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水果硬糖(求推薦票!)

  第10章 水果硬糖(求推薦票!)

  鄧肯家。

  「怎麼了?」

  見埃米特一臉鄙視,亞當義正言辭道:「我也是人類。」

  嗯,是人類就逃不了真香定律嘛!

  「亞當,我發現你這一年來變化太大了。」

  埃米特神色有些複雜。

  「人總是會變化的。」

  亞當面不改色,『你變了』『你長大了』這樣的話,自他穿越以來就經常聽到,早就沒有了一開始的緊張和不安,全當讚美了。

  呆萌雖然看起來挺正面挺好玩的,但那是看別人,真輪到自己了,還是正常一點好,反正他外貌平平無奇,就算不呆,別人看他還是會覺得萌。

  「朱諾,如果我重玩搖滾,要玩到什麼程度才能展現所謂的領導力呢?」

  這就是東西方文化思維的巨大差異,之前亞當也知道米國學生重視課外活動,但下意識以謝爾頓、萊納德他們為坐標,所以並沒有那麼在意,可現在聽朱諾一分析,這才猛然發現他並不是謝爾頓、萊納德,最起碼短時間內變不成謝爾頓、萊納德那樣的天才。

  不是那種天才,還想參照天才的成長軌跡,到時候肯定會栽大跟頭的。

  「所有的社團活動都應該選擇你喜歡的,因為只有你喜歡才能持續投入大量精力,而只有堅持才能有所成就,在社團活動中走的更遠更高,發展到領導同伴的地步,這就是領導力了。」

  朱諾耐心解釋道:「原先你就喜歡搖滾,你的搖滾玩的不錯,在沒有更好選擇的情況下,繼續組樂隊玩搖滾,多參加各種比賽和活動,爭取些樂隊的榮譽,到時候作為樂隊主唱,自然很加分。」

  亞當微微頷首。

  前身雖然是個呆萌,但是不僅給他留下了平平無奇的外貌,還讓他繼承了不俗的嗓音和搖滾技術,記憶中前身不久後被學校安排當學校舞會的主持DJ,還拉到了贊助,老爸除蟲公司重新做GG找新歌時,前身也去嘗試了,雖然歌詞讓人無語,但畢竟被錄用了。

  除了老爸鮑勃的鼓勵外,前身的外貌嗓音到底還是有可取之處的,不然鮑勃再怎麼力挺兒子,也不敢將這種大事拿來給兒子練手玩。

  在意識到必須要選擇一項課外活動當報考大學的加分項,亞當如果放棄這種有基礎有特長的,那就太傻了。

  「就是這樣!」

  埃米特激動道:「你就不該解散我們的樂隊, PJ和動感樂隊再次上線了,yes!」

  「停停停!」

  亞當揮手打斷:「埃米特,別激動,就算要重組樂隊,PJ和動感樂隊這個名字也不能用了,因為我是亞當,不是PJ!」

  「PJ怎麼了?跟DJ很像,我覺得挺好啊。」

  埃米特撇嘴道:「你是PJ,我是動感,完美!」

  「加我一個怎麼樣?」

  朱諾插話道:「其實我也玩搖滾的,玩的是貝斯吉他,正好可以當你們的貝斯手。」

  「當然沒問題。」

  因為和朱諾相處很可能增加智慧,亞當想也不想就點頭同意了,對著埃米特攤手:「現在朱諾也加入了,總不能還叫PJ和動感樂隊吧?」

  「她能行?」

  埃米特一臉嫌棄,在他眼中,搖滾樂隊就是男人的浪漫,女生就該在台下為他們瘋狂的鼓掌,當然『為』變成『和』那就更好了,樂隊裡加個女生算怎麼回事?

  亞當沒有直接回答,只是用眼神示意朱諾,朱諾會意,起身來到亞當的樂器前,打開吉他箱,拿出亞當的吉他,熟練的演奏起來。

  東國有句俗語: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這個時代的米國正是國力巔峰即將獨霸全球的年代,發達的經濟充足的物資,讓米國好似千年前的東國盛唐,民眾在解決了基本的衣食溫飽後,更加注重精神方面的享受,電影音樂等藝術就是典型。

  書呆子如謝爾頓、萊納德他們,都會一兩手樂器,就算不會,最基礎的藝術欣賞也幾乎做到了全民普及。

  朱諾不僅玩搖滾玩吉他,她還是這方面的行家。

  「哦,該死的!」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沒有,埃米特一聽,頓時爆了一句粗口:「她還真行!」

  「我可以加入了嗎?」

  朱諾手掌一松,放開了琴弦,頑皮的一笑。

  「埃米特?」

  亞當故意看他。

  「好吧。」

  埃米特雖然有些不情願,但他還是懂眼色的,亞當擺明了要帶朱諾玩,換成以前,他絕對是堅決阻止的,可現在亞當成了有異性沒人性的傢伙,天知道會不會幹出為了朱諾讓他退出的混蛋事。

  「那我們現在該叫什麼,兩男一女組合?咦,這個名字也挺不錯的……」

  「不行!」

  亞當和朱諾異口同聲的反對,埃米特這名字取得不僅俗,而且惡俗。

  「要不叫水果硬糖樂隊吧?」

  亞當想了想,瞥見朱諾的紅色兜帽衫,脫口而出。

  「水果硬糖(hard candy)?」

  埃米特眼神詭異道:「我們倆是hard,朱諾是candy,好名字!嘿嘿嘿!」

  「咳咳,要不再想想?」

  迎著朱諾異樣的目光,亞當頭皮發麻,有些後悔自己的冒失,他說了什麼?

  這可是他一直懷疑朱諾有另外一重身份的原因啊。

  好在這個年代,水果硬糖這個詞語並沒有後世那代指的特殊含義,頂多像埃米特那樣按照字面意思來聯想。

  「這個名字挺好。」

  朱諾卻突然笑了,似乎很滿意這個名字:「亞當,你挺有才的。」

  「呵呵,是嗎?」

  亞當乾笑不已:「你喜歡就好。」

  「就叫水果硬糖!」

  埃米特來勁了,見朱諾不反對,比亞當這個樂隊主唱還激動,大手一揮,似乎在做最後的裁定:「我是樂隊鼓手兼伴唱,亞當是主吉他手樂隊主唱,朱諾當貝斯手,我們水果硬糖樂隊絕對會超過從前的PJ和動感樂隊,再創輝煌。」

  「或許我們還缺個鍵盤手……」

  亞當突然靈機一動。

  兩個人組合,就可以稱呼為樂隊了,比如之前亞當和埃米特,一個主吉他手主唱,一個是鼓手伴唱,這是最低配版。

  但是要稍微專業點,最起碼也要四個人,比如朱諾自薦的貝斯手,號稱樂隊的靈魂,對於增幅樂隊的演奏效果,能起到關鍵的作用。

  除了貝斯手,最好還要有個節奏吉他手或者鍵盤手,用來豐富音色多樣性,豐滿和聲效果和彌補音域的不足。

  而亞當恰恰知道有個人非常適合當鍵盤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