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爭議

  庭審場內。

  望著審判長離開的背影,張濤不知道為什麼,心裏面有些緊張和擔心。

  目光轉向馮德,張濤猶豫道:

  「馮法務,這個休庭調解,該不會影響到最終的判決結果吧?」

  「早知道這樣...」

  「就應該在開庭之前多和法院了解了解這個案子的情況了。」

  開庭前多了解了解情況?

  你是害怕自己進不去是吧?

  對於梁東溪,馮德早就在法務圈子裡面打聽過了。

  梁東溪這個人比較執拗,近法律不近人情。

  你在開庭前接觸,說不定對方直接向相關部門坦白,官司也不用打了,必定敗訴。

  順便把你這個人給送進去。

  目前在庭審上進行正規的庭審秩序,先不說別的,至少他們銀行還是有可能性,不面對賠償的。

  面對張濤這種不懂的說法,馮德沒有多說什麼。

  這個案子是分行派他來打的,輸或者贏,對他的影響都不算是太大。

  畢竟,他作為法務,已經盡力了。

  至於張濤的想法,和他沒什麼關係,馮德搖了搖頭:

  「放心吧,這名審判長我有了解過,不會因為在調解方面有衝突就不按照法律條文判決的。」

  「那就好,那就好。」

  張濤連連點頭,鬆了口氣。

  .....

  而與此同時。

  合議庭成員商討室內。

  作為本次庭審的梁東溪,對於商業銀行法,金融法有著個人見解的他,坐在辦公椅上,望著其他兩人,揉了揉眉心。

  「現在原被告雙方對於各自的訴求,沒有達成和解的可能,你們兩個對於這個案子有沒有什麼看法?」

  「老張,你說說看。」

  老張聽到梁東溪點名自己,思考了一會開口道:

  「根據擔保法,和商業銀行法,以及最高院出示的相關若干解釋擔責問題。」

  「我覺得,這個案子,過錯方在銀行。」

  「因為,是銀行系統的流程出現問題,才導致了貸款出現問題,貸款出現了問題,才有了擔保人需要承擔責任的情況。」

  「這個案子的整個流程是先出在銀行方面的,如果銀行的貸款沒有出現問題,那自然不需要擔保人來付這個責任。」

  「換句話說,銀行的工作人員,那是代表著銀行的。」

  「工作人員內部進行的詐騙,對銀行造成損失,應當由銀行承擔全部責任。」

  「等等,等等,老張,我覺得你的這個問題說的不太對,銀行方面已經明確的提出來了,李大海在這個案件中輕信貸款人了。」

  「李大海不是也應該有責任?」

  「最大的前提應該是李大海願意擔保吧?」

  「從這個角度來講,銀行不需要承擔全部責任,只需要承擔一部分,小部分責任啊。」

  老李作為另一名審判員,在聽到老張的回答以後,立即開口反駁道。

  老張看了老李一眼,他和老李經常有不同的觀點,這不是第一次了,可是這個案子,老李說的他極度不認同。

  老張眉頭緊鎖,衝著老李一通質問。

  「什麼叫做最大的前提是李大海願意擔保?」

  「李大海難道不是被詐騙的?這個案子李大海被詐騙,難道不是銀行的工作人員和貸款人一起聯合起來的?」

  「老李,你說這不是銀行的責任,那這是誰的責任?」

  「還能是受害人的責任是吧,你這是典型的受害人有罪論!」

  「再說了,銀行承擔責任,銀行還可以繼續向銀行的工作人員和詐騙人員進行追責,追討欠款。」

  「李大海承擔責任,他欠的錢是銀行的,還不是要還銀行的錢?」

  「銀行這是專門挑沒本的買賣干是吧。」

  「我發現了老李,你是典型的屁股坐歪了,完全不考慮實際情況!」

  「....」

  老張對著老李一頓輸出,吐沫星子直接噴到了老李臉上。

  老李拿衣服抹了抹臉,瞪著眼睛就要噴回去,可是就在這時,梁東溪開口制止了兩人。

  「你們兩個人都已經闡明了各自的觀點,就不要再繼續吵了,這個案子,再商議商議,討論出來一個大致的判決結果吧。」

  老李聽到這話,也只能氣憤的把吐沫咽了下去,老張表情中多了幾分的得意。

  不久。

  休庭結束,重新開庭。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審判台席位上的梁東溪身上,伴隨著法槌的再一次敲響。

  「休庭結束,再次開庭!」

  「根據休庭前,原被告雙方的陳述,現庭審進入最後階段,請被告方做你方的最後陳述。」

  「好的。」

  馮德點了點頭,他知道,這個陳述關係到了銀行在這個案件當中能夠劃分多大的責任。

  所以,為此做了充足的準備。

  「審判長,我方的法庭陳述如下:」

  「我方認為,在本案當中,李大海被詐騙,是因為其輕易的相信了貸款人員和銀行工作人員。」

  「貸款人員和銀行工作人員雖然與我行有一系列的關聯。」

  「但是,這並不能夠代表其在被詐騙以後,可以起訴我行要求撤銷擔保協議的內容。」

  「因為根據擔保協議中的內容,已經明確了我行與原告方當事人李大海之間達成的擔保條款。」

  「李大海被詐騙,其中摻雜著我行員工,對此我行表達了深深的歉意,也願意為此向原告方當事人進行道歉。」

  「可我方認為,李大海的訴求是非常不合理的。」

  「這種要求,對於我方,也就是江城銀行而言,也算是一種刻意的,某種意義上的『碰瓷』,因為原告方的被詐騙,實際上在起因方面,與我方並沒有太大的聯繫。」

  「希望審判長能夠考慮到李大海的個人因素,駁回原告方的上訴請求。」

  馮德照著已經寫好的法庭陳述稿,將內容全部陳述完畢。

  聽到被告方的陳述,江如風愣了一下,隨即被氣笑了。

  這一段陳述什麼意思啊?

  非要讓李大海背黑鍋是吧?

  什麼叫做,當事人被詐騙,起訴銀行承擔責任,是去碰瓷銀行?

  聽聽,這說的還是國語嗎?

  這不是完完全全的瞎扯淡嘛!

  自己承認了是自己的責任,不願意出錢,就光想著道歉,天底下哪有那麼好的事情?

  合著我不還銀行錢了,我只道個歉行嗎?

  江如風望著被告方委託律師席位,只覺得對面的確有點不太要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