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零九章我的願望

  賀蘭夏震驚的瞪大眼睛,猛的看向賀蘭寧:「你、你在幹什麼?」

  賀蘭寧沒搭理她,繼續說:「有人要殺我……」

  賀蘭夏從震驚中回過神來,朝賀蘭寧衝過去:「賀蘭寧,你想幹什麼?」

  賀蘭寧拿著手機躲到了上官牧野身後,繼續對接警的警員描述事情經過。

  「……」上官牧野伸手將賀蘭夏攔住。

  賀蘭夏突破不了上官牧野的防守,崩潰的大喊:「賀蘭寧,你到底想幹什麼?你想害死我嗎?」

  賀蘭寧報完警之後,掛斷手機才對賀蘭夏說:「你都拿刀子捅我心臟了,我只是報警抓你而已,很正常吧?你不用表達的這麼震驚吧?」

  「我、我不是故意的!」賀蘭夏憤怒的大喊:「我只是一時衝動而已,而且,刀子連你的衣服都沒碰到,你為什麼要報警?你要害死我嗎?」

  賀蘭寧呵呵,「如果不是上官牧野救了我,此刻我已經變成屍體躺在這裡了,報警是最正常的操作,別吼的好像你才是受害者似的。」

  「你……你……」賀蘭夏氣的渾身哆嗦,忽然想到什麼,衝到賀父、賀母面前:「爸、媽,你們、你們快阻止她,不然、不然警察會把我抓走的!」

  賀父面無表情的看著她,仿佛已經被打擊的麻木了。

  賀母哭著看向賀蘭寧,「寧寧,有什麼事,我們關起家門自己解決,不要讓警察介入進來,不然,你妹妹會被抓去坐牢的……」

  「我沒有妹妹,」賀蘭寧斬釘截鐵說:「當她抓起刀子捅向我的那一刻,她就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既然觸犯了國家的法律,就要依法處理。」

  「可是、可是你也為我和你爸想一想,」賀母哭的傷心欲絕,「我和你爸只有你們姐妹兩個孩子,你把你妹妹告進監獄,我和你爸怎麼辦?」

  「我會孝順你們的,」賀蘭寧淡淡說:「你們就當沒生過賀蘭夏,我是獨生女就行了。」

  「你說什麼傻話?」賀母痛哭,「生了就是生了,這麼多年,我和你爸把所有的心血和感情都傾注在你們兩姐妹身上,你們兩姐妹那個過得不好,我和你爸都要牽腸掛肚,日夜難安。

  已經付出那麼多年的感情哪是說收回就能收回,說忘記就能忘記的?

  我和你爸年紀都大了,我們什麼都不想要,只想你們姐妹都平平安安,和和美美的……」

  「那沒辦法了,」賀蘭寧攤手:「願望都是美好的,但現實通常都是骨感的,我的願望還是世界和平呢,可這個世界每天都在打仗。」

  上官牧野:「……」

  這姑娘的嘴……簡直和他們的許大醫生有一拼!

  而且,也夠決絕,乾淨利索,絲毫不拖泥帶水。

  是他喜歡的性格。

  只可惜……有緣無份。

  沒辦法。

  他絕對不可能做什麼上門女婿的。

  窮死、餓死都不可能!

  「你、你……」賀母也不知道是被賀蘭寧給氣到了還是被她的話給噎到了,一時說不出完整的話。

  「算了,」賀父一臉疲憊的勸她,「事已至此,就依法辦事吧。」

  賀母捂住嘴巴,「可是……」

  「沒什麼可是,」賀父苦澀說:「我說過了,夏夏已經是成年人了,她應該為她的所作所為負責,我們雖然是她的父母,但我們管不了她的一輩子,她的路還是得她自己走,走成什麼樣,都是她自己的選擇。」

  如今的他,對這個小女兒,已經心灰意冷。

  他自認為對小女兒比對大女兒還要寵愛,可從小女兒的話里,他只聽到了滿滿的怨恨不平。

  就像他一個朋友的女兒。

  他朋友愛如掌上明珠一般將女兒養大,送她上鋼琴班、舞蹈班、給她買漂亮的衣服、鞋子,給了她最真摯的寵愛。

  可是,她能記住的,只有她爸爸給她哥哥買了房子,沒有給她買房子。

  她毅然決然的和一個男人私奔了,走之前,留下狠話,這個家不是她的家,是她哥哥的家。

  她父母偏心,重男輕女,不配做她的父母,她要和父母斷絕關係,以後再也不回來了。

  他朋友的妻子哭的肝腸寸斷。

  他朋友家境一般,家裡只給兒子買的起房子,給兒子買的房子,還找他借了錢,實在沒錢給女兒再買一棟房子。

  就因為一棟房子,千嬌百寵養大的女兒就把他們夫妻倆當了仇人,放話說,他們是噁心的父母,這輩子都不想再見到他們了。

  他朋友覺得很委屈。

  這個社會就是這樣啊。

  不給兒子買房子,兒子就很難討到條件好一些的老婆。

  女兒沒有房子,只要自身條件好,就不會太影響婚嫁。

  他們夫妻倆都是普通人,在夜都這個一線城市,給兒子買一棟房子就花光了一輩子的積蓄,實在沒能力也給女兒買房子。

  他們就只能隨大流,給兒子買房子。

  他們怎麼也沒想到,從小寵到大的女兒,就因為這個,恨上了他們,和他們斷絕了關係,甚至揚言說他們是噁心的父母,這輩子都不想再見到他們。

  他的朋友痛苦的問他,他是不是做錯了,是不是應該把給兒子買房子的錢一分為二,給兒子和女兒公平的分開。

  他給不了朋友確切的回答。

  他也不知道到底怎麼做才是對的。

  可他知道,他朋友的女兒就是個畜生。

  她可以埋怨、責怪父母偏心,沒有把給她哥哥買房子的錢一分為二,給她和她哥哥一人一半。

  可以在她的父母需要孝順時,比她哥哥少付出一些。

  可她不該罵她的父母噁心,更不該和她父母斷絕關係。

  她父母的確沒給她買房子,可她從小到大,她父母養她花的錢,沒有上百萬也有幾十萬。

  不止錢,還有她父母撫養她時付出的時間和心血。

  她忘記了,她小時候她父母是怎麼給她餵飯的,忘記了她生病時,她父母心疼焦慮的陪在她身邊。

  她就只記住了她父母沒給她買房子的仇,她父母撫養她的金錢和心血,就因為沒給她買房子這一件事,一筆勾銷了。

  當時,他同情他朋友養了一個不懂事的女兒。

  現在,他朋友的慘劇在他身上重演了。

  他已經儘量一碗水端平了,甚至對小女兒還更疼愛一些,可他的小女兒卻認為他偏心的是大女兒。

  他的小女兒和他朋友的女兒是一路人。

  他朋友的女兒和男朋友私奔之後,真的再沒回來過,杳無音信,連個電話都沒有,人間蒸發,乾淨的就仿佛他朋友的夫妻從沒生過女兒。

  他朋友半年就白了滿頭的發,他朋友的妻子更是差點哭瞎了眼睛。

  他的小女兒,就仿佛他朋友女兒的翻版。

  這種女兒,還留著幹嘛?

  早點交給警察,說不定警察還能幫他們教出點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