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首次交鋒

  王方圓作為被告方的委託律師,注意到了江如風的目光,沒有太多的表情變化。

  他和江如風認識是因為一個庭前調解。

  當初江如風作為調解人員,讓他的委託人利益受到了嚴重的損害。

  並且讓他在律所也遭受到了極大的職業動盪,所以對江如風,王方圓很有意見。

  這一次...他也是查到了張夢露的委託人是江如風,才主動提出來代理王建業的辯護委託。

  目的嘛。

  自然是讓江如風敗訴。

  這樣一來,一個本身有污點,再次復出卻又敗訴的律師。

  再想要接到其他案子,很困難。

  沒有太多表現,王方圓和王建業來到被告方席位。

  原告和被告雙方入座。

  書記員起身強調法庭紀律,合議庭成員入場。

  伴隨著法槌的落下,作為本次審判長的楊宇霆,宣布庭審正式開始。

  本次庭審,楊宇霆聽林明聊起來過,主要講的都是一些實際的糾紛問題,不涉及到各人的觀點。

  林明在閒聊的時候,也沒有透露過任何的傾向性。

  所以,楊宇霆對於這個案子的態度是,看證據,看雙方的訴求觀點。

  咚咚!

  法槌落下,楊宇霆看向原告席位:

  「本案由原告自訴被告犯侵占罪,經本院江城初級法院受理。」

  「原告,請出示你方證據,以及相關訴求。」

  面對審判長的開口,江如風點了點頭:「好的,審判長。」

  緊接著,理了理自己面前的材料,深吸口氣。

  好久沒有打過官司了,心裏面不由的有些興奮,但也很快壓制住了這些想法,開始口述。

  「審判長。」

  「我方出示證據以及相關訴求如下。」

  「首先,我方控告被告方當事人作為王彩虹的監護人,沒有盡到監護責任,並以監護人的身份轉移其財產,構成了違法犯罪的行為。」

  「其次,我方認為,被告方王建業,已經存在犯罪行為,我方訴求是——解除王建業和王彩虹兩人之間的監護關係。」

  「王建業需要歸還王彩虹繼承的來自於她父母遺留下來的賠償金,以及房子等各類財產。」

  「王建業還需要承擔犯罪的刑事責任。」

  「以上,是我方的訴求。」

  江如風陳述的訴求很簡單,分為兩方面。

  第一:民事訴求,解除王建業的監護人權利,歸還王彩虹應得的繼承財產。

  第二:刑事訴求,王建業有犯罪行為,需要進行判定。

  陳述完畢。

  江如風抬頭看向自己的老熟人王方圓。

  王方圓是江城排名前三律所的專業刑事律師,資格較老,經驗豐富。

  這個案子,涉及到的問題不少,犯罪事實雖然清晰,可是對方當事人是監護人,有點東西還是不太好判定的呢。

  所以,還是要聽聽對方的反駁角度。

  王方圓在聽到江如風的陳述,簡單的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材料。

  江如風的陳述,中規中矩,沒有什麼讓人意外的地方。

  在聽到審判長開口:「被告方委託律師,請陳述你方的辯訴觀點。」

  王方圓胸有成竹,不急不慢的開口:「審判長,我方不認同對方的訴訟觀點。」

  「首先,關於對方認為我方當事人存在侵占的情況是基於我方保管的,被監護人的財產。」

  「這些的財產是什麼?」

  「是被保管的財產。」

  「基於被監管人未成年,未賦有民事承擔責任能力的情況下,我方當事人有權利這樣做。」

  「即使保管方是將其轉移到其個人名下,那同樣也是一種保管的措施。」

  「侵犯罪構成的最主要條件是什麼?」

  「是惡意侵占,不歸還。」

  「可是現在呢,王彩虹未成年,不具有民事承擔能力,王建業作為其監管人,其親叔叔,替她保管,又沒有說不歸還,哪來的惡意侵占?」

  「所以,王建業不存在違法犯罪的情況。」

  「至於原告方委託律師提出來的,其他的民事責任問題,也沒有太大的證據基礎。」

  「沒有事實證明,王建業沒有盡到一個監護人的責任。」

  「綜合來看,這一次原告方的上訴,存在著諸多的法律漏洞和證據不足等情況,請法院駁回其訴訟請求。」

  「我方陳述完畢,謝謝。」

  話音落下,王方圓的目光落在了江如風的身上,表情平靜,心裏面卻有些高興。

  上一次,江如風可是把他一個大客戶給弄丟了,他這一次讓江如風的第一場官司敗訴,不過分吧?

  這個案件,依照目前的證據和訴訟而言,他作為被告的委託律師來看,全是漏洞。

  這要是還打不贏,那他直接退出律師界得了。

  話說回來,這場官司打完,他也能狠狠的出口氣了!

  江如風看到王方圓的表情瞬間就明白其在想什麼。

  不過他倒沒有太介意,目光慵散的看著被告方席位。

  之所以作為調解員破壞了王方圓的大客戶,是因為什麼?

  是因為他的那個大客戶,侵犯她人,而且王方圓作為一名律師,竟然對受害者當事人進行誘導欺騙以及恐嚇,嚴重違背了職業道德。

  雖然沒有證據證明王方圓的行為,讓其受到律協和法院的處罰。

  可王方圓這種行為,他確實看不慣。

  所以...

  破壞了有什麼問題嗎?

  壓根沒有問題。

  再者,雙方都各自為了自己的委託人著想,這也沒有什麼問題啊。

  況且...

  這個案子,雖然王方圓提出來了反駁的意見,但,總體而言,都在他的預料當中。

  被告方當事人該進去還是要進去的,經過不影響結果就好。

  「審判長,我不同意被告方委託律師的意見,我要求對於訴訟內容進行補充。」

  江如風舉手示意。

  審判台席位上,楊宇霆敲響法槌:「同意。」

  「請原告方委託律師進行補充吧。」

  「...」

  咳咳...

  江如風在發言前看了王方圓一眼,隨即,嘴角露出了一絲的笑意。

  眾所周知,這個笑意,代表了江如風的『發力』。

  王方圓剛才的陳述,在他看來,同樣也是有著很大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