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提醒: 一審是有貓膩的

  防衛過當,超出明顯的必要限度,以及加上主觀上有著故意的想法。

  是可以判定成為間接性的故意傷害的。

  可是

  目前的問題是,這個案子屬不屬於防衛過當?

  從江如風的角度來講,這個案子不屬於防衛過當,屬於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屬於什麽情況?

  正當防衛在法律的定義上屬於無責。

  是不存在任何的責任問題的。

  我是正當防衛,你給我判一個主觀有沒有故意性幹嘛?

  就算是有故意性,可有意義嗎?

  這完全沒有意義啊!

  剛才雙方的答辯,都是糾結於判不判定有故意性。

  但是

  江如風也直接拍桌子說明了,就算是有又怎麽了?

  有故意性,能影響這個案件的客觀正當防衛的事實嗎?

  並不能為什麽這麽說。

  因為這種故意性是存在於當時的這個想法裡面的,也就是說徐大壯當時拿錘子的時候,可能有想過要怎樣怎樣做。

  但是他沒有付出這個實質的行動。

  在整個案件發生的過程當中他一直處在一個被不法侵害的過程當中。

  這屬於客觀的事實,與主觀沒有任何的聯絡。

  說白了,在案件當中,徐大壯沒有按照之前預定的想法這麽實施犯罪行為。

  那他就不能叫做有預謀,或者說..不能判定成故意傷害。

  所以矛盾點還是在這一點上,構成正當防衛,還是構成防衛過當。

  這兩者的判定,會在這個案件當中呈現兩種截然不一樣的判決。

  按照目前的描述,判定正當防衛那就是無罪。

  判定防衛過當,再加上檢方一直提出什麽主觀故意的情況,很有可能就是死刑。

  但是關於這一點已經表述的非常的清晰了。

  沒有再繼續陳述的必要了。

  正當防衛就是在不法侵害當中繼續反擊,防衛過當,就是在防衛的過程當中超出了必要的限度。

  什麽叫做必要的限度?

  根據目前的司法解釋,必要的限度是,如果別人對你只是進行輕微的打擊,而你卻提著刀去砍人家。

  這明顯是超過了限度,

  另外一種則是,對方暫停了不法侵害,而你在這時候,去進行反擊,這也叫做超過了必要的限度。

  這些都不符合這個案件的實際情況。

  總體而言·

  目前這個案子,徐大壯是正當防衛那是板上釘釘的」

  只不過坐在檢方席位的曹強卻不這麽認為。

  第一,他認為這個案子就應該判定成為防衛過當中的間接故意,進而判定為故意傷害。

  第二,這個案子如果敗訴了,那麽對於他,對於張宇,對他們兩個人,甚至牽連著一些其他人來講,造成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

  不少人會因為這個案子,被送進去。

  一個作為本案的檢察官,一個作為一審的審判員,他們兩個被送進去,那這個案子不就出名了?

  所以即使江如風拍桌子,那也改變不了他的反駁陳述。

  畢竟.

  對方拍桌子歸拍桌子,影響不了審判長的相關判定。

  曹強直視著江如風:「還請辯訴方委託律師能夠控制好自己的情緒。」

  「這個案子,我方否認徐大壯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我方認為這是防衛過當,並夾雜著主觀上的故意,所以認為是屬於故意傷害,而且造成了一死一重傷,所以提出來的陳述非常的合理。」

  面對反駁,江如風繼續開口:

  「那請檢方陳述一下你方為什麽認為防衛過當。」

  「這個案子,我們已經就詳細的細節進行過討論了。」

  「防衛過當的理由是什麽?」

  「不法侵害一直在實施當中,為什麽要判定徐大壯屬於防衛過當?」

  「難道說張峰和張雷等人的行為,對於徐大壯產生不了死亡的危險嘛。」

  「檢方要清楚一點,那是四五個成年人,並且是在工地上工作的成年男子,他們的力量,比普通人要大上很多。」

  「四五個人圍毆一個人,是會造成一個人死亡的可能的。」

  「而且這幾人在下手的時候並沒有刻意的收斂自己的力量。」

  「再者。」

  「徐大壯在使用錘子的時候,並沒有刻意的去朝著某一個重要的部位和器官攻擊。」

  「這說明他在使用錘子的時候,是沒有想過去故意傷害某一個人或者是故意對某人造成某某的威脅。」

  「所以說這不應該稱作為防衛過當,因為所有的前提條件都非常的明確了,這就是正當防衛的行為。」

  「我方並不認同。」

  「具體的情況我方陳述的已經非常的清晰了,在這個案件當中,造成的結果是一死一傷。」

  「這個案件拋開其他條件,完全可以看出是一場普通的民事糾紛案件。」

  「也就是雙方就經濟糾紛發生矛盾。」

  「在這一點上是沒有爭議的。」

  「而當張峰和張雷等人,對徐大壯進行實施毆打的時候,他們並沒有說想要把徐大壯給打死的這種心理。」

  「在這種情況下,是存在不法侵害,可是這種步伐侵害相對來說危害性較低。」

  「等等!」

  江如風打斷曹強的發言:「剛才我方已經陳述的非常清楚了。」』

  「徐大壯揮釒立7號都不是朝著某一重要部位。」

  「透過這一行為,可以看出來在這個過程當中徐大壯也並不是想要殺掉張峰和張雷。」

  「所以呢?」

  「檢方陳述的,張峰和張磊等人對徐大壯實施毆打,並沒有想要故意將其傷害的心理,和徐大壯的這種心理是類似的。」

  「憑什麽憑藉這一點就判定徐大壯有著故意殺人的想法?」

  「這一點並不符合相應的邏輯和客觀的事實!」

  曹強揉了揉眉心,對於這一番反駁並沒有做過多的解釋。

  因為在他看來,這個案子實際上沒有太多可以解釋的地方了。

  所有的情景,所有的問題,以及相關的法律條例,他們都已經討論過了。

  還有需要討論的嗎?

  沒有了。

  「審判長,關於這個案件我方與訴訟方辯護律師已經陳述的非常的清晰了。「

  「我方申請對於這個案子的相關問題進行判定。」

  「判定這個案子是否屬於有著故意的主觀傾向,而造成了一死一重傷,多人輕傷的結果。」

  「同時,判定徐大壯的行為是否超過了相關的防衛限度。」

  審判台席位上,董長安在聽到曹強的申請以後,簡單的整理了一下材料。

  這個案子,具體來說,雙方都有一定的道理。

  不過

  董長安看向江如風:「對於這個是否有著故意的主觀傾向問題,訴訟辯護委託律師還有沒有什麽要陳述的?」

  「透過你剛剛的陳述,是不是同樣認為具有主觀故意的傾向問題?」

  江如風:

  1

  剛才他的陳述,表明的是如果怎樣,而不是就是怎樣。

  他肯定不認同在主觀上有著故意傷害的傾向。

  畢竟,這一判定出來了,那對於他們這一邊是非常的不利的。

  「審判長,剛才我方的陳述,是不贊同具有主觀故意傷害的傾向的。」

  「只是在反駁檢方陳述的過程當中使用了,如果在某個場景當中,具有故意傾向,會是什麽樣的結果。」」

  「這並不代表著我方認同對方的觀點。」

  聽到這話,董長安皺了皺眉。

  辯護律師不認為構成了故意傾向。

  那對於這個案子,還是需要再做進一步的討論的。

  於是董長安敲響法槌,宣布了休庭」

  呼

  休庭了。

  江如風長呼口氣,看向坐在犯罪嫌疑人席位上的徐大壯,隨後走了過去。

  「這個案子..你不用擔心的,咱們做的是正當防衛的無罪判定。」

  「雖然這個案子在庭審上表現的非常激烈,檢方陳述的聽起來也有一定的道理。」

  「不過...你的情況,屬於正當防衛這沒有任何的問題。」」

  在剛剛,江如風注意到了徐大壯的緊張,所以特地趁著休庭期間過來安慰一下。

  畢竟

  作為當事人,如果對於自己的案子產生了不自信或者緊張。

  是會影響在庭審上的發言的。

  尤其是這種死刑案變無罪案,可能一個口供,就會給檢方很大的機會,造成敗訴的結果。

  聽到江如風的話,徐大狂心情稍稍安定了不少。

  「好的,江律師,我知道了。」

  一旁,李清傑一直在看著這個案子的進展,對於庭審上的相關內容也比較在意。

  只是還有一些相對來說比較疑惑的東西。

  「江律師這個案子,這場庭審,我總感覺有點怪怪的,間接性主觀故意,和直接的客觀性事實表現有什麽關係嗎?」

  江如風搖了搖頭:「沒關係。」

  「那.檢方在庭審上怎麽這麽陳述,而且還感覺挺有道理的。」

  「因為他在扯淡。」

  另一邊。

  曹安也在和張宇通著電話,告知目前的庭審情況。

  得知目前的庭審狀況還是陷入焦灼,並且檢方也有足夠的,充足的辯訴和證據。

  張宇心裡鬆了口氣...

  這個案子只要不涉及到其他情況,只要不涉及到敗訴。

  那肯定就穩了。

  與此同時,休庭期間,商討室內。

  董長安作為本次庭審的審判長,正在和兩位審判員商議著關於這個案件的判定問題。

  判定是否存在主觀上的故意性。

  董長安看向自己左邊一人開口:

  「老王,你對這種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案件比較熟。」」

  「你來看看這個案件是怎麽回事,你認不認為在這個案子中徐大壯涉及到主觀故意的情況。」

  老王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中也擔任過審判長,處理過很多起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案件。

  面對董長安的詢問,老王思考了幾秒,隨即開口道:

  「這個案子,關於攜帶錘子是不是有故意傷人的想法,我說實話,這個不好判定的。」」

  「為什麽這麽說因為你現在判定是否在主觀上有傷人的想法,這是什麽情況了?」

  「這是主觀故意上的表現情況了。」

  「換句話說如果徐大壯在攜帶錘子的時候,有主觀故意拿錘子去敲人的這個想法,代表了,他有實施犯罪的這個想法。」

  「同樣代表了,可能在整個案件的過程當中,他是存在有預謀的這種情況。』」

  「但是,換句話來說,這都是我們的猜測,不是客觀的事實和證據。「

  「如果以這種猜測,或者是以之前的徐大壯的表現來進行判定有故意行為。」

  「這個案件的二審結果會和一審結果差不多。」

  「那你是贊同這個判定呢,還是不贊同這個判定?「

  聽到董長安的詢問,老王不假思索道:

  「我贊同。」

  「我個人是比較支持檢方的觀點。』

  老王在說著這些的同時,一旁的老李默默的聽著老王的陳述,等到期陳述完畢後才緩緩開口。

  「其實我不贊同檢方的陳述,因為在這個案子當中,徐大壯多次去要錢,都沒有要到,還發生了言語衝突。」

  「帶錘子並不一定屬於想要傷害他人,也有可能是真的想要防衛。」

  「畢竟·

  「對方屋裡人那麽多,帶個錘子防身這很合理。」

  「而且,思考一下。」

  「如果徐大壯想要故意傷害,他為什麽要帶錘子,而不帶刀呢?」

  「刀是不是更方便一點?」

  「帶個錘子說不定還沒有什麽太大的作用。」」

  「從這一點上來看,我就比較支持訴訟方辯護律師的陳述。「

  「更重要的一點是,咱們看一看這個案件發生的具體過程,先不說前提,只看過程。」

  「在案件發生的具體過程當中,是張峰和張磊等人先言語辱罵,然後再動手。」

  「徐大壯進行反擊。」

  按照這一點的描述,是不是罪常符合防衛的標準「所以檢方陳述主觀上的故意,這個觀點很難在司法中得到解釋。」

  「我是不贊同檢方的描述,而且我聽說了,一審的判決結果是有著貓膩的。」

  「咱們二審..可別出其他情況。」

  老王聽到這話,沉默了幾秒,沒有再繼續開口。

  董長安抬頭看了老李一眼,老李的這最後一句,也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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