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默的思路,瞬間就清晰了。
他回想起今天去現場看到的兩個天台。
那兩個天台雖然大小不一樣,但構造卻是差不多。
想上天台,坐電梯是不行的,需要走通往天台的那一段樓梯,而天台上的樓梯口處,一般都有一個方形的小房子,主要起遮風擋雨的作用。
如果兇手藏在那個小房子的頂上,是不是就能做到避開警方的視線了?
他們今天去現場勘察的時候沒看見人,說不定就是因為兇手躲在房頂上!
許默越想就越是覺得有可能。
當即掏出手機,拍了一張周巧巧手機中遊戲畫面的照片,隨後給韓飛發了過去。
與此同時。
警局。
留在辦公室里加班查案的韓飛,手機響了一聲。
拿起手機看了一眼,韓飛發現這是許默發來的一張圖片信息。
他打開了鎖屏,點進了和許默的vx聊天界面。
許默發一張遊戲的圖片給我幹啥?找我打遊戲嗎?我也不玩遊戲啊……韓飛想到。
就在他剛準備給許默發信息說自己不玩遊戲的時候,忽然意識到,許默發來的這張圖片,可能不是找他打遊戲,而是有別的意思。
因為許默發來的遊戲畫面中,有四個趴在天台上的老六!
天台,老六……
韓飛感覺,自己好像明白許默的意思了,當即雙眼一亮。
下一秒,剛給他發了一張照片的許默,又緊接著發了一條信息過來。
「我想我知道兇手的作案方式了,王大川之前的猜測有可能是對的。」
韓飛立馬回復道:「你的意思是兇手殺了人後躲在天台樓梯口的頂上,所以我們當時上去的時候才沒看見他對吧。」
「對。」
韓飛沒有繼續打字和許默溝通,而是直接撥了個電話過去。
等電話被許默接通後,韓飛開口道。
「這個想法確實有可能,當時我們的位置看不見天台樓梯口的房頂,就算上面有人我們也不知道。」
「我也是剛剛看見這個遊戲畫面後才想到這個可能性的。」,許默說道:「這可能是兇手能『避開』監控的唯一方法了。」
提前很長時間躲在天台,等待受害人上去,然後趁其不備推他下樓,之後躲一段時間再離開天台,這樣做雖然不能做到躲避監控,但是,只要能不被警方發現就行了啊!
要知道,警方查案看監控,只會看案發前後幾小時內的監控,基本不會去翻間隔時間太長的,因為翻了也不一定有用,還會白白浪費時間。
只要有足夠的耐心,在天台樓梯口的頂上貓上十個小時甚至是更長時間,那就大概率能讓警方查不到他頭上。
本案的兇手,可能利用的就是這一點。
當然了,這個方法的漏洞很大,要是警方查監控的時候往前翻了很久,那兇手就完蛋了。
這個方法說白了就是在賭,賭警方不會查太長時間的監控。
賭贏了可以逍遙法外,但若是賭輸了,那就倒霉了……一首鐵窗淚送給你!
「正好我還在警局沒走,我再來看一遍今天從大廈那邊拷貝來的監控……不過我這隻有案發前的監控,案發後的就只有一個多小時,拷下來的監控就只截止到我們離開大廈那會。」,韓飛一邊說,一邊找來了三起案子的監控。
這一次,他不再是只看死者死亡前幾小時之內的監控。
而是把查看監控的範圍擴大至了四十八小時內,直接開啟倍速播放。
韓飛認為,這個兇手就算耐力再怎麼好,也不可能連續在房頂上趴四十八小時。
實際上二十四小時就是極限了。
但他為了保險起見,還是選擇從案發前四十八小時開始查起。
如果兇手的作案方式真是許默猜測的那樣,那查四十八小時之內的監控,必然會有所收穫。
「光有案發前的也就足夠了,我也黑進國金大廈的監控系統看一下吧,兩個人都看一遍,這樣容錯率高。」,許默說道。
韓飛手裡的國金大廈的監控,就只截止到案發後一個小時左右,因為監控就是當時拷貝下來的,只有前面的那段。
但是只有這一段,也足夠了。
按照許默的設想,兇手要做到騙過警方,就勢必要在案發很久前上天台躲著。
只有這樣,警方查監控的時候才有可能會忽略他這個老早就上了天台的人,因為查監控的時候,警方一般只會查幾小時之內的,不會往前查太久,那樣實在是太浪費時間了。
只要在監控里找到案發很久前就上了天台,但一直沒下來的人,那他絕壁是兇手!
此時,周巧巧端著一碗湯從廚房裡走了出來。
「吶,還熱著呢,這湯燉了好久了,你忙了一天,喝點湯補補!」
「謝謝,你放桌上吧,我等會喝。」,許默笑著說道,同時將周巧巧的手機遞了回去:「給你手機。」
周巧巧接過手機,也回應了許默一個笑容。
「客氣啥啊,你不是也幫了我們嗎,要不是你收留我們,我們四個晚上連覺都睡不踏實,阿飄什麼的……太恐怖了。」
……
許默來到房間,打開了電腦。
三下五除二就黑進了國金大廈的監控系統。
他也準備查一遍監控。
多一個人一起查,就多一份保障,畢竟,萬一韓飛自己查監控的時候看漏了呢?
以許默的黑客技術,黑一個大廈的監控系統還是很簡單的。
以至於,他三兩下就黑了進去。
找到天台樓梯口的那個監控拍下來的畫面,許默調了一下時間,隨後開啟了倍速觀看。
得益於眼睛和腦力都被強化過,所以他看監控的速度,要比韓飛快的多的多。
僅僅只用了半小時,他就把案發前四十八小時的監控全過了一遍。
看完後,許默不由的皺起了眉頭。
案發前四十八小時,壓根就沒有上了天台卻沒下來的人……
為了避免是自己看的太快而看漏了什麼,許默又看了一遍。
這次他稍稍放慢了一點速度。
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又過了一遍監控。
但結果還是一樣的。
案發前四十八小時,沒有上了天台卻沒下來的人,所有上過天台的人,無一例外都是在根煙的時間內就又下來了。
現在只有兩種情況。
要麼,兇手的耐力很好,好到他能為了殺人而在房頂上趴超過四十八小時的時間。
要麼,就是許默猜錯了,兇手的作案手段,根本就不是他想的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