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律法嚴明,大宋盛世

  第513章 律法嚴明,大宋盛世

  小年剛過,汴梁的繁華熱鬧依舊不減。

  中間還有幾個小插曲。

  這次來的六十多個國家,除了使者以外,另有大量隨從人員。

  小國人少一些,如勃泥國國王與王后還有幾個兒子,一些官員、隨從、衛士加起來不過百十來號。

  大國就多了,浩浩蕩蕩一兩千都有,像阿拔斯王朝哈里發卡伊姆為了感謝大宋幫他復國,帶了大量禮物,各類人員足足兩千餘眾。

  那麼多國家的人員加起來,就意味著在一夜之間,汴梁就有數萬外國人湧入,造成了一定的治安混亂。

  隨行人員良莠不齊,甚至還有使節團貴族打著他們外地人過來不懂本地規矩的旗號,肆意妄為,出現了各種違法行為。

  如當街毆打小販,在青樓醉酒鬧事,與人發生衝突打人不成反被汴梁百姓揍了一頓,各種問題層出不窮。

  不過這原本都是些小事,朝廷嚴令照會各國使者,到了大宋,就得遵守大宋的法律和規矩。

  任何違法行為,都要按照大宋的律令處置。

  各國不敢違背大宋朝廷的勒令,基本上都選擇交出鬧事者,該怎麼判決就怎麼判決。

  按照大宋律法,打架鬥毆以前是要充軍的,現在倒是沒那麼嚴重。

  看受害者傷勢,傷勢輕的就賠錢了事,傷勢一點的不僅要賠錢,還要拘留、打板子,甚至可能會坐牢一兩年。

  除了打板子之外,如今經過司法部重新修訂過的法律基本差不多已經跟後世我國法律很貼近。

  每年修改後的結果都是由趙駿親自審核,他沒有背過後世法律,不過在網上看過很多則判刑標準,也看過一些法律講堂,覺得差不多就採納。

  雖然屬於趙駿自己經驗式的法律修訂。

  可也已經算是比較合理。

  至少不存在看縣官心情,或者過分量刑和從輕處罰之類,屬於較為標準的大陸法系。

  但這種情況直到某國權貴副使犯重罪出現了爭議。

  那人可能在國內猖狂慣了,在街頭遇到了一個心儀的美女,想要追求,但少女不願意,他就尾隨至人家家外。

  夜晚時分,此人潛入女子家中,殺死女子家人,強暴女子,並且完事後將其殘忍殺害。

  只是沒想到動靜太大,引起隔壁警覺,不僅招來街坊鄰居,還把街上開封府的坐班衙役叫來,呼呼啦啦上百人,將他擒拿。

  本來這事也沒什麼太大的爭議,在大宋犯了那麼嚴重的事情,死刑不可避免,開封府直接準備開庭審理。

  哪知道那位副使不僅僅是權貴,同時還是他們國家國王的侄子,家族在本國權勢非常大,如果不想辦法的話,大使都要受到責問,因此他不得不想辦法營救。

  不過那國大使非常聰明,他並沒有直接找大宋朝廷抗議。

  因為他很清楚,現在是他們求著大宋,並且大宋武力強盛,任何威脅手段都沒用,如果惹惱了大宋,受到損失的反而是他們自己的國家。

  甚至如果大宋派兵,或者給他們的敵對國家支援火器,那麼自己的國家可能就會遭受滅國的風險。

  所以在思忖再三之後,大使決定用別的法子。

  他先是想辦法見了不少大宋高官,奉上大筆金銀,又四處活動,找受害者家人賠罪,拿出錢財求取諒解,接著找報紙表達誠懇道歉的態度。

  最後甚至求見大宋皇帝,不僅奉上金銀,同時表示只要能留下副使的性命帶回去給國王交差,不管什麼懲罰都能夠接受,哪怕是砍斷手腳,只保留性命就成。

  前前後後,這位正使花了二十多萬貫。

  要知道不要以為二十多萬貫相當於後世二十多萬人民幣,此時大宋一貫錢的購買力還是非常高。

  一輛汴梁自行車廠產的自行車也才賣1-3貫錢,最貴的自行車才8貫。

  一戶普通人家一個月的花銷也不過2-3貫錢,就可以知道這二十多萬貫,按購買力算,相當於後世上千萬了。

  這麼多錢砸下去,肯定會起到不少的效果。

  因而朝廷內部也產生了一定分歧,很多人認為雖然對方的確罪大惡極,但砍去對方的四肢也能夠典明正刑。

  何況對方承諾,如果保住性命,則賠付給對方家屬達3萬貫,也是給受害者家屬保障。

  而且這個聲音還不止一點兩點,朝野上大多數官員,乃至於大部分宰相在內,都覺得這個方案可以被認可,民間也有不少這樣的聲音。

  究其原因,在於這家人還有兩個倖存者。

  這家是一家五口,十六歲的大女兒為主要受害人,除此之外她還有一個妹妹以及一個尚在襁褓中的弟弟。

  妹妹和大女兒住一個房間,男女主人與小兒子在一個房間。

  在罪犯闖入他們家時,男主人先出去看情況,被罪犯殺害,女主人見勢不妙,將襁褓中的小兒子藏進了衣櫃當中。

  大女兒在父母被殺害時出門查看,在家中客廳遭遇到罪犯,被罪犯拖到了另外一個房間強暴殺害。

  二女兒才十歲,嚇壞了,翻窗逃跑,哭嚎著跑去隔壁鄰居家叫人,這才把人給抓住。

  所以這一家子還剩下一個十歲的女兒和一個一歲大的男嬰。

  按大宋法律,殺人死罪那肯定避免不了,罪犯還得賠償家屬賠償金,只是這筆錢恐怕不足以支撐受害者家屬順利成年。

  要是罪犯賠償天價賠償金的話,朝廷安撫得當,保證這筆錢用於受害者家屬順利長大,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因此在大筆金錢花下去之後,朝廷諸公覺得不失為一個好辦法,甚至就連趙駿自己都有些動搖。

  不怪他動搖。

  因為乍看上去還挺合理。

  後世西方即便殺人,也可以賠付天價的保釋金與和解金,從而避免上法庭受到審判。

  如美國就是如此,犯法後通過支付罰款或與美國政府達成和解,以此避免進入法院庭審,從而獲得緩刑或者免於處罰的機會。

  再不濟,花天價律師以各種手段為你洗脫或者減少刑罰也是可以的。

  所以這一招在後世西方非常有效。

  它的合理之處在於那麼多錢不僅能給官方提供資金,還能給受害者家屬一定撫恤。

  這就是西方海洋法系與大陸法系的不同之處。

  甚至就連我國後世也曾經出現過這樣爭議的案子。

  如醉酒肇事女司機譚某開瑪莎拉蒂造成2死4傷的事件。

  判死刑的話,罪犯家人不承擔賠償,可4名受害者還躺在病床上,需要天價醫療費。

  不判死刑的話,另外2個死者的家屬十分不滿,社會輿論也非常不滿。

  因此讓當時的法院非常難以取捨。

  最終做出決定,判無期徒刑,至少能給4名受害者救治的希望,也算是對現實做出了一定妥協。

  而大宋這件事也差不多如此,而且對方花的錢更多,付出的代價更大,哪怕是砍斷手腳都無所謂,只希望保住一條命。

  加上大使花了很多錢,刻意引導輿論,讓朝野官員和民間很多人都認為,對方道歉誠懇,又花錢善後,大宋作為禮儀上邦,也不是不能饒他一次。

  但朝野上下討論了三天之後,趙駿還是做出了最高指示——依法判處。

  哪怕對方是西方某大國權貴也無所謂。

  該殺就殺。

  這無關乎大宋的顏面。

  而是給受害者家庭以及依法治國一個交代。

  趙駿對於大宋之前判罰往往依靠縣令、知州等刑罰人員心意判決而深惡痛絕。

  因此早在政制院成立最初,就提出依法治國的理念和口號。

  他不僅剝奪了地方官員的審判權,同時三權分立,提出疑罪從無的理念,減少了大量冤假錯案的發生,就是為了給司法一個公正。

  即便只是給大多數人公正,還是有少部分權貴在鑽空子。那也總比在古代社會,給予大多數人不公正要強得多。

  所以這人必須殺。

  如此才能維持法律的公平,防止出現一個先例,以後人人都能花錢買命。

  至於賠償的問題也簡單,由於罪犯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對方國家大使見事不可為,也不願意賠償。

  那就由大宋朝廷扣留對方國家運來大宋貿易的貨物,將沒收的貨物換成等價財產掛在受害者姐弟名下,讓福利院代為撫養,開封府定期派人審查,直至成年。

  消息傳出去,汴梁大部分百姓歡呼雀躍。

  他們當然不會考慮那麼多深層次問題,只會樸素認為殺人就該償命。

  而對於各國來說,那就是極大的震懾,一時間各國使者都紛紛約束他們的使節團成員,再也不敢有違法亂紀的行為發生。

  時間很快就來到了十二月二十八日,盛世慶典活動如期舉行,場面比二十四日小年盛會還要龐大。

  城內不僅有游花船、走花車、舞龍獅、逐儺舞等活動,還有各類音樂表演,皇家宮廷樂隊的花車從城南一直到城北,每條街道穿梭一次。

  汴河、金河、惠民河、五丈河等河流上花船游弋,家家戶戶前幾天掛的燈籠招展,各街市坊市等人員房屋密集處下達了禁爆竹令,但開闊地卻允許放爆竹和煙花。

  一時間不管是白天還是黑夜,噼里啪啦的爆竹與煙花聲音響個不停,一直到子時之後,辰時之前的這段睡覺時間,才算是稍微消停一二。

  到傍晚時分,趙禎再次登上了城門,不過這次是東華門,帶著一家老小,站在東華門城樓上跟萬民打招呼。

  東華門外依舊是人山人海,當趙禎一家出現的時候,山呼海嘯的聲音不絕於耳。

  如今趙禎在民間的聲望非常高,不僅僅在於他領導下的大宋仁政,同時也是他自己就是個大科學家,發明過很多利國利民的東西。

  並且在他的治下,大宋百姓真切地過上了好日子,很多人就自然而然把這份功勞加在了他的身上。

  因此可以說如今大宋威望最高的三人,趙禎排在第一,趙駿和范仲淹屈居二三,至少在民間很多人都為趙禎修建祠堂用於祭祀,這叫立生祠,是極大的榮耀。

  趙禎站在東華門上方,頻頻招手,笑容滿面地與全城百姓打招呼,下方高呼萬歲,他卻在上面喊道「黎民萬歲」「天下百姓萬歲」!

  盛世氛圍在這一刻迅速達到了頂峰,君王與百姓站在了一起,一同勾勒出大宋盛世篇章。

  下方的百姓就更加熱烈與瘋狂。

  此時的大宋不僅僅在於真正富庶,還在於民間生產力提高,田地得到了再次分配,工廠如雨後春筍般冒,提供了大量工作崗位。

  商品經濟與農產品的豐盈程度達到了世界之最,養活封建時期人口巔峰時期的清朝後期4億人口都綽綽有餘。

  而大宋的人口才1.5億。

  並且商品經濟與農業產出並不被資本家與地主階級控制,生產產出能夠很好地分配給民間百姓,讓大宋百姓人人都能生活富足。

  即便是遇到災荒年月,朝廷也有能力及時救災,糧食絕對不缺,能夠保證受災的災民一個都不會餓死。

  可以說,慶曆五年之前,或許大宋還沒有達到讓天下人不會餓死一個程度。

  但慶曆五年之後。

  生產力厚積薄發,噴井式暴漲,農業與工業產值年年上升,各類農產品與工業產品每一年都有新的上市。

  並且曾經的借貸關係被朝廷買斷,地主的土地也差不多是被半買半逼著收歸國有,再次分配給民間,大量的土地租賃。

  那個一遇到災荒,甚至即便是豐年由於遭受地主階級壓迫,或者找地主借貸也可能傾家蕩產乃至於餓死人的年代已經一去不復返。

  現在這個社會除非是真就懶得連出門找個短工的活都不願意,就躺在地上等死,否則很難出現餓死人的事情。

  唯一的問題就是醫療。

  畢竟眼下不是後世那個醫藥學發達的年代。

  餓不死,無錢治病,或者身患絕症無法救治的問題依舊存在。

  為此朝廷最近幾年已經在研究古代社會的醫療保險制度,並且加大對醫學的投入。

  建立醫藥大學,徵集死囚屍體允許人體解剖,發展微生物醫藥方向,將醫學未來的發展定為現代醫學。

  這個方向任重而道遠,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因此只能如此。

  但不管怎麼樣,至少如今的大宋已經在經濟、農業、法律、軍事、教育、科技、醫療方面已經有了飛躍式的進步。

  國民除了醫療這個連後世發達國家都解決不了的問題以外,大部分問題都已經解決或者趨於解決。

  餓不死人,這在古代任何一個王朝都是不可能完全做到的事情。

  如今盛世,才是真正的盛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