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發生在四年前的一個雨夜,
起因卻是一場普通的交通事故。
當晚一對夫婦參加完朋友的聚會,
駕車在回家的途中,
因為當晚下大雨的緣故,
再加上丈夫喝了點酒,
在行駛到一處路口時,
沒來得及看清前方路過的人,
不小心撞了上去。
發生事故後,
開車的照顧丈夫立刻緊急制動,
據倖存的妻子回憶說,
當時的丈夫很害怕,
害怕把人撞死要坐牢。
不過,
妻子當時勸對方說,
他們的車剛才沒有撞到人,
應該是一隻路過的狗,
因為她隱約看到一個男人拉著一條狗經過,
車子雖然蹭著了男人,
但其實最主要的是撞上了那條狗。
丈夫在聽完妻子的話之後,
心中稍稍安心,
只要不是撞死人,
撞到寵物之後完全可以協商賠償事宜。
當時他們停車熄火,
準備下車去查看情況。
但是,
變故也就是在這時發生,
據妻子所說,
當時那名男人從地上爬起來站了一會後,
然後走到他們車的旁邊,
開始敲他們的車窗玻璃,
她的丈夫正準備跟對方協商,
於是打開車門想和男人對話。
不過讓他們沒有想到的是,
那男人突然抓住她的丈夫,
狠狠地撞在車門上,
起初她丈夫想反抗,
但是撞了幾下後就昏闕過去。
那名妻子反應過來後,
當時很害怕,
她一邊打電話報警,
一邊下車想要逃跑,
但是她沒能逃掉,
那男人快速衝上來抓住她,
以同樣的方式將她給弄暈,
等妻子醒來的時候,
她發現自己被扔在路邊的水溝中,
而她的丈夫和車子全都不見,
她當時立刻前往最近的警察局報案,
至此這宗案件進入警方的視野。
不過,
當時的警察完全沒有將這件事往連環殺人案上想,
畢竟在那個時候,
臭名昭著的雨夜殺人魔已經兩年沒有再犯過案。
然而,
當警方第二天在一處偏僻公園找到那名丈夫時,
對方卻已經成為了一具屍體。
除了被挖掉眼睛、割掉皮膚,
以及被反手捆綁在身後勒死之外,
屍體的死狀也極其的慘烈,
那名丈夫生前曾遭受過十分殘忍的虐待,
身上的不致命傷痕多達上百處。
從這些傷痕也完全可以看出,
兇手對那名丈夫的憤怒和狠意。
「雨夜殺人魔」的再次出現,
在水元市內引起了軒然大波,
之前調查連環殺人案的專案組再次重啟,
並且立刻接手這宗案子,
最終,
在經過一系列的調查之後,
辦案人員得出的結論是,
死者的確死於連環殺人兇手之手,
並且,
這次警方找到了兇手的作案動機,
連環殺人兇手犯下的第十二宗案件,
完全是一場沒有預謀,
單純憤怒衝動殺人的案件。
兇手殺人的原因,
是那名丈夫開車撞了兇手和他的狗,
雖然警方沒有找到狗的屍體,
但是從那名丈夫當時駕駛的車速來判斷,
那條狗很大概率已經死亡,
而這或許也是導致那名丈夫被殺的主要原因。
總結來說,
是那名丈夫開車撞死了兇手的狗,
然後兇手進行報復殺死了那名丈夫,
再次開啟了沉寂兩年的連環殺人犯罪之路。
看完第十二件案子的卷宗之後,
寧夜目光微眯起來,
他看向旁邊的趙隊長,
此時趙隊長也是皺著眉頭,道:
「有一個重要的發現,男孩當時被關的地點,和那對夫妻撞到兇手的地點之間的距離很近,不超過五百米!」
「而且,兩件案子發生的時間也只相差一個多小時,只是,我還沒有想通,這兩件案子之間到底存在什麼聯繫?」
寧夜緩緩點點頭,道:
「我們現在可以做一個假設,兩件案子是存在聯繫的,我們需要從目前已知的結果信息來反推出整件事情的經過。」
說著,
寧夜稍稍思索一會,道:
「首先從事件發生的時間順序上來說,關押的男孩被人帶走,發生在那對夫妻造成的車禍之前。」
「也就是說,男孩被人給帶走之後,接著發生了那場車禍,而最終當男孩回到關押的房子時,他已經死了!」
「所以,男孩在此期間發生了什麼?他究竟是怎麼死的?這是我們需要去思考的問題。」
聞言,
趙隊長沉思了一會,
抬頭看向寧夜說道:
「你難道是想說,男孩的死和連環殺人兇手遭遇的那場車禍有關係?」
寧夜點點頭,道:
「背後之人將男孩帶走,然後將男孩殺死之後,再重新帶回房子,這本就是一件多此一舉的事情。」
「假如,當時那人的想法是將男孩帶走,但是在半路上卻出了意外事故,導致男孩死亡,在這種情況之下,對方無奈只好將男孩的屍體還回去,這樣一來,是不是就能說通了!」
聞言,
趙隊長臉上露出一抹驚訝之色,道:
「你莫非是覺得,男孩是因為那對夫妻造成的車禍才身亡的?」
「可是,據案宗的記載,當時那名丈夫開車撞的只是兇手和一條狗,並沒有任何記錄說是撞了一名男孩!」
寧夜看了趙隊長一眼,
然後拿出了朴小姐之前給的那張照片,
放在趙隊長的面前,道:
「你看看那名男孩,有什麼想法嗎?」
見狀,
趙隊長目光落在照片上看了一會,
突然,
他的瞳孔驟縮,難以置信地說道:
「這……難道……那條狗其實就是那名男孩?」
寧夜微微頷首,道:
「根據警察當時查證的情況來看,由於當晚下大雨,當時車禍造成的血跡都被雨水沖刷掉,警方根本就沒有在現場提取到什麼有效痕跡,完全沒有提取道類似狗毛等其它生物組織。」
「之所以認為那名丈夫撞了兇手和一條狗,所有的信息都來源於那名妻子的口供,但是當時是晚上,視線本來就差,再加上夫妻兩人剛聚會喝完酒,她看錯了其實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且,照片中男孩瘦骨嶙峋的樣子,體型跟一般的大狗幾乎沒什麼兩樣,那名妻子將其認成一條狗,也完全是能說得通的!」(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