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詭迷心竅

  「軍爺,是不是搞錯了。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您看我就是一個渾身沒有二兩肉的老頭子,怎麼可能是什麼賊人呢?」

  王遠一邊像個正常小民一樣點頭哈腰,一邊將手中布幡一搖,好讓他看清上面「妙手回春」這四個字。

  未曾想,那疤臉軍漢根本不在意他到底有沒有能力犯事兒。

  攤出一隻大黑手張開五指,正過來翻過去在他面前晃了一晃,不耐煩地說道:

  「管你身上有沒有肉,只要有銀子就行,你這種經常跑江湖的赤腳郎中,應是知道規矩的。

  繳足『贖罪銀』原地釋放,男子十兩,女子五兩。

  拿不出銀子就乖乖去牢里待著,等著家人過來贖人吧。」

  王遠頓時錯愕,懷疑自己耳朵出問題了。

  無論是崔通還是於三兩,對這「贖罪銀」都是再熟悉不過。

  「贖罪銀」也叫「贓罰銀」,大炎地方各級官吏為了方便撈錢,允許百姓出錢贖罪、贖罰,還美其名曰:「謫罰輸贖」。

  只要不是謀逆大罪都可以用這種方式赦免。

  『你們不是說要捉拿襲擊了三王子的賊人嗎?

  怎麼繳足銀子就給當場釋放?』

  王遠有些糊塗了。

  然而,這時就聽隊伍中,一位捕頭正毫不避諱地和衛士統領【玄甲衛士】鄭勇商量,如何瓜分「贖罪銀」:

  「鄭爺,這得來的銀子五成兄弟們留作自用,四成獻給王爺,他看在銀子的份兒必定不會追究我等看護不利的罪過。

  剩下一成等小王爺回來,再給他獻上,反正是驚了馬才造成的意外,有了好處想必小王爺也不會多說什麼。」

  「嗯,可以,就這樣辦吧。

  但要以最快的速度湊足一萬兩,若是少了這個數,恐怕王爺的面上會不好看。」

  這位【玄甲衛士】的聲音就如同砂礫鐵片,分外刺耳,但說話倒是夠直接。

  聽到這裡的王遠,終於恍然大悟:

  「好傢夥,秦一手是雁過拔毛,你們乾脆是天高三尺。什麼王子遇襲捉拿賊人,不過是為了找了個機會再刮一層地皮啊!」

  所謂:「匪過如梳,兵過如蓖,官過如剃」,今日他終於算是親眼見識到了。

  王遠在制定計劃時,幾乎從衙門辦案的角度算盡了一切,卻獨獨算漏了這洛陽王府和門下走狗們一脈相承的貪婪和無恥。

  任何事情到了他們的手中,都能變成撈油水的工具。

  哪怕是小王爺落水失蹤這樣的禍事。

  平時無風還要起三尺浪,更不要說現在還有一個絕佳的藉口了。

  而且如果把事情定性為小王爺落水,那責任肯定全是他們這些護衛的,只有推說遇襲才能推脫到所謂「賊人」的身上。

  說不定這些人一邊在這裡搜刮,另一邊某個得罪了他們的倒霉鬼,恐怕已經被當做「替罪羊」準備的妥妥帖帖了。

  『長見識了,長見識了,官場原來還可以這麼玩兒?』

  古人常說「任你官清似水,難逃吏滑如油」,更何況這群惡吏的頂頭上司本就是無惡不作的洛陽王?

  誰說在全員惡人的犯罪集團裡面就沒有渾水摸魚、欺上瞞下、貪污腐敗的事情了?

  情況只會更加嚴重。

  甚至歷來都有吏七官三的說法,能給洛陽王四成,這幫人已經十分厚道了。

  那位享樂無度不理外事的當代洛陽王,恐怕本質上也只是這些衙差、小吏的擋箭牌吧?

  王遠正因為大開眼界而有些失神,那邊的疤臉軍漢再次不耐煩地催促道:

  「問你話呢,十兩銀子,你到底交還是不交?」

  他身後跟著的幾個差役也已經面露兇相,將手放到了腰刀的刀柄上,隨時準備動手。

  顯而易見,可疑之人的標準就是——看起來衣衫整潔的有錢人。

  王遠毫不懷疑,現在有許多路人看著還可以花十兩消災,要是在野地里遇上這群兵匪,恐怕就要被一刀捅死,連衣衫都被扒個乾淨了。

  然而。

  名醫「秦一手」最鮮明的性格標籤是:雁過拔毛的「貪婪」和一毛不拔的「吝嗇」。

  讓他交十兩銀子,還不如直接殺了他乾脆。

  況且,換過衣服之後,他身上連一個銅板都沒有,更別說是十兩銀子了。

  但要是乖乖束手就擒,被他們給送到洛陽城裡去,就更不行了。

  完全離開北邙山的輻射範圍之外,失去了燈下黑的保護,自己恐怕第一時間就會暴露在【梟神墓】的視線中。

  這可跟之前眾人商議「掘墓盜運」時,被【梟神墓】掃上一眼完全不是一個概念。

  想到這裡,王遠發現自己身上唯一能被稱得上是財物的東西。

  就只有原本準備用在「無影鼠」文俊才,或者大陵村那些親族身上的【羅剎詭骨】了。

  『可惜還沒有來得及實驗,不確定危害性到底有多大。

  哪怕志述上說的再明白,這終究是一件能自己殺人的【詭物】。

  待會兒還是小心盯著點,一旦情況不對就立刻收回來就是了。』

  於是,打定了主意的王遠「下意識」地捏住了袖袋,仿佛是害怕身上僅有的財產被人發現。

  卻弄巧成拙,成了此地無銀三百兩。

  「什麼東西?拿出來!」

  看到他的小動作,那軍漢直接動手一把扯開了他的衣袖。

  頓時,一線金光漏了出來。

  特別是在金色的夕陽照耀下,亮得有些晃眼。

  而在這幾個差役的眼中,第一眼看到的似乎是一塊金燦燦的骨頭,但第二眼,就全都變成了一錠拳頭大的金元寶。

  這一錠起碼有五十兩!

  頓時,他們的眼睛都泛起了點點金光,然後又飛速染上了一抹血色。

  「我的!滾開!」

  為首的疤臉一把將那「金元寶」搶在了手中,也不再說什麼十兩銀子的事情了,用力將王遠遠遠推了出去。

  自己死死盯著手中的金錠,滿臉迷醉之色。

  「我的,金元寶,好寶貝!我的,誰也不給!」

  但是這個時候,卻有第二隻手、第三隻手、第四隻手同樣情不自禁地抓了上來。

  「給我!讓我保管!」

  「我管帳目,懂算數,給我才對!」

  「」

  鏘!

  寒光一閃,刀疤臉軍漢面對爭搶竟悍然拔刀,二話不說一刀砍死了最前面的那個同僚。

  其他差役見狀也不含糊,紛紛動刀爭搶金錠。

  「放下!」

  「給我拿來!!!」

  一時間,這裡慘叫連連,肢體橫飛,鮮血流了一地。

  附近的行人更是尖叫著四散奔逃。

  【志述】

  姓名:詭物·羅剎詭骨(主人王遠)

  生平:由《小生死簿》度化【詭物·人面畫皮】後留下的殘渣,同為【詭物】卻保留了太多的雜亂負面知識,野性難馴,難以自用。

  基礎的能力為:【詭迷心竅】。

  一、針對普通人時,【羅剎詭骨】能放大對方心中的欲望,變成對方心中最渴望的東西。

  讓人想要不計一切代價得到它,別人哪怕只是看一眼都是罪,然後身不由己化作它的傀儡,福、祿、壽三火被漸漸吸乾。

  二、針對術道中人時,雖然不會使人癲狂,卻也會被當做某種珍貴的法器,再也不捨得有片刻離身。

  甚至一開始【羅剎詭骨】還能幫助攜帶者激發運道(使氣運速發),上限為三點,但過不了多長時間同樣會被吸乾。

  註:無論對象是誰,吸收三火的速度都會受到王遠這位簿主控制,但只能加速不能減緩。

  一切所得三七分帳,詭物三,簿主七。

  【戒律禁忌(唯一):間歇性復甦暴走,自主加快吸收速度,必須密封遮光保存。

  絕對不可貪圖增運之效而自己使用!不可自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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