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求生欲源於靈魂

  張貴確定了一下時間點,看來上輩子掛了沒過多久就投胎了啊,可能急了點,吉吉沒長全?

  咳,這個問題先不研究了,重點是,到了他十八歲的時候,村里來了個傳教的黃毛鬼。

  黃毛把他爹給綠了,還給他添了個弟弟。

  說實話,這黃毛眼光有點刁啊,對他幾個歪瓜裂棗的妹妹毫無興趣,只對他娘沉迷不已。

  結果是苟松失寵了,被他娘打發去考試了。

  話說回來,他那雜交弟弟,長得還真的挺可愛的。

  好吧,苟松連個書童都沒得,就這麼一個人去縣裡考試。

  不過,苟松的求生欲貌似刻在靈魂里的。

  他把一半的盤纏請了一個村里功夫最好的,口碑也好的獵戶,給他當護衛。

  獵戶老哥不太喜歡這個沒啥男子氣的書生少爺,不過看在銀子的份上,果斷的答應了。

  路上果然賊安全,像什麼毒蛇猛獸的,根本近不了身。

  張貴心裡穩得很,不過沒出過門的苟松還是慌得一批,直到到了縣城才舒一口氣。

  到了縣城,獵戶老哥就完成任務打道回府了。

  苟松先是到禮房報了名,然後找了間檔次不高不低,價格不高不低的客棧,靜靜讀書,等待考期。

  也沒等多久,縣試就開始了。

  苟松還是有點讀書天賦的,縣首不太實際,不過還是輕鬆成為童生。

  盤纏不多,只好給縣裡的私塾當啟蒙,管飯錢還不少。

  二十一歲那年,苟松過了院試,他娘終於把注意力投注到他身上了,秀才在這樣的小地方也是很吊的。

  有了家裡的補助,苟松倒是過得舒服了些。

  歲試考了個一等,環境就更舒服了。

  苟松準備去考鄉試,卻在路上遇了山賊。

  看看人數,衡量了一下局勢,苟松迅速脫掉綢衣換了布衣,趁著隨從護衛和山賊們交涉,從馬車後面溜了。

  沒逃多遠,就聽到了好幾聲熟悉的慘叫。

  其實慘叫挺多的,不過比較熟的就那幾個。

  苟松可沒啥時間傷春悲秋,不過本來就是花錢請來擋刀子的,也沒啥好傷,跑路要緊。

  也別小看書生的體質,苟松和一般書生不一樣,除了讀書,還天天晨跑。

  畢竟天生沒啥安全感,總想著跑路一定要快。

  所以苟松還是輕鬆擺脫了山賊,逃進一座山里。

  還好少爺跑得快,不然今天怕是要英年早逝。

  苟松慶幸地拍拍胸,然後掏出一瓶藥液就往身上抹,防蛇蟲的,這玩意出門必須準備啊,不然荒山野嶺的,被毒蛇毒蟲啥的咬上一口,豈不是交代了?

  「咦,你這是什麼?好臭啊!」

  「誰?」

  突然在耳邊的聲音把苟松嚇了一跳。

  這聲音,張貴卻是太熟悉了。

  「喂,我聲音好聽嗎?」

  張貴突然有種眼睛很酸的感覺。

  苟松也莫名其妙的有,但是被眼前的臉給嚇回去了。

  「好……好聽!」

  雖然眼前這女人臉上大片的皮毛胎記太瘮人了,不過,聲音是真箇銷魂。

  「哦,那我多說點。」

  女人點點頭。

  「你……您……您怎麼稱呼啊?」

  苟松瞄了瞄女人倒拖著的生鏽大刀,變幻了一下語氣。

  「啊,你叫我……阿……阿狸吧。」

  阿狸語調聽起來有點猶豫。

  「那個,小生現在,能走嗎?」

  苟松小心翼翼地問道。

  「啊,你要去哪裡啊?你不是來找我的嗎?」

  阿狸有點詫異。

  苟松:「???」

  什麼鬼?我來找你幹嘛?

  「哦,對了。」

  阿狸撓撓頭。

  「你的刀。」

  說著把大刀拋給苟松。

  「啥?別啊!」

  苟鬆手忙腳亂地把大刀接了下來,差點沒被慣性砍死。

  大刀拿在手上,有種熟悉的感覺。

  不過,顯然沒給苟松帶來什麼安全感。

  「您您您……這是幹啥呢?」

  苟松想想那些他看起來傻得一批的說書人江湖評書,該不會這位好漢……哦不,好娘,想砍死自己不過又「不殺手無寸鐵之人」吧?

  這思維一發散,就更哆嗦了。

  「啊?沒幹啥啊,你的刀還給你而已。對了,你去哪?我跟你走吧。」

  對話結束,你獲得阿狸一隻。

  咳,事實上就是苟松不太敢拒絕,手裡的大刀除了重力,沒有給他提供任何安全感,阿狸就這麼跟上來了。

  不過也幸好有阿狸,她對周邊還是比較熟悉,不然苟松一個人轉不出這山頭。

  有著阿狸帶路,沒多久就到了省城。

  這時候阿狸卻是蒙上臉,還戴了帷帽。

  話說回來,不看臉還真是好看。

  不過好看也跟我沒關係啊。

  苟松當時就是這麼想的。

  這時候,老皇帝已經掛掉了,換了新皇咸……嗯,鹹魚。

  鄉試對苟松來說真不算容易,可是苟松底子不弱,運氣也挺好,雖然名次快墊底了,好歹還算中了舉。

  不過苟松可不打算繼續考了,在他看來當官也不是個安全的行當,抄家滅族的縣太爺都海了去了。

  知府大人還給江湖義士借了頭顱一用呢。

  當官那麼高危,還不如當個舉人老爺,回鄉下作威作福舒坦。

  不過苟松還沒回家,就接到消息,麻蛋,拜上地教造反,家裡都沒人了,也不知道是被裹挾了還是被屠光了。

  家裡人死不死的,苟松倒是不太在意,反正沒啥感情。

  問題是,老家這麼一搞,基業全沒了啊,就算地還在,兵荒馬亂哪去找佃戶?

  想了想,這兵荒馬亂不太安全,還是往京城靠攏吧,要是打到京城,都該亡國了,哪哪還不一樣。

  拿定了主意,苟松就收拾一番,帶上阿狸就往京城去。

  說起來,阿狸還是很會照顧人的,就是話實在有點多,這個比較讓苟松頭疼。

  阿狸完全就是話癆啊,雖然聲音撩人得很,然而對於一個天閹的男人並沒有什麼卵用啊。

  不過阿狸從來不在有其他人的時候說話。

  到了京城,舉人老爺的身份還是比較好用。

  苟松也有點頭腦,憑著舉人老爺的身份,空手套白狼,沒幾年就混成了小有身家的苟大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