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媳婦兒親手做的老子就是稀罕

  孟芸芸想問問母親,到底是怎麼回事,難道真的是孟嬌嬌說的那樣嗎?是母親做了不好的事?

  在母親警告的眼神中,她有再多的疑惑也只能憋著,關上房門。

  孟嬌嬌說母親會被休,不能!不可以!

  她不可以沒有母親,爹肯定不會的。

  鄭氏幾次欲言又止,最終什麼都沒有說出來,神情複雜的看了孟嬌嬌一眼後回房關門。

  被休嗎?她在等。

  從始至終汪氏都沒有出來,她是傷得重但也絕對不到連床都下不了的地步,她巴不得孟嬌嬌真的殺人。

  鬧劇結束,孟嬌嬌繼續做飯,後知後覺的她才發覺到自己也在顫抖,手軟,心慌。

  這是她活了十六年來第一次這麼出言傷人,回想起她拿著菜刀對著孟芸芸的場景,她都不敢相信那真是她能做出來的事。

  梁氏讓兒子去房後摘菜她留下搭把手,也是防著孟芸芸他們再來。

  她看了女兒好幾眼,斟酌一番後說。

  「你以後不要再這樣了,萬事都有娘在,這種事不該你做。

  還有那些話你也不要再說,等以後去了趙家也得謹言慎行,做人做事得走一步想三步才行。

  今天你說的這些話做的事要是傳出去被趙家知道了,他們以後翻出來拿你的短怎麼辦?

  去了婆家與在自己家不同,事事都要多番考量再說再做。」

  頓了頓,她又說,「你二伯母她們的事你別管,不管她們那幾天在外頭發生了什麼事都跟你無關。

  你也不要再說什麼休妻不休妻的話,那不是你能參與的。」

  其實,梁氏也在等,不知道那母子三人會商量出個什麼結果。

  此事她對大嫂二嫂在外發上了什麼已經不太在意了,都是她們該遭的。

  孟嬌嬌說,「我知道。」

  不該她做,就只能娘和弟弟做,那她寧願自己做。

  他們的家在三年前就沒了,這裡從來不是他們的家。

  早上她拜託李傑大哥給趙崇霖送去的鞋襪,也不知道他穿著合適不合適,都是按照媒人送來的尺寸做的。

  之前看他的鞋都磨得很舊了,他知道給她買衣服也不說隨便也給自己買一身。

  一想到他買的小衣,孟嬌嬌不住臉頰發燙髮熱,只能低著頭希望不被母親看出什麼。

  那天回來後她就把那件小衣換下收起來了,好看是好看,但不想再穿。

  她總覺得,那件小衣裹在她身上跟被趙崇霖那雙粗糙大手撫在身上沒有區別。

  回想起跟趙崇霖之間發生的事她覺得像是做夢一樣,就算是做夢她也不敢那樣夢。

  趙崇霖跟她根本就不是一類人,她也沒有想過這輩子會跟那種人有任何交集,偏偏老天爺這樣安排了,她連躲都沒有辦法躲。

  趙崇霖一看李傑來還以為是孟家又出了什麼事,他連神色也嚴肅起來,結果李傑說是他媳婦兒專程給他做了鞋襪讓送給來。

  趙二爺一張黑臉瞬間柔和下來,圓眼也笑眯了起來,眼尾平添兩道紋路。

  本就生得黑,又常年在風裡雨里煉出一身糙皮,再添兩道紋就更顯得他超出年紀的穩重感。

  李傑也不知道是怎麼想的,突然就覺得大哥實在太糙了,人家孟姑娘那麼鮮嫩的人跟他站在一處都不般配。

  當然,他也只是想想而已絕對不可能說出口,他絕不可能皮癢。

  趙崇霖咧著一張大嘴脫鞋試鞋,穿著在地上來回走了兩圈又換回了舊鞋。

  李傑疑惑問他,「是不合腳?嫂子說要是不合腳讓我拿回去改改。」

  說著他就伸手去拿,大哥都脫下來了肯定是不合腳吧。

  『啪』一聲脆響,李傑捂著自己被大哥拍紅的手背。

  「大哥打我做什麼?」委屈。

  「你什麼時候聽到老子說不合腳了?你嫂子做的合腳得很。」

  語氣里的自得顯而易見,好似在說老子媳婦兒做的怎麼可能不合腳?

  然後李傑就看到大哥仔細將鞋襪又收了起來,他是真的看不懂了。

  「那大哥怎麼不穿?」

  趙崇霖撩著眼皮兒覷他,「洗乾淨了再穿。」

  他媳婦兒矯情得很,連事後都要洗,喝口水也要洗手,要是讓她知道他一雙臭腳穿她做的鞋,保不齊以後還做不做了。

  剛才他一脫鞋就聞到股味兒,放在平常他當然不會在意,哪個爺們兒在外頭跑一天腳丫子還能是香的?

  再說了,鞋做出來不就是套腳的,哪兒來那麼多的破講究。

  但,他就是突然就想到了他那嬌滴滴的小媳婦兒,覺得她會皺眉。

  就跟,那日她在他家,他端了飯讓她吃,碗都送到她跟前兒了,小娘們兒硬是不伸手也不張嘴,非得先洗漱。

  慣的她,就她矯情事兒多。

  「嫂子做的鞋子乾淨著呢。」

  李傑想了想又說,「要不我拿回去讓我媳婦兒洗了晾乾後再給您送來?」

  大哥孤家寡人一個,平時這種活兒都是讓隔壁那王婆子做,但看大哥這麼寶貝嫂子做的鞋,怕王婆子不細心洗不好。

  他也是被大哥這仔細寶貝的樣子給影響了,不然怎麼可能會覺得一雙鞋還會被洗不好呢?

  結果又得了大哥一個白眼,「這沒你什麼事了回去吧,回去跟你嫂子說,鞋很合腳,老子喜歡。」

  爺們兒有媳婦兒惦記,豈止一個心裡美滋滋了得。

  李傑走了,余長順才哈哈笑出聲,「難怪他媳婦兒總嫌他,大哥也不跟他說清楚,好讓他也招弟妹稀罕些。」

  趙崇霖得意的挑眉,輕哼一聲,「活該被媳婦兒嫌,讓他自個兒悟去。」

  看著一向都是糙漢子的大哥用他粗糙的手指疊襪子,余長順有種眼睛乾的感覺,尤其是黑手和白襪子的搭配,怎麼看都不般配。

  不就是一雙鞋襪麼,又不是什麼金貴東西。

  突然想個可能,他又笑得更大聲,挑眉故意揶揄,「這可是嫂子給大哥做的第一雙鞋襪,大哥不穿莫不想拿回去供著?

  也是,嫂子親手做的,哪是外頭隨便買的普通貨色能比的,確實該供起來。」

  毫不意外的挨了趙崇霖的大腳丫子,「滾蛋。」

  罵人歸罵人,嘴角上揚的弧度卻收不住也騙不了人。

  「老子媳婦兒親手做的,老子就是稀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