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在大唐,如果馬匹丟了,將其尋回,到底是一件困難的事情,還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呢?
這得看馬在哪裡丟了,又是誰丟的馬,以及這匹馬的所屬如何。
如果是私人的馬匹,丟了就丟了,官府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給你留個檔就算是盡責了。
而府衙的馬,在本州境內丟了,那麼一般都是可以找回來的,甚至可以很快就找回來。因為馬匹身上都有烙鐵打上了州府獨有的馬印。
而且馬匹又不是老鼠那樣不起眼的小動物,還是屬於「軍備」的一種,尤其的敏感。
在本地,誰家若是多出來一匹馬,在本地人眼中那是一目了然的事情。
即使要銷贓也肯定得找馬販子,而不管是哪裡的馬販子,在當地官府那邊都是掛了號的,按圖索驥不是什麼難事。
事實上此事的嚴重性遠遠超過方重勇的想像。
當高尚來到三水縣縣衙報案的時候,這件事就瞬間就上升到了「有歹徒企圖行刺中樞要員」的政治高度,讓三水縣縣令楊遺名緊張得要爆炸!
中樞來邠州公幹的監察御史,他使用的,州府所屬的馬匹,居然在三水縣管轄範圍內被人偷盜!
往小了說,這是三水縣治理不利,民風惡劣,盜匪成群。
往大了說,這是行刺天子寵臣的前奏,只是後續陰謀還未被揭發而已!
有鑑於此,那必須要查啊,而且狠狠的查!
楊遺名可不是一個普通的縣令,他的官雖然很小,但那是因為他一路被貶,才擔任這么小的官!
而事實上,哪怕他出道的官職,也比三水縣令這個中州的縣令要大。
從縣令到縣令,多年來一直在流轉,多年來未得升遷,其間酸楚,只有楊遺名自己知道。
楊遺名是弘農楊氏出身,開元五年,憑藉門蔭,補崇文館學生。崇文館哦,那可不是普通人可以進去上課的,什麼國子監之流跟崇文館比都是弟中弟。
他起家門檻很高,擔任右監門率府胄曹,專門負責保衛前太子……李瑛。
所以顯而易見的是,基哥當年一日殺三子,楊遺名也倒了大霉,從政壇的明日之星,變成了過街老鼠。
先是降職為右驍衛府胄曹,在右驍衛這個南衙禁軍「無編制」部門裡幹活,楊遺名的任務就是看管府庫,權力連一個長安負責收稅的普通小吏都不如。
很快他又被外放為盩厔縣丞,一擼到底。然後又平遷新平縣令,再平遷三水縣令至今,可謂是官路坎坷。
如無意外,他的下一站,應該還是擔任某個縣的縣令,然後再換一個地方當縣令,最後死於任上。
楊遺名當年也是闊過的,如果不是李瑛被廢被殺,他大概率在對方繼位後,擔任六部尚書之類的職務,這就是「一朝天子一朝臣」的規矩。
深知政治鬥爭殘酷性的楊遺名,在得知方重勇馬匹被盜後,第一時間就派出縣衙所有可以活動的人,在各村各里張貼告示,兩個縣尉挨家挨戶的敲門查問,各里的里長都被召集起來下達搜捕令,務必要抓到竊賊,還楊縣令的清白。
沒錯,如果找不到竊賊,楊遺名就是惹了大禍!嗯,用攤上大事來形容更加貼切一些。因為他本來就是前任太子李瑛的親信,一直得不到升遷也是因為這個。
失勢官員的抗風險能力,比一個毫無背景的官員還要低!
一天之後,三水縣的縣衙大堂內,跪著三個衣衫襤褸的中年漢子,被人打得鼻青臉腫。就是他們順手牽羊,在涇水邊「順走」了方重勇和高尚的馬匹。
在三水縣官府全體總動員「找馬」的情況下,「偷馬賊」很快就被找到,隸屬於府衙的馬匹也被找到……不過已經變成煮熟的馬肉在鍋里煮著了!
這個案子的案情簡單得不能再簡單。
三水縣某個村落,具體說來,就是方重勇在煤礦坑勘探的那個村落里,有三個遊手好閒的退伍丘八,說得好聽點叫「遊俠兒」,說得不好聽就是地痞流氓,他們去涇水邊準備鑿冰捕魚的時候,看到了有兩匹「無主」的馬。
既然是無主的,那牽回去再找馬販子賣掉,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於是三人牽著馬就走,也沒看這馬到底是誰的,能不能偷。反正他們做這樣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
結果三人還沒走到家,其中一個夯貨就發現馬屁股附近,好像有個模糊不清的官印!
看仔細之後,發現兩匹馬都是隸屬於邠州府衙的!這下可把他們三人給嚇壞了!
這三個夯貨本來還想賣了馬去換點酒錢,到縣城裡的酒肆去瀟灑一番,沒想到這馬居然是邠州府衙的馬。那沒辦法了,只能一不做二不休把馬給宰了,吃點馬肉回本了。
要不然,可不就白忙活了麼?就算他們現在把馬匹送回去,也是犯了罪,沒吃到肉還惹一身騷。還不如把馬肉吃了,馬骨找個不起眼的地方埋了。時間一長,誰還會去查這些破事呢?
結果等縣尉找到他們三人的時候,馬肉正在家中的大鍋里煮著呢。他們三個都是退伍的老兵,都找不到媳婦,一人吃飽全家不餓,除了不會輕易殺人,其他的事情,沒有不敢做的,也沒什麼顧忌。
這三人本身就是在三水縣衙門裡掛了號的人物,平日裡偷雞摸狗也不是第一次了。
這件事把方重勇鬧得有點騎虎難下,他本來是低調來邠州辦事,沒想到居然被三個毫無權勢與身份的地痞給飛龍騎臉了!
唐代的官制很魔幻,同一種官職,用在不同的人身上,會根據那個人身上其他官職的搭配,而有所變化,甚至效果大相逕庭。
比如說「御史大夫」這個職務,本來朝廷中樞御史台的大佬是御史大夫,但是在很多節度使身上,也帶著「御史大夫」這個官職。
這並不是說他們就可以行使御史大夫的職權,而是說無品級的節度使,身份權重等同於中樞的「御史大夫」。
同一個官職,不同的職權,非常的典型。
監察御史也是同樣的道理。
所以方重勇身上有監察御史這個職務,但實際上能不能用,具體要看他的「差使」是要去「監察」誰,這裡頭有一個「神器」到底拿在手上沒有的問題。
具體到現在這件事上,就是說方重勇到邠州「公幹」,他到底是為了什麼而來的。同時地方官員,需要對此有一個基本判斷。
而這個官場潛規則,就是看方重勇身邊,有沒有朝廷給監察御史配置的「僚屬官」。
一個監察御史,起碼有二十多個僚屬官!真正動起來,那就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群人!
如果方重勇帶著浩浩蕩蕩一群人來到邠州府衙找刺史公幹,那麼他的立場,就是糾察邠州官場不法。
說白了,就是到這裡來搞事情的!彈劾官員的!
如此一來,非但邠州府衙不會配合他的工作,反而會「公事公辦」,處處給他穿小鞋。
那個時候,方重勇別說是勘探煤礦了,就是出門都要擔心脖子安全不安全。
但是方重勇如果孤身前來,那麼就明擺著不是為了糾察地方官員不法。
所以邠州刺史李齊物見了方重勇就好像老友相見一般熱情接待,給予了最大程度的配合,還推薦親信高尚給方重勇打下手,就是因為:對方來這裡沒有惡意,反而是一個跟中樞方面溝通聯絡拉靠山的好機會。
這是屬於對雙方都有利,而且彼此都默契的雙贏。沒想到幾個盜馬賊,打破了邠州官場的平靜。
「方御史,人已經抓到了,馬匹是邠州府衙那邊的,您看這件事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縣衙後堂,四十多歲的三水縣令楊遺名,小心翼翼的叉手行禮,對年齡當他兒子都嫌小的方重勇詢問道。官場之上,年齡越大,利用價值和潛力就越小。快五十歲的楊遺名對十多歲的方重勇謙卑,只是官場常態而已。
莫欺少年窮,如果少年已經不窮了,你要更客氣才是,因為他將來不僅繼續富有,甚至還可能有權!
「那盜馬是什麼罪名呢?」
方重勇佯作不知,有些迷惑的詢問道。
楊遺名乾笑一聲說道:「盜馬者死,唐律明明白白寫著呢。」
其實這句話並不完全正確,因為唐代的刑律判罰,實際上也要分情況。比如說犯人是因為什麼盜馬,是因為公事,還是見財起意?
盜了馬以後,最後是歸還了,還是販賣或者殺馬吃肉了?
這裡頭不同的情況,判罰的尺度也不同。罪犯的「主觀性」,占了很大比例。
最輕的只是笞五十,然後重一點的還有流放三千里、砍雙手等刑罰套餐,最重的就是斬立決了。
楊遺名之所以要說盜馬者死,那是因為,這些人本來就該死啊!按正常的唐律來判,這些人就是死罪!更何況他們還是不事生產的遊俠兒!
「兵募或府兵退役的士卒,到了鄉里之後無法務農,只能成為遊俠兒,整日偷雞摸狗。這種事情,三水縣多不多?」
方重勇笑著問道,只是臉上的笑容,看上去有些意味深長。
楊遺名把他當初入官場的愣頭青,卻不知道方衙內有事沒事就研究大唐官場的明規則和潛規則,現在已經是一個十分熟練的「老官僚」了。
楊遺名心中一驚,但看這句話,就知道方重勇絕非浪得虛名之輩,跟丘八們打交道的經驗很豐富啊!
事實上,從前府兵退伍歸鄉,本身就會在當地引起極大的社會問題,這已經不是什麼江湖傳說,而是當年實實在在發生過的事情。基哥下令廢除府兵制,有這樣一部分原因在裡頭。
不僅是因為服役番上的時間經常是五六年為限,長期脫離耕種生產,已經失去了農耕技能;更是因為這些人習慣了軍中刀口舔血的生活,已經不願意再歸於平凡,任人宰割命運了。
所以這些退役的府兵乃至兵募,在鄉里聚眾鬧事都不是什麼新聞,更不要說只是偷雞摸狗了!
「不瞞方御史,這種事情……其實還挺多的。」
楊遺名訕訕說道,被方重勇壓製得抬不起頭來,他也只能這麼說。
「那麼現在以盜馬的罪名將他們三人殺了,就能震懾住那些因為肚子餓,從而鋌而走險犯事的人麼?」
方重勇無奈嘆息反問道。
楊遺名想了想,壓低聲音說道:
「聖人下令關中和糴,關中各州縣百姓們的糧秣都送到長安了,家家沒有餘糧。這些遊俠兒不盜官倉,就已經算是安分守己了。平日裡偷雞摸狗,實在是禁無可禁,縣衙本來就沒有多少人去緝捕盜匪啊。」
聽到這話,方重勇頓時明白,長安的「通脹輸出」,果然是影響到了關中周邊。
和糴法,是「取糧於本地」,歸根到底還是「輕貨換重貨」,用江南的布匹換糧食。長安的糧食便宜了,長安周邊的糧價就會漲,那些無家可歸的遊俠兒們,日子也會更難過。
一路走來,方重勇發現邠州百姓,從驛卒到那三個盜馬賊,明顯都是營養不良的樣子。比起長安百姓來說,差了可不是一點半點!
這些人沒有行路的文書,不能隨意去長安,在本地苦熬日子過得如何,那就只能靠個人想像了。
飽暖思淫慾,饑寒起盜心,偷馬的人不是生來就偷馬的,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現實「教育」了他們。
邠州缺糧不奇怪,因為長安不缺糧,並不代表關中不缺糧。
和糴之法,方重勇理解深刻,甚至是在沙州當做「金融信貸」使用。「糴」字即為民間糧秣入官倉,這個字前面的定語,才是政策的關鍵所在。
官府是怎麼從民間弄糧食的,目的又是什麼,這是必須要回答的關鍵問題。
是為了抑平物價,還是為了戰備,又或者是為了支援首都,這裡面有大學問,差之毫厘謬以千里。目前而言,長安的「和糴使」應該是從民間強買糧食,把份額分攤到每個縣。
至於分攤的份額到底公平與否,縣衙又是用什麼樣的手段在徵收糧食,實際上,參考封建時代中樞與地方官僚們的素質與機構配置就知道,必定有很多不公平的事情發生。
不能對這些人有著過高的期望。
盜馬的盜匪固然該死,但更大的「盜匪」,卻是在長安,在朝堂上,在皇宮裡啊!
盜馬賊該殺,那這些更大的「盜匪」們該不該殺?
方重勇心中無聲嘆息,決定放那三個盜馬賊一馬。
「既然他們盜馬吃馬,那麼流放到河西那邊去養馬,應該也是符合唐律的吧?
本官認為,讓吃馬的人養馬贖罪服刑,這比簡單粗暴的殺掉他們,要好一些。
楊縣令以為如何?」
方重勇不動聲色的詢問道。
楊遺名想了想說道:「確實如此。」
大唐刑律的彈性,方重勇掌握得很熟練,典型的官字兩個口,是死是活就靠這張嘴操控。對方官更大權更重還如此的熟練使用,楊遺名真的已經無言以對了。
「哈哈哈哈,那就這麼辦吧。本官來三水縣,是為了勘探石炭坑,將來,還有很多地方需要楊縣令配合的。」
方重勇拍了拍楊遺名的肩膀大笑道,顯然已經不再計較馬匹被盜的事情。
「方御史真是寬宏大量,有宰相的肚量啊。」
楊遺名忍不住叉手行禮恭維道,心裡鬆了口氣。
之前高尚來縣衙的時候,借著虎皮扯大旗,弄得縣裡雞飛狗跳的,好像他這個縣令辦不好事情就會被罷官一樣。
沒想到方重勇的板子高高舉起,就這麼輕輕放下,就連盜馬賊都從輕發落了。果然,年紀輕輕能成為天子身邊的紅人確實有其過人之處。
「行了,本官現在返回長安。關於馬匹賠償的事情,你跟李刺史交接吧。
犯人的刑罰已經判了,如何賠償損失,那也要定一個章程出來,讓這些人服徭役還債之後,再去邊疆養馬服刑吧。」
方重勇擺了擺手說道。
小案子就往小了處理,不要節外生枝,這是方重勇在沙州當刺史的時候磨練出來的經驗,現在剛好用得上。
「誒,好好,某送送方御史。」
楊遺名殷勤說道。
「不必了,某自去便是。」
方重勇說完轉身便走,一刻也不想停留。這次邠州之行,看到的林林總總亂象,讓他大失所望。
關中州縣都是如此,關中之外,就更不敢想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