久了。
所有人都看著高均,他突然撥開人群,不顧鏡頭還對著他,他跑到角落,握住那女生肩膀:「姜雪,你回來了是不是?」
女生回頭,一張陌生普通的臉,驚訝茫然地看著他。
整個劇組針落可聞。
高均閉眼,鬆了手:「抱歉。」
小林連忙過來打圓場:「不好意思,我們高哥前段時間生了病,狀態不太好,陳導,讓他休息一下可以嗎?」
高均知道,自己生了一種病。
有時候他早晨醒來,看飄窗的方向,姜雪似乎坐在那裡,她肌膚雪白,纖細的脖子上還有他留下的痕跡,溫柔又促狹地沖他笑。
他神情也一下子溫柔起來,坐起來想抱她,可是眼前卻一場空。
只有夏天朝露凝結的清晨,窗外半分白色。
有時候是在梔子花香的黃昏,他偶然開車路過街頭,看見扛著單反少女的倩影。他急急下車追過去,可是那裡什麼都沒有。
高均反覆告訴自己不愛她,或者說,沒那麼愛她。
這個世界誰沒了誰不能活呢,當他站在人生的頂峰,想要什么女人沒有。何必惦記一個傻乎乎,笑點特別低的姜雪。
可是他的世界卻都是姜雪的影子,他看誰都像她。然而最殘酷的是,誰都不是她。
他失去她已經快半年了,她再也沒有回來。
高均又想起一些事。
他才出道那年,在一座雪山拍攝綜藝節目,那時候大雪落了半個月,樹木一刻傾軋下來。他身體比腦子更快,推開了姜雪。
後來他被樹木壓著,姜雪哭著把他救出來,手指鮮血淋漓,凍得快死了。他腿受了很重的傷,可是他背著她,走了許久許久,走下了山。讓人救她。
那時候他滿心茫然,為什麼他這種自私到冷心冷肺的人,會做那樣的選擇?
現在他明白了。
可是太晚了些,她已經離開了他168個日日夜夜。高均不許小林提她,可原來自己什麼都記得。
八月末,娛樂圈頭條被一封情書占據。
是高均親自寫的情書,寫完他就消失了。
經紀人打電話氣炸了:「你這是做什麼?不想混下去了嗎?高均,我們馬上做公關工作,把這件事帶過去,你喜歡誰可以,別說出來,沒必要鬧得這麼沸沸揚揚。你哪裡去了,趕緊回來。」
這時的高均,站在R市街頭。
九月清秋,街頭上落了幾片枯黃的葉子。高均曾無比憎恨這個城市。如今回來,卻覺得空蕩蕩的心被填滿了。他早該回來的。
高均低頭看了會兒微博評論。
無數人問他情書的告白對象是誰,也有粉絲傷心極了,說要脫粉,還有人說他那麼深刻地喜歡一個人,想必很久了,覺得自己受到了欺騙。
一時間黑粉躁動,網上漫罵鋪天蓋地。
高均無所謂地笑笑,回答經紀人:「紅姐,她以前喜歡我的時候,情書被掛在了校報刊,還被處分了。我欠她許多表白,也不知道晚不晚。」
「這能一樣嗎?你這樣,全世界都知道了!前途也會被毀。」
哪裡不一樣嗎?
高均只是在想,他走她當年走過的路,體會她的難過和孤獨,與全世界站在對立面,她是不是,有一天也會再次喜歡他?
高均見到姜雪的時候,她在影樓拍寫真。
單反掛在她脖子上,她牽著一個兔唇淚汪汪的小女孩兒,在一個小胖墩兒男娃面前蹲下。
男娃媽媽是影樓常客,他特別熊,搶了兔唇女孩兒妞妞的夜光珠,還非要用糖果做交換。
妞妞長了兔唇,天生自卑,含著淚不說話。
男娃粗聲粗氣:「你要做什麼,我和她換了,她也同意的。」
姜雪眯眼一笑:「沒呢,不想做什麼。你是個可愛的小帥哥,我給你變個魔術好不好呀?」
男娃狐疑地看著她:「哼,我不看。」
說是不看,然而姜雪攤開掌心的時候,他又忍不住悄悄看了過來。
姜雪掌心一顆糖,她吹了口氣,再鬆開,裡面什麼都沒有。
男娃瞪大眼睛,一臉驚異。姜雪笑著,又合上手掌,再一變,兩顆糖果出現在掌心。
男娃嘴巴成了O型。
姜雪:「看見了嗎?我可以把東西變成兩個,夜光珠變兩個出來,你們一人一個好嗎?」
男娃心動:「那你變四個,我要三個。」
姜雪皺了皺臉,然後笑道:「好吧,給你三個。」
男娃期待地把夜光珠給她。
姜雪合上手掌,吹了口氣,再攤開,珠子不見了。
男娃激動到:「快,快變四個。」
姜雪笑嘻嘻的,一把擰住他臉:「熊孩子,沒有四個,一個都沒有。糖還你,小小年紀搶人家東西你還有理了對吧?哎喲你還想哭,哭一聲把你也變走信不信!」
男娃險險收住哭聲,驚恐地看著她,像只被掐住命運的短頭鵝。
他漲紅臉跑了。
姜雪哈哈大笑,一點沒有欺負小孩子的自覺,把夜光珠溫柔地系在妞妞脖子上。
妞妞抿著唇,羞澀地笑了。在姜雪臉頰上親親:「謝謝姐姐。」
高均晃神。
他的身邊無數次出現過她的幻影,然而只有這次,黑白色的世界一下變成了彩色。她如初見,十六歲那樣調皮明媚,只管做想做的事,堅持想要的人生。
儘管離得那樣遠,高均也覺察到,她真的很快樂。
離開了他,對她來說,原來竟是好事嗎?
這個認知讓他惶恐又膽怯。
他死死咬牙,緊到口腔里有了血腥氣,他到底一直沒有過去。
*
姜雪覺得,最近總有人跟著她。
有時候是在睡意朦朧的早晨,有時候是在她迎著晚風回家的黃昏。
她直覺一向挺靈敏,她轉頭,故意說:「小黃狗,是你嗎?我不過餵你兩根骨頭,有必要跟著我嗎?」她心想,要真是哪個不軌的,她當場用包打爆他狗頭。
高均被她比作狗,他沒生氣,眼底反而浸出淺淺笑意。
她這樣生動,會讓他有種錯覺。她是以前的姜雪,哪個深愛高均十年如一日的姜雪。
姜雪見他藏頭露尾,暗暗磨牙,拿了這兩天放包里的棍子,衝上去敲了敲車窗。
「猥瑣男,收拾你信不信。」
車窗降下,半年沒見的兩人就這樣猝不及防相見。
「姜雪……」高均沒有躲她要揮舞落下來的棍子。
姜雪動作猛然頓住,她心思轉得快,下一刻說:「哎呀不好意思,天色怎麼一下子就黑了,我都看不見你長什麼樣。再見我要回家了。」
高均心中一痛,他開了車門追下去。
從背後緊緊抱住她腰肢:「我愛……」
姜雪一瞬炸毛,她捏著嗓子喊:「高均!高影帝!啊啊啊啊我是你的粉絲,請給我簽個名。」
各個店鋪探出姑娘們腦袋:「高均?高均在哪裡?」
姜雪得意挑眉:「再不放開我你就涼涼。」她等著身後那雙手把她放開。
可是等來的是,他更加用力收緊。
男人在她耳邊低聲道:「沒關係,你想做什麼都沒關係。我很想你,真的很想你。」
姜雪鼓了鼓腮幫,牙酸得緊,又有些生氣他的反覆無常。
這是什麼意思?她在的時候高均選擇為了事業傷害她。她走了,他又覺得她好,為了她不要事業?
她看上去真那麼不要臉嗎?會在一個男人身上栽了一回又一回。
她狠狠踩一腳高均,他悶哼,卻死也不放手的架勢。
「你是不是想完蛋?再不跑你星途就毀了。」
高均低聲說:「那就完蛋吧,我半年前就完蛋了。」
姜雪頭皮發麻,她抿唇:「好好說話,放開我,我們先躲躲,快有人認出你了。」
男人問:「你不走了嗎?」
姜雪胡亂說:「不走不走。」
他總算放開她,由著她帶他躲開這些人。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個世界上最了解高均的人是姜雪,她見證他長大,知道他的喜好,他的一切性格。
這個男人最可怕的地方在於無比清醒自己最想要什麼,以前是功成名就,現在他什麼都能豁出去,只想要她。
她看他一眼:「我吃過的苦,不能就這樣算了。要讓我原諒你,明天早上來我家樓下等著,我讓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
高均點頭:「好。」
*
第二天天還沒亮,高均就去姜雪家樓下等著。
他從未有這樣急切有苦澀的心情,他反反覆覆演練要和她說什麼樣的話,他知道她喜歡好看的人,還裝扮了一番才過來。
天亮了,她沒下來,高均告訴自己,今天周末,她多休息一會兒是應該的。
他等到了夜晚。
夜晚下了一場暴雨。
他僵直身體站在雨里,一動也不敢動。
姜雪說了,讓他等她,她就會來。他不敢走,走了她真的再也不喜歡他怎麼辦。
有人打著傘,對他指指點點。
他精心穿得衣服被雨水淋濕透,雨水順著黑髮落下去。
高均曾演過一部大雨里的情感劇,那時候他滿心輕嘲,表情入了戲,眼睛卻不曾入戲。
然而此刻,他面無表情,眼裡的光卻片片碎裂。
高均努力欺騙自己,他站了一整夜,R市秋天可真是冷啊。
姜雪離開了。
她走得無聲無息,像那場下過了就沒人記得的大雨。
高均第一次那樣深刻體會一句話,愛情里誰愛得深,誰就甘願犯賤。
姜雪辭了工作,高均只能到處去找她。
他別無辦法,如他自己所說,他其實早就完了。
十月份他再次找到她,姜雪咬唇,手一指:「你去把老闆的酒砸了。」
堪稱古怪又無理的要求。
高均沒說話,過去把一個酒架子的酒砸得乾乾淨淨。
他轉頭看她,她已經走遠了。而極致愛酒的老闆拉著他,一直唾罵:「我要報警,報警……」
……
十二月,姜雪穿著古裝在當模特。
她撐著一把彩蝶油紙傘,按GG商說的,給他家產品打GG。看見高均時,她臉色變了變。
他看起來憔悴了許多,然而看見她時,他竟能溫柔笑笑。
神經病,姜雪在心裡吐槽。
高均來陪了她好幾天,像曾經她進劇組陪他那樣。
姜雪忍無可忍,把油紙傘往臭水溝一扔:「撿!」
高均安安靜靜看著她,笑了:「好。」
他隻身下去,撿起那把被她丟棄的傘,高均眼裡慢慢湧上淚意,他拿著被污水打濕的傘,甚至不敢抬頭。
高均知道,她一定又走了。
……
來年開春時,姜雪的單眼相機不小心摔壞,把她心疼慘了。
第二天,她收到一個快遞,是一模一樣的單反。
高均瘦了許多,眼裡的光彩卻不滅。
姜雪煩躁地抓抓頭髮:「你就不能放過我嗎?全世界都在等你回去拍戲,你追得不累,我躲得都累。」
高均啞聲說:「我只是想看看你,你要是不喜歡,我不出現在你面前。」
姜雪搖頭:「你別裝,我了解你,所以不信你。」她看著他,「你如今喪家之犬一樣的模樣,我怎麼可能喜歡你,你連基本的魅力都失去了。」
高均不語。
姜雪:「你回去拍戲吧,做你自己,至少我還是喜歡你的粉絲呢。」
於是四月,他買了回去的機票。
「我主動離開你三個月,等到七月,我能不能來看看你?」
她抬眸輕輕唔了一聲,含含糊糊道:「好啊。」
他心滿意足笑了:「我回來給你帶荔枝。」
「走吧走吧。」
他沒敢回頭,畢竟她說,這個七月會等著他。
……
七月的時候,高均拍的電視劇殺青。
他帶了顆顆飽滿的荔枝,再次回到R市。
喧囂的季節,安謐的城市。
高均依舊沒能找到她。
等高均知道她消息時,她已經去了另一個島嶼。
那天他喝了許多酒,懷裡抱著一袋精心挑選的荔枝。回到他們當年的高中。
這所古老的學校歷經里無數風雨,建築本已經破舊,可是今年據說有人出資把它翻修了一遍。
他停在校報刊前,看著當年那封情書貼著的地方。
仿佛看見那年少女蹦蹦跳跳去撕情書,氣憤極了。
他站在人群之外,冷眼旁觀。
可如今想來,那真是這輩子最好的時光。他所有的快樂,竟幾乎都是她給的。
有個女學生走過來,好奇問他:「你長得和高均好像,你是那個很多人都喜歡的明星高均嗎?」
「我不是。」他這樣回答。
許久以後他才懂,他並不想做很多人都喜歡的大明星。
他想做那個午後,坐在教室里的少年。那年風很溫暖,生活很純粹,時間也似乎流動得溫柔又輕緩。陽光灑下來,身邊少女輕輕戳戳他。
高均不耐煩轉頭。
姜雪微笑著,趁老師寫板書,手指飛快比了一個愛心。
那樣簡單,熱烈。
以至於再不解風情的男人也會明白那是什麼意思。
——真喜歡你啊,高均。
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