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獨家版權之爭

  第二百零三章獨家版權之爭

  「你失去了綜藝節目就算了,校慶活動還被壓過了風頭!人家演唱的歌居然還比你好聽,林凡只是一個業餘歌手!你再不努力的話,粉絲還怎麼繼續支持你!」

  經紀人之前被濤神拿來當擋箭牌就算了。

  現在,那一招不僅不管用,而且還起了反作用的效果。

  濤神平時也挺聰明的,這一次怎麼就這麼蠢呢?

  「我知道了,誰能想到林凡的那首歌會這麼火爆!」

  之前濤神只是覺得林凡的這首歌好聽,根本沒想到會這麼快就躥紅。

  他打的如意算盤就這麼落空了。

  濤神心裡也很惱火。

  「對了,姐,我還有一個法子!」

  濤神對經紀人一直都叫得很親切。

  「什麼法子?」經紀人勉強壓住了怒火。

  現在外面的人,都在說經紀人不會辦事,害了濤神差點名譽受損,而將濤神抬高到了人品很高的程度。

  「這樣,你聽我的做,現在林凡不是熱搜第一嗎?咱們蹭他的熱度!」

  《同桌的你》才剛剛在網上火起來,已經有不少的人嗅到了商機。

  米婭接到了不少的合作電話。

  「林總監,這是幾個音樂平台,想要獨家授權播放《同桌的你》。」

  可以說,國內有名的三家音樂平台,都第一時間,要買下獨家版權。

  「一上來就是獨家版權?」

  林凡將三家音樂平台給出的報價單給拿起來看。

  如果是獨家版權,那麼就不能授權給其他的平台了。

  等於是將音樂播放版權一次性打包,不過這樣給出的價格也會高一些。

  林凡掃了一眼三家音樂平台給的福利,給了版權費都差不多,另外就是額外給的承諾。

  比如專門將這首歌推送給用戶。

  比如加入各大歌單裡面。

  也有要置頂在首頁的一星期。

  可以說,各家的福利都不錯。

  此刻,三家音樂平台的代表也已經來到了華娛。

  會議室里。

  幾個平台負責人明面上是點頭微笑,然後各自等待著。

  這個時候,林凡和米婭終於出現了。

  今天這一場合作,林凡主要是交給米婭處理。

  「大家都坐,你們給的報價我已經看過了!」

  「說實話,如果大家都要爭取的是獨家版權的話,我一時間還難以抉擇,所以我想看看,你們有什麼要補充的?」

  米婭將文件資料放在了桌面上,笑容滿面的看著三個音樂平台的代表。

  ****一聽這句話,心裡暗暗嘀咕。

  看來,大家給出的報價都差不多,以至於米經紀才難以抉擇。

  原本大家預估的版權費是三千萬,另外加上各種福利。

  只是這時候,大家都暗自咬牙,看來不再加點籌碼是不行了。

  「這樣,我可以做主,將版權費再加兩千萬,出五千萬!」坐在最左邊的是代表說道。

  一下子就加了兩千萬!

  其他兩個負責人心裡一咯噔。

  如果自己拿不出比兩千萬更好的福利,等於是與《同桌的你》失之交臂了。

  第二個負責人心裡暗暗思量了一下,也說道:「我們也能出五千萬,另外我們會將《同桌的你》專門開一個專欄,置頂在首頁一個月!」

  置頂首頁一個月。

  一般歌曲的更新疊代很快,置頂的歌曲,一般一個星期就下架了,最多也是十五天。

  然而第二個負責人居然願意給出一個月的時間。

  這樣的曝光度,等於平台所有打開軟體的人,幾乎都能看到這首歌。

  這樣的福利,已經算是很高的了。

  第三個負責人額頭冒出了冷汗。

  「我也能出五千萬……也置頂一個月,另外……另外……」負責人絞盡腦汁,按理說這個福利已經很不錯了,再加的話,恐怕也高不到哪裡去了。

  負責人根本就還沒想好,頓了好幾秒,努力的想著,公司還能給出什麼福利。

  「另外我們……我們……我們……」

  就在這個負責人還有思考的時候。

  第一個發言的人,突然出聲;「我們出七千萬的版權費!也置頂一個月。」

  這話一出,所有人倒抽一口氣。

  五百萬就已經是最大的極限了,畢竟只是一首歌的播放版權而已。

  要知道,《我是歌手》第二季的所有歌的獨家版權是一個億。

  這還是很多大牌歌星的打包價。

  而林凡僅僅只是因為一首歌,就拿到了七千萬,這也太逆天了一天。

  其他兩個負責人猛地垮了肩膀:「Q音樂果然財大氣粗,我們不爭了!」

  「祝你們能將這首歌打造成爆款!」

  實際上,已經是爆款了。

  大家買這首歌,不過是想增加平台的名氣。

  不然這麼火的歌,用戶一搜索,卻找不到,豈不是覺得音樂平台太次了一些。

  所以他們買版權也不是為了賺錢,為的是蹭這一波熱度,將平台推廣出去。

  誰能想到,Q音樂居然這麼瘋,直接從一開始的三千萬給翻倍加到了七千萬。

  鬥不過,鬥不過啊。

  兩個負責人無奈的離開了。

  而林凡也跟Q音樂簽訂了合同。

  等到那負責人走後,林凡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沒想到,自己以前辛辛苦苦拍戲好幾個月,一部戲也才幾百萬幾千萬。

  而今天他隨便參加一個校慶活動,簡簡單單的彈唱了一下歌曲,就收穫了這麼多。

  「這唱歌也太賺錢了吧!」

  米婭聞言笑道:「總監,實際上,現在歌曲的版權並不高,只有為數不多的幾首歌才能賣出你這個價格!」

  「其他的有些流行歌,有的一首歌幾千塊,或者上萬塊,是很尋常的事!」

  而林凡之所以新歌賣這麼火,還不是因為林凡原本積累的熱度,不然這首歌再好聽,也賣不了這麼貴。

  坎城影帝,再加上熱搜體質。

  迄今為止,林凡拍什麼火什麼,唱什麼火什麼。

  大家都明白這個規律,所以才會爭先恐後的撲上來。

  林凡這才知道,原來要做原創歌曲並不是那麼簡單。

  一個當紅歌手,出了好幾張專輯,幾十首歌,也就只有當紅的那一兩首歌能賣出上千萬的價格。

  這還是當紅的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