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朕要親自罰他
林尋與江弄琴送走望星與竹苓,二人一起走在回去的街道之上。
林尋一直低著頭,心情看起來很是沉重。
江弄琴不知道林尋與司空望星在城門口的時候,究竟是聊了些什麼。
但是江弄琴知道,自己這個時候是不能去打擾林公子的。
「公子,弄琴先回院落了,若是公子不嫌棄,晚飯就又弄琴準備吧。」
在林尋的身前,江弄琴欠身一禮。
「嗯,麻煩江姑娘了。」林尋作揖回禮,下意識地開口答應。
「那公子好好休息。」
看著林尋的模樣,江弄琴輕咬著薄唇,很想將林尋的腦袋抱入自己的懷中,然後輕輕拍著林尋的後背,好好安撫著。
可是在江弄琴的心中,知道自己的身份與殿下相差太大。
自己如果這麼做的話,已經是對殿下無禮了,說不定還會惹得殿下的討厭。
「公子,無論公子有什麼事情,都可以跟弄琴說的。」
江弄琴芊手輕輕按在胸口,眼眸之中儘是擔心。
「沒事,只不過感覺有些勞累,休息一會兒就好了,讓江姑娘擔心了,江姑娘也請好好休息。」
在江弄琴的注視下,林尋走回了院落。
「男人有什麼好的,望星才不想嫁人呢。」
回到院落,關上院門,林尋依舊是心不在焉,腦海中始終是迴響著望星最後的話語。
尤其是望星說這句話時,眼角泛著的點點晶瑩,更如同是無數把的小刀,將林尋的心臟一片又一片地割下。
林尋知道司空望星是一個很保守的女孩。
是那一種一場戀愛就不會分手,無論你多麼貧窮富有,都會跟你過一生的好女孩。
所以就算是虛假的婚約,但是當婚約定下,望星的心中已經早就認定。
可是自己卻
就算是望星不說,林尋也知道,自己給望星帶來了莫大的傷害。
「唉」
林尋重重嘆氣一聲,抹了把臉。
林尋也不知道該如何去處理。
因為自己的占有欲,自己甚至不想把望星交給任何一個男子。
不過若是望星真的喜歡某個男子,那自己無論多麼的「自私」,也會去祝福她。
「但不管如何,始終欠的太多了啊。」
若是沒有那個婚約,或許不會發生這些事情。
但是當那婚約定下的時候,二人的因果已經是纏在了一起。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至少先讓望星挺過一年後命劫,再把望星的怪病給治好。」
林尋收起混亂的思緒,打算先回屋睡一個午覺,不讓自己再去思考這些。
不過,就當林尋剛到房門口,隱隱聽到屋子裡好像是有什麼動靜?
「豈可修!老子心情都這麼複雜鬱悶了,竟然還有小偷光天化日地來我家偷東西?」
林尋氣得不行,猛然推開房門。
而就在林尋推開房門的一瞬間,整個人愣在了原地。
房間之中,白落雪上身穿著貼身的襯衫,欺霜勝雪的胳膊露在外面,白嫩透著淡紅。
林尋知道白落雪的身材不差,但是沒想到這麼好,不可描述的地方鼓脹脹的。
腰間以一根玉帶束起,一襲短裙還不到少女的膝蓋,黑色的過膝長襪與短裙之間白皙的絕對領域若隱若現。
白落雪沒有穿鞋,而是以鴨子坐的姿勢坐在床上,雙手撐在身前,一雙極媚的貓尾桃花眸一眨一眨地望著林尋。
「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鳳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
乾國皇都皇宮御書房中,身穿曳地龍袍的少女縴手捏著從洛城加急送過來的信件。
「蛾兒雪柳黃金縷。笑語盈盈暗香去。眾里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乾國女帝再次念了一遍,似在回味。
許久,乾國女帝抬起頭,看向自己的師父:
「師父覺得小尋寫的這一首詞如何?」
樂霎緩緩睜開眼睛:「極好。」
「那可不是嗎?這可是小尋寫的呢。」聽到自己的小尋被誇獎,夏曉夢喜笑顏開。
「但不是寫給你的,聽說,這是林尋寫給一個名為望星的少女,表達的是愛慕之情。」樂霎淡淡道。
夏曉夢眼眸眯起:「那不過民間傳聞而已,所謂民間傳聞,就是喜歡弄一些情情愛愛的來裝飾,齊玉說,這首詞最後表達的是小尋想要入朝為官,可是卻求而不得。」
樂霎看了夏曉夢一眼,又閉目養神:「雖然我只見過他一眼,但是他的性格絕對是安樂平穩的那種,沒有如此的雄心大志,對朝堂的舞文弄墨也不興趣。」
「師父只不過是見了一眼而已,小尋曾經可是與我相依為命,若是當時我們沒有分開,我與小尋現在怕是連孩子都有了呢。」
「他現在已經是有正妻了。」
「那又如何?小尋喜歡我,不想把我交給別人。」
「他和姜清裳很是恩愛。」
「我與小尋以後會更加恩愛。」
「乾國律法,正妻若是不允許,丈夫不可納側室。」
「朕便是乾國律法,而且我要當正妻!」
「他不會為了你休了姜清裳。」
「為何要休妻?我當正妻,清兒當側室便可。」
「姜清裳不會把正妻之位給你,她很驕傲,她甚至不會把林尋與任何一個人共享。」
「可我是她姐姐。」
「」
樂霎不想多說什麼了,她知道自己無論是多說什麼,面前的這個少女一定是會有藉口的。
「陛下現在打算怎麼做?」樂霎問道。
「怎麼做?」
夏曉夢眨了眨眼,如同一直得意小貓般地看著樂霎。
「之前我還擔心小尋不肯來乾國皇都呢,可是現在,小尋既然都說『懷才不遇』了,那朕身為明君,自然就是要給小尋機會了。」
語落,夏曉夢拿起桌上筆墨,很快便是寫下一封聖旨。
「來人。」
「陛下。」一名侍女走進跪下。
「加急,傳朕旨諭,命洛城林佩,七日不,六日,五日四日!林佩四日之內必須進京赴命,若有違期」
夏曉夢月牙輕彎。
「朕要親自罰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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