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這裡,夜幽立馬站起了身,居高臨下地看著李季與李清夏二人,眼眸之中的寒光像刀刃一般。
李季抬起頭,目光平靜地看著夜幽:「我發現你這個小女娃真的很喜歡扣帽子啊,你們現在調查復甦者就全靠猜疑了嗎?」
「你要是不滿,可以去投訴我。」夜幽微微一笑,對身旁的鄭康招了招手:「鄭康,把他們拷起來。」
鄭康抽出別在腰間的手銬,正要起身的時候,李季輕咳兩聲,抬起前臂示意等一下。
鄭康扭頭看向夜幽,見對方點了點頭,他才繼續坐了下來。
「怎麼了,你改變主意了,有話想說?」夜幽歪著腦袋,薄薄的嘴唇微微勾起,露出得逞的微笑。
李季搖了搖手中的茶杯,輕聲道:「我給你們講道理,是因為我覺得自己是一個講道理,守律法的良好公民,但這並不代表我只能跟你們講道理。」
夜幽眉頭一挑:「怎麼了,你還想作什麼妖?」
李季沒有說話,而是伸手從懷中掏出一部老式的按鍵手機,將腦袋湊到手機前似乎在翻著些什麼。
「你在找幫手嗎?」夜幽好奇地問道,眼中夾雜著一絲不屑。
「嗯。」李季隨意地吭了一聲:「稍等一下,我找找,好久沒聯繫了。」
夜幽雙手環抱於胸,沒有說話,就這麼看著李季。
不知是因為老花眼的緣故還是啥,兩分鐘過去了,李季依舊保持著兩分鐘前的動作。
夜幽臉上露出一抹不耐,正要開口說話的時候,李季突然直起身子,伸手揉了揉發酸的眼睛,拿起手機貼在耳邊。
「喂,是我。」李季平靜地說道。
之後的時間裡,李季像個機器人一樣,一直重複著「嗯」,像是在敷衍電話那頭的人。
「好了,幫我個忙,等下我把電話給別人,你說一句放人。」
說完,李季便將拿開手機遞到李清夏面前:「拿給她。」
「好嘞!」
李清夏點了點頭,在安統司三人的注視下將手機放到了夜幽身前。
「什麼意思?」夜幽詫異地看向李季。
李季用手指了指手機,又點了點自己的耳朵,示意對方接電話。
夜幽半信半疑地將手機放到耳邊,道:「餵?」
電話那頭傳來一道中氣十足的聲音:「放人。」
聲音響起的一瞬間,夜幽巴掌大的臉像被電了一般,止不住地抽了一下,連帶著攥著手機的手也下意識地鬆了開了。
砰!
手機掉在桌子上,電話那頭的人微微一愣,隨後掛斷電話,「嘟嘟嘟」的聲音在安靜的包間內迴蕩。
「怎麼了?」何路抓著夜幽的胳膊關切地問道。
「是啊,怎麼了?」鄭康一臉疑惑。
他不明白到底是什麼樣的電話能把夜幽搞成這樣。
夜幽沒有理會兩人的詢問,而是咽了口口水,一臉驚駭地看向李季。
桌對面,李季還是那般從容淡定,就如同先前一樣,眼眸古井無波,沒有一絲波瀾。
一旁的李清夏用手掌半捂著臉,咬著嘴唇拼命地憋著笑意。
夜幽瞳孔顫動,顫聲朝李季問道:「你……你是誰?」
「一個喜歡講道理的普通老頭罷了。」
說完,李季便提著腳下的塑膠袋站起身,對三人說道:「之後有關李沉秋的事情我會打電話聯繫你們的,對了,不要告訴別人我的身份,不然……」
李季停頓了一下,走到夜幽身後拿起自己的手機,和藹地笑道:「小女娃你以後就做不了人上人了,清夏我們走。」
「老闆等等我。」
李清夏急忙起身跟了上去。
砰!
伴隨著包間房門的關閉,夜幽像失去了支撐一般,雙手交叉支著腦袋,脊背無力彎了下來。
「到底怎麼了嗎,電話那頭說什麼了?」鄭康晃了晃夜幽的身子。
「是不是那邊有人威脅你了?」何路試探性地問道。
夜幽閉著眼睛,眼睫毛輕微地震顫著。
沉默了一會兒之後,她才逐漸恢復平靜,緩緩睜開雙眸:「準備放人吧!」
「放人?」鄭康皺了皺眉頭:「你不查了嗎?」
夜幽回應道:「可以查,但不能再非法監禁李沉秋了,會出問題的。」
鄭康再次重複問道:「電話那頭到底說了什麼?」
夜幽深深地看了眼杯中的茶水,沉聲道:「說了『放人』兩個字。」
「啥?」鄭康一臉懵逼:「就這?」
夜幽扶著桌子站起身,朝包間外走去,同時開口道:「這是戰略指揮部的命令。」
……
……
一間燈光昏暗的會議室內,十幾個氣勢不凡的人類坐在會議桌的兩旁,這些人男性居多,老齡占據絕大多數。
其中一位頭髮有些斑白,但還夾雜著一些黑色的老者放下手中的電話,目光深邃地看著天花板,不知在想些什麼。
「是他嗎?」有人問道。
此話一出,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老者身上。
老者疲憊地揉了揉太陽穴,無奈地點了點頭:「除了他還能有誰?」
「那件事過後,他都多少年沒聯繫我們了,這次怎麼會突然打電話過來了呢?」
「是不是想干涉安統司的司統競選?」
「今時不同往日,他就算想,也沒有這個能力了。」
……
……
毫無陰影的囚室里,李沉秋盤坐在地,靠著冰冷的牆壁。
囚室里沒有鐘錶,李沉秋並不知道他被關在這裡的具體時間,只能通過二日一餐得知自己被關的天數。
「四天。」
李沉秋睜開眼睛,黝黑的眸子中是掩蓋不住的虛弱,藏於袖中的手已經有了衰老的痕跡,一道道淺淺的皺紋浮於皮膚表面。
長時間的飢餓已經讓他體內的生命能量消耗殆盡,再也無法延緩自身的衰老速度。
原本李沉秋以為這三人頂多關自己兩天,但他沒想到這三人這麼不要臉,能頂著媒體的壓力非法囚禁自己四天!
李沉秋清楚,自己要是再被關個三四天,那復甦者的身份必定暴露無疑。
與其坐以待斃,還不如主動出擊,想辦法逃出特能司。
反正對方都是非法囚禁,自己逃出去也算不上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