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連殺兩人

  「楚源,根據手機信號定位,陳鹿在你左側三十度角前面的兩百米左右。記住本站域名。。」

  11根據狂潮提供的消息往左邊那幢樓走去。

  左邊是住院樓,陳鹿此刻在裡面。狂潮能侵入電信系統,查到某個人的手機號碼,再連上衛星利用衛星來追蹤這個號碼此刻所在的位置。因為狂潮這個無所不在的「眼睛」,對11行動的幫助很大,同時他也是11最需要防備的人。因為,11從來沒當他是同伴。

  殺手就是一匹孤獨的狼,沒有同伴,只能在寒冷與孤獨中尋找屬於自己的獵物。這是殺手的信仰。

  剛走進大樓內時,就看見前面一大群人往這邊走著。11抬頭瞥了一眼,被眾人圍在中間的正是他這次的目標,陳鹿。

  陳鹿,男,四十六歲,陳家經商子弟。五歲開始學習陳家武學,到十二歲時被斷定沒有天賦棄武從商,從此轉向商業方面培養。二十一歲時進入陳氏集團,因為功績顯著,終於在三十四歲那年在家族認同下坐上陳氏集團總裁的位置。在去年一月,陳鹿買下這一塊地皮用來開辦私立醫院,也就是為民醫院。

  因為11在資料中看過陳鹿的照片,所以第一眼就能認出他。此刻陳鹿前後左右都有保鏢保護著,他在中間和兩名戴安全帽的人在談論著什麼。

  11慢慢往他們靠近,在他接近時,陳鹿身邊的保鏢們已經注意到他了。眼見他還在走近,一名保鏢正要上前阻止。

  就在這時,11忽然雙手往腰後拉了一下。當重新拿出來時手中已經多出兩支手槍,他看也不看就舉槍朝那邊射擊。

  在魔鬼訓練營時,教官司很注重學員的拔槍速度,要求每一個動作必須要標準,拔槍的速度才會達到最快。在戰鬥中,誰能先對手一步拔出槍。就代表誰會贏。就像兩個西部牛仔公平的決半,出槍慢地一個最後的結果只有死。速度決定了一切。對一過一點,11無疑是做的最好的一個。尤其是身體改選後,他拔槍的速度幾乎快到讓人無法察覺。

  快,這是對11唯一的評價。

  「砰!砰!砰!……」槍聲不斷響起後這群保鏢才反應過來。可惜這時擋在前面地幾個人已經中槍倒地。後面的保鏢忙拉著陳鹿往旁邊地石柱躲去。剩下的人也開始舉槍反擊。

  但是在這時胡誰會比11更熟悉槍戰?

  11連續不斷的射擊,每一顆子彈肯定會濺起一蓬血花,中彈的人就算沒有死透也暫時失去了繼續戰鬥地能力。不到片刻間,原本圍攻攻在陳鹿身邊共十一個保鏢,除了兩個保護他躲到一邊外。其餘九個中已有七個中彈了。那兩個頭戴安全帽地工頭嚇的不知所措,除了雙手抱頭趴在地上瑟瑟發抖外就不敢再亂動,唯恐那些不長眼的子彈會打在自己身上。

  這些人都是近戰高手,可惜在槍戰中根本沒有接近敵人的機會,因為11不會給他們機會。還活著的四個保鏢和陳鹿都已經躲到石柱後面,11再開了兩槍後也竄到一根石柱後,雙手往下一甩,裝在把握中的兩個空彈匣自動掉出來,他將兩個填裝彈匣地凹槽往後腰處一插,就已經完成了填彈的動作。而他從躲到石柱後到完成填彈的時間。總共花了才一秒,這在普通人眼中只是眨眼而逝。可是在高手眼中卻是分秒必爭。

  四個保鏢和陳鹿都躲在石柱後沒出來,兩個包工頭則依舊趴在地上嚇的分不清東西南北,也不敢隨便站起來。

  11裝上彈匣後,將右手上的手槍遞交到左手,右手伸進腰下取出一枚手雷。「噌!」他彈開了手雷的保險片,將手雷放在手中等了一兩秒鐘才朝陳鹿那邊擲出去。這種手雷是用引信的,彈開保險片后里面的火石會擦燃引信,大約三到五秒左右就會爆炸。11扣准了時間,才將手雷扔了出去,如果扔的太早,會讓對方提前做出準備。不過11這樣敢先拿著手雷不扔的人確實不多,因為誰也扣不准它真正爆炸地時間,萬一扔遲了,手雷還在手裡就爆炸了,那就是玩火自焚。

  「是手雷!」

  「轟!」手雷還未落地就爆開了,被炸開的鐵片四處飛射,正好處在手雷下面地兩個包工頭以及那些還沒死透氣的保鏢們當場死絕。

  四個保鏢中有一個人當場被從石柱後面炸出來,倒地氣絕。另外一個躲的及時,只是後背炸傷,暫時不致命。保護著陳鹿的兩個人和陳鹿因為相隔較遠,而且手雷爆炸的位置也不對,激射的鐵片基本上被石柱擋住了,沒傷到他們。

  在手雷爆開後,11立刻從石柱後繞出來,一邊朝陳鹿他們躲藏的石柱處開槍,一邊繼續靠近,在經過那個只是炸傷後背的保鏢處時,11順手在他頭顱上補了一槍。

  陳鹿和兩個保鏢都躲在石柱後沒辦法出來還擊,還好這根石柱比較粗大,拼命擠一擠勉強能躲下三個人。躲在最外面授保鏢咬了咬牙,握著槍蹲下身深吸了兩口氣猛的往前一竄,同時就想舉槍往11射擊。可是他剛探出頭時,一顆子彈就打中他的前額,這個保鏢瞪大了眼睛直挺挺的落在地上,到死都沒能開出一槍。

  11繼續往石柱靠近。

  躲在石柱後面的陳鹿呼吸很急促,說實話,他真的不想死。這麼些年養尊處優慣了,年輕時的膽氣也被消磨的差不多了。他有些驚慌的望向身邊最後一個保鏢。

  這個保鏢也咬了咬牙,正想冒險出去拼一場,就在這時,忽然「叮」的一聲,一枚墨綠色的手雷滾到他們腳邊。

  保鏢和陳鹿同時臉色大變。正想往旁邊躲開時,手雷「轟」地一聲爆炸了。

  11從一根石柱後走出,慢慢走到陳鹿那邊,看了看兩人被炸的面目全非的屍體,將兩支槍重新插回腰間,然後轉身離開。與此同時。他緊握的右手慢慢鬆開,一枚還在冒著白煙的冰子彈從他手掌中滑落掉在地上。與水泥地面碰撞彈跳了幾下才靜靜的躺在那裡。

  因為剛才地槍聲和爆炸聲引來了大批的建築工人,一大群人正往這邊趕來,11從一側地窗口跑出去,避開了這批工人。然後躲到一邊脫下了一身工地服裝後確認沒有人注意到他。才似在散步般很悠閒的離開建築工地。

  11從建築工地出出後先沒有急著回車上,而是先在附近轉了一圈,確認沒人跟蹤或注意他,才繞了一圈回到胡同上了車。

  「老大,解決了?」11剛上車,肥鴨就迫不及待的問道。

  「唔。」11輕應了一聲後說道:「去海鹽。」

  「好。」肥鴨一臉興奮的將車子退出胡同。然後駕著車往高速公路駛去。剛才11去做任務時他並不為11擔心,在肥鴨心裡,11就是無所不能地,那些人別說殺他,就連傷到他地資格都不配。事實證明肥鴨想的確實不錯,11的確未傷一根汗毛就完成了任務,這也就是變態的11。如果換作別人,除非是遠程狙擊,否則別想在這種重重保護下殺了陳鹿。

  「或者猴子會更喜歡這樣的戰鬥吧。」11靠在椅背上。閉著眼睛不自覺的想到了那個瘋狂又變態的猴子。

  「楚源。」耳麥中傳出狂潮的聲音:「任務結束了嗎?」

  11依舊閉著眼睛應道:「嗯。」

  「那你現在去海鹽了?」

  「嗯。」

  「需要我現太追查恐龍的地點嗎?」

  「哦。」

  「……」狂潮真的沒脾氣了,11說話一向都這麼簡單明了。他無力的結束了這短暫的對話。靜心去追查恐龍的手機信號。

  由於天色未黑,肥鴨不敢太過瘋狂的開車,再加上11又不趕時間,兩人經過三個多小時的行駛才來到海鹽市,而此時天色已開始轉暗。

  狂潮一直坐在電腦屏幕前密切注意著11的手機所發出地信號地點和恐龍的信號地點。

  「你現在剛從高速下來,前面右拐進入省道,然後一直前行。」

  11仍閉著眼睛似睡非睡地說道:「地點?」

  狂潮答道:「目標在到處亂跑,沒有一個固定的地點。」

  「他現在在哪裡?」

  「海濱街附近。」

  11淡淡的說道:「肥鴨,海濱街。」

  「哦。」肥鴨打開車戴衛星導航儀,輸入海濱街,隨便選了一處上面顯示的建築物跟著顯示的路線駛去。

  這輛車原本就是冷夜的,後由11轉手送給了肥鴨。冷夜對車內備用方面有兩大嗜好,一是備上兩桶汽油,二是裝上車載導航儀。有時候11也不得不佩服冷夜對這些細節考慮周到,讓他省了很多麻煩。

  肥鴨開車又花了近三十分鐘,就在快要到達海濱街時,狂潮又說道:「他離開了,現在去了城府街。」

  11淡淡的道:「城府街。」

  肥鴨沒有任何異議的先將車停在路邊,在車載導航儀上輸入城府街,然後繼續跟著路線行駛。

  沒過多久,狂潮又說道:「現在去了拉風路。」

  11問道:「到底在哪?」

  狂潮沒好氣的說道:「我怎麼知道,早就跟你說過他一直在到處亂跑。等等,他停下來了,你們先去拉風路,我查一下他現在的具體位置。」

  11對旁邊的肥鴨說道:「去拉風路。」

  肥鴨仍是沒有異議的重新輸入拉風路,然後朝目標駛去。

  「楚源。」狂潮說道:「已經確認了,他進了拉風路的風格酒家。」

  「知道了。」11又朝肥鴨說道:「風格酒家。」

  「哦。」肥鴨應了一聲,專注著繼續開車。

  經過了近十分鐘的行駛,吉普車終於在風格酒家外面停下來。與其說這是酒家,不如說是酒店,雖然整幢樓只有三層,但外面裝修豪華,裡面更是富現時堂皇。

  11沒有直接進去,而是先看著風格酒家外面排滿的一排排車輛,問道:「狂潮,恐龍的車牌是多少?」

  「奔馳,銀色,車牌是鹽axxxxx。這輛車是恐龍的,他都是自己開車,但後面都會跟著一群小弟的車子。」

  「知道了。」11目光落在一輛銀色的奔馳雙座敞蓬跑車上,上面的車牌正是狂潮所說的那輛。11轉身從后座上取過旅行袋,從裡面掏出一捆塑膠雷管,這是他身上最後一捆炸藥。

  11先將雷管藏在寬大的衣服裡面,然後從車上下來,橫過馬路走進停車場中。此時他將自己所有的感觀力跑到最大程度,注意著四周看有沒有人注意自己。在快要到達那輛銀色跑車時,11忽然調了個方向往別處走去。因為剛才就在他快要接近恐龍的車時,他察覺到酒家門口有四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不用猜了,那肯定是恐龍安排在外面守風的小弟,防止的就是有人想在他車上動手腳。

  11遠離了那輛車後,四道目光就收回了,11遠離了那輛車後,四道目光就收回了,11繞了個圈回到肥鴨車上。從剛才開始,肥鴨就一直注意著11,想從他身上學到點技巧,可惜11走到一半就突然折身返回來了。

  11剛上車,肥鴨就忙問道:「老大,怎麼了?」

  11將雷管放回旅行袋內,說道:「有人保護。」說著透過窗戶往外面附近的建築看了看,然後指著一幢大廈說道:「肥鴨,去那幢樓。」

  「哦。」肥鴨駕著車駛到大廈外,11提著旅行袋下了車後說道:「在這裡等我。」

  肥鴨一臉失望的應了一聲,不用想他也知道11要去幹什麼了。

  這幢大廈是幢住宅樓,檢查並不嚴格。11提著旅行袋坐電梯上了頂層天台,先看了一下天台上沒有人,才走到一邊從旅行袋中取出狙擊步槍,調試了一下後便瞄準遠處的風格酒家。

  天台上的風很大,吹指著11寬大的衣服「蓬蓬」作響。可11一動也不動,就如同一尊蠟像,保持著瞄準的動作。

  過了將近一個多小時後,耳麥中傳出狂潮的聲音:「他要出來了。」

  果然,狂潮的話剛一落音,就有一群人從風格酒家裡走出。走在最前面的,正是11這次的目標,恐龍。

  11查看過恐龍的資料,也看過他照片,所以很輕易就認出來。他沒有絲毫的猶豫,將瞄準鏡中的十字準星對準恐龍放大的頭部,直接開了一槍。

  「砰!」清脆的槍鳴聲劃破了寧靜的夜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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