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一千塊錢........

  第121章 一千塊錢........

  這附近的居民,對這種瓜,絲毫沒有任何興趣,因而婦女喊了半天,根本就沒有一個人出來看。Google搜索

  「我再問你一遍,你對自己的情況是否了解?傷情究竟如何?是否需要叫120?如果需要,現在就可以撥打,你要是不方便,我可以給你撥打。」老馬見那女人中氣十足,這才語氣緩慢的問道。

  「我,我傷成這樣子了,都快死了,你看不到嗎!你把裡面的人叫出來,讓他們給我出錢去醫院看病?」女子氣的用拳頭砸了砸門。

  「那我給你叫120了。」

  老馬拿出手機一邊撥號一邊說道:「你準備點錢,別大聲吵鬧,你這傷口這麼大,不能激動。」

  「我拿錢???」

  女子聲音更大了:「你是警察嗎!沒看到我被砍了,我這一頭的血,你讓我先拿錢!」

  女子說完,什麼也不顧,拿出手機,接著撥打110,就要投訴老馬。

  李長安看樂了,這種人是不是覺得投訴怎麼都好使,老馬開著執法記錄儀呢,而且他程序很符合規定。

  「嗯,來了三個人,不知道是不是警察,因為其中一個沒穿警服,像個壞人...」

  「嗯,穿了一身警服的那兩個,但是不幫我...」

  「對,我要投訴,您們快安排警察來,我都快不行了...」

  「什麼,打120?叫120來幹嘛?誰掏錢?..........」

  「對, 快多派幾個警察來, 把砍我的人先抓起來..........

  「對, 讓他們帶我去看病!...........」

  李長安都傻了,自己怎麼就成壞人了,我這麼帥好吧?他還真的是第一次見這種人。

  「你這個傷勢, 別著急,要不我先給你叫個120吧?」小馬說道。

  「用不著!這個時候想套近乎了?不用你了!我已經投訴你們了, 一會兒會有市公安局的人來!哼, 你就和這家人是一夥的, 你等著挨處分吧!」女子都不拿正臉看小馬,他已經認定李長安這夥人是假的了。

  不一會兒, 老馬就接到了電話:「嗯,是我在處理。」

  「對,她因為李長安同志沒穿警服, 認為我們是假的。」

  「對, 我們的證件都出示了。」

  然後便沒啥事情了, 李長安身份來之前可是都報備過了的, 自然不會引起誤會,老馬依舊是負責人。

  掛了電話, 老馬看了眼婦女,「沒人來了,就我在, 需要警察解決,就我來處理, 不需要我就走。」

  婦女一聽,立馬不樂意了, 接著撥打110,繼續報警。

  很多人真的把110當成自己家的了, 老馬也不攔著, 畢竟婦女確實是受傷了,老馬也不想攔, 就在這裡靜靜地陪了婦女十幾分鐘,以至於婦女頭流血的地方都已經不流了, 臉上的血也基本上都變幹了。

  老馬三個人也都不說話, 靜靜地看著婦女表演。

  警察是人,不是私人管家。

  「你還需要我嗎?」老馬問道:「如果需要,我就在這裡, 看看如何給你解決這個問題, 如果不需要警察在這裡,我就先走, 你們的矛盾可以自行解決。」

  「矛盾?」婦女道:「我沒有矛盾, 就是被砍了,警察你是不是不管?」

  「我什麼時候,曾經跟你表達過我不想管?「

  老馬語氣平淡:「是你覺得我偏袒,不想讓我管。我再問你一句,需要去醫院嗎?」

  「你問我去不去醫院,不得先讓砍我的人拿了錢,帶我去嘛!」

  「按照相關規定,這類情況,看病的費用先自行墊付,待案件查明後,你可以...」

  「可以什麼!我沒錢!「婦女直接打斷了老馬的話。錢是她的命根子,她不可能出一毛錢!

  李長安:..........

  雖然他是個局外人,但是他好想踹人咋辦?

  又冷靜了幾分鐘, 老馬這才繼續道:「我說話現在你聽了嗎?」

  婦女見實在是沒轍了,這才點了點頭,但目光還是一副不信你的樣子。

  「好,從現在開始,你先別說話。按照相關規定,這類問題的看病等花費, 全部由需要看病的人自行承擔。待案件結束之後,如果是對方的責任,你可以再找對方索賠。」

  老馬繼續道:「你如果需要看病,如果能動,可以抓緊時間自行去看病,如果不能動,可以撥打120,如果你撥打不了,我可以替你撥打。如果你目前不著急看病,需要我來處理這個案子,那就讓一下,我敲門進去看看對方什麼情況。」

  婦女不說話了,今天這是怎麼了?怎麼什麼招數都不好使了?這警察怎麼不怕投訴?

  一般來說,警察都不願意被投訴,但婦女不知道的是,投訴從來都不是可以威脅警察的理由。

  而且老馬今天硬氣啊,李長安具體是什麼身份他不清楚,只知道陳總隊長得親自陪著,所以上面肯定不會懷疑自己的同志的。

  婦女看老馬油鹽不進,肩膀上的執法記錄儀還開著紅燈,低下了頭,不知道琢磨什麼。過了差不多一分鐘,女子抬頭道:「那行吧,你先給我們解決他拿刀砍我的事情,我先不去醫院了。」

  婦女可不傻,120來一次可不是警察...簡單來說,警察,是免費的。

  120來一次,起碼得幾百塊錢........

  「好,那你讓一讓。你擋著門了。」老馬跟小馬使了個眼色,小馬立刻明白,然後老馬又給了李長安一個詢問的眼神,李長安知道這是在問自己進去看看不。

  李長安默默的移到了門口,他也很好奇,到底是咋回事。

  老馬敲了敲門,門立刻就打開了,然後他和李長安直接閃身而進。

  在那一瞬間,那個婦女似乎還想進來鬧,但李長安啥水平啊,嘭的一聲就把門關上了。

  「你這個沒穿警服的人也敢關我!我要去告你!」婦女在外嘶吼著.........

  李長安聳了聳肩沒說話,告吧,正好我想關個禁閉休息一段時間。

  其實老馬的處理恰到好處,遇到這種雙方矛盾很大、一方鬧得很兇的情況,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雙方分開,單獨處理。

  這也是為什麼出警一定要有兩個人的原因,一個人是真的不行。而且有執法記錄儀全程錄像,即便分開倒是也沒什麼擔心的。

  這屋子裡東西擺放的很整潔,雖然看著頗有上世紀90年代的感覺,但讓人感覺並不反感。

  開門的是個年輕的女孩,看著十七八歲的樣子,一臉怯生生地看著李長安三人。

  這個房子不大,一室一廳一衛,沒有廚房。

  屋裡一共有三個人,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還有一個側臥在客廳舊沙發上的消瘦婦女。沙發旁放著一個小桌子,上面有一些吃了一半的食物。

  老馬四顧了一下,從地上看到了一把菜刀,刀上還有血跡。

  「是這個刀傷到人了嗎?」老馬走到刀旁,看了看,沒有伸手去碰。

  「是我...」女孩聲音有些小:「警察叔叔,你可以把我抓走了。」

  「是我,是我!」小男孩跑了過來,攔在了女孩的前面:「警察叔叔!抓我吧!跟我姐姐沒有關係。」

  「一邊去,陪著咱媽。」女孩推開小男孩,看著老馬。

  「先不急,給我講講怎麼回事?」老馬看了看女孩,這姑娘怎麼看也不像是能拿刀砍人的人。

  「她,她要進來,打我媽...然後,我推她,推不開,就拿刀出來嚇唬她,讓她走,結果她就是不走,還把頭伸過來,跟我說,除非砍了她,否則她不可能走...」女孩說著說著就哭了。

  「你們之間,這是什麼矛盾?」李長安好奇的問道。

  「今年我考上大學了,我媽以前欠她1000塊錢,這個月,我媽的低保錢發了,然後她來我們家要過一次。我媽手頭有點錢,但是剛剛夠我的學費。她今天知道我在家,又來要錢,我媽說下個月再給她,而且她也在我家攤位上吃了一個月的免費早點。

  「但她不干,她說那些早點算是借錢的利息,就打了我媽。」

  女孩哭喪著臉:「警察叔叔,人是我拿刀砍的,把我抓走吧。」

  ............

  (可還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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