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之所以來求助廣廈事務所,就是因為她太焦慮了。記住本站域名
因為她父母和大哥不再想以前那樣喜愛她、親近她而焦慮。
她為什麼焦慮呢?
是因為,她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她父母和大哥對她的態度,決定了以後她嫁妝。
她父母和大哥寵愛她,她就能得到很多的嫁妝。
可她父母和大哥不喜歡她了,她能得到的嫁妝就很少。
而且,別人知道她在家裡受寵,想娶她的人質量就會高一些,她爸媽和大哥也會費心為她選擇優秀的男人。
反之,她能選擇的婚姻對象,質量就會差很多。
以前,她從未因為婚嫁之事著急過。
她爸媽只有她和她大哥兩個孩子,雖然她爸媽和大多數父母一樣,也免不了重男輕女,但不管她爸媽還是她大哥,都很疼愛她。
和齊家門當戶對的人家都知道她受寵,是齊家千嬌百寵的大小姐,追求她的男人很多。
在眾多選擇她的男人中,她選擇了和她門當戶對又英俊帥氣的周昂。
周昂比她大哥小兩歲,家裡除了父母,只有一個出嫁的姐姐。
她不但看中了周昂本人,還看中了周家簡單的家庭環境。
周昂的外公一家在國外,周昂的父親早早就把公司的權利交給了周昂,陪著妻子去國外孝敬岳父岳母,一年中有半年的時間待在國外。
等她嫁進周家,立刻就能當家作主。
她對這門婚事很滿意。
如果不出意外,她的人生就是從一個豪門嫁入另一個豪門,從父母和兄長寵愛變成被丈夫寵愛,然後一生幸福順遂。
可是,誰也想到,周昂竟然殺了人。
他不但殺了人,還喪心病狂的栽贓嫁禍給她大哥。
最開始,她真以為是她大哥殺了人,她很慌亂、很害怕,哭哭啼啼的找到周昂,讓周昂和她爸媽一起想辦法救她大哥。
周昂一邊溫柔的安慰她會想辦法,一邊又像是無意的說一些話,暗示她,如果她大哥死了,將來的齊家都是她的。
她聽的怦然心動。
如果沒有她大哥殺人這回事,她從沒想過侵吞他們家的家產,更沒想過,除掉她大哥,做齊家唯一的繼承人。
可是,機會從天而降。
周昂的暗示的話像是不經意間說出口的。
可是,她一下就聽懂了。
她爸媽只有她和她大哥兩個孩子,只要她大哥死了,她就是唯一的繼承人!
而她大哥殺了人,殺人是要償命的。
等她大哥被處刑,她爸媽就只剩下她一個女兒,她就可以繼承她爸媽全部的財產!
作為一個女兒,只要她大哥在,她能繼承的只是齊家很小的一部分財產。
可如果她大哥死了,她能拿到的財產,將是她大哥活在世上的幾十倍、甚至上百倍。
如果齊家所有的財產都由她繼承,她這輩子都會過的很好,榮華富貴,享用不盡。
她從沒喪心病狂的想過,為了得到齊家的財產,害死她大哥。
可是,機會從天而降。
她大哥被逮捕了。
只要找不到有力地證據,她大哥就會被判故意殺人罪。
只要她大哥罪名成立,她大哥就會死。
而她,會成為齊家唯一的繼承人,繼承足夠她享用終生的巨大財富。
這是一個巨大的誘惑。
原本,她大哥被逮捕,她很害怕,很慌張,和她爸媽一起努力的想辦法,希望可以幫她大哥洗脫罪名。
可是,被周昂暗示過之後,她的心態變了。
她心底深處,竟然有種隱秘的歡喜。
甚至,她希望警方找到更有力地罪證,將她大哥的罪名釘死,無法翻身。
她以為,她掩飾的很好。
可是,當真相大白,周昂被捕,她大哥重獲自由之後,她才發現,她藏在心底最深處最隱秘的心思,可能被她爸媽和大哥發現了。
原本對她極好的爸媽和大哥,對她的態度有了天翻地覆的改變。
先是以鍛鍊她的自理能力為藉口,讓她去她爸朋友的公司做了一名小職員。
然後,又以住離公司近一點的房子方便為藉口,在她爸爸朋友的公司附近給她租了一套公寓。
她爸媽對她說,她長大了,要學會自己照顧自己,讓她好好工作,少回家。
聽到這些話的時候,她哭的很厲害。
她質問她爸媽,為什麼要這樣對她。
她痛哭著說,周昂陷害大哥是周昂的錯,她是不知情的。
她求她爸媽和大哥不要遷怒她。
她爸媽欲言又止的看著她,眼裡都是悲傷和失望。
她大哥將她推出門外,冷冷說:「你自己做過什麼,你自己心裡清楚」。
她做過什麼?
她什麼都沒做過!
她只是被周昂挑唆的覺得,她大哥死了比活著更好。
她什麼都沒做,只是內心深處渴盼她大哥真的是兇手、真的會被繩之於法。
甚至,這些都只是想法。
她只是在內心深處想了想,沒對任何人說過,連周昂都沒說過。
為什麼?
為什麼她爸媽和大哥只是因為她內心深處從未宣之於口的想法就判了她的刑?
她很委屈。
雖然,她內心深處曾經有過十分惡劣的想法。
可是,很多人都說,每個人的心裡既住著天使,也住著惡魔。
她並沒有做壞事,只是有那麼一瞬間,她心裡的惡魔打敗了天使,她的心中產生了很卑劣的心思而已。
還有很多時間,她希望她爸媽和大哥是快樂、幸福的。
她爸媽和大哥怎麼能因為她一瞬間的卑劣,就否定了她所有的善良呢?
他們是至親至人啊!
他們對她怎麼能這麼絕情?
她委屈極了。
除了委屈之外,更多的是慌亂。
她不能失去她爸媽和她大哥的寵愛。
她的前男友是個殺人犯,因為這個原因,她被牽連了,從炙手可熱的結婚對象,變得無人問津。
只有她爸媽和大哥還像以前一樣寵愛她,她才有可能嫁一個好人家。
因此,她才來到找廣廈事務所求助。
可是,廣廈事務所給她的意見,竟然是到公證處公證,自願放棄繼承權!
這不是逗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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