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必須給趙樂樂判刑!
【顧律師發威了!】
【把趙樂樂判刑!把趙樂樂送進去!!】
【趙樂樂還想跑?現在發現證據不足就想撤訴?憑啥啊?】
【確實,憑啥讓趙樂樂撤訴啊,她這都敲詐勒索了,還想要房子名字,現在彩禮也不退,覺得沒事了?】
【人家給的三十萬彩禮,別的不說,彩禮和三金肯定都得退回去啊。】
【趙樂樂這還一臉不想退彩禮的樣子,憑什麼?憑本事要的彩禮,就不想退回去了?】
【小仙女是這樣的,敲詐勒索起碼三年起步!但是顧律師為什麼要說趙樂樂死刑啊?敲詐勒索也不構成死刑啊。】
網友們都是有些懵逼。
他們現在巴不得就把趙樂樂給判刑送進去。
主要是很多網友看趙樂樂說的這些話已經忍不住了。
三十萬彩禮啊!
普通人存三十萬容易嗎?
一個月月薪過萬,存個三年也不一定能存下來三十萬啊!
結果三十萬給了彩禮,趙樂樂還不滿足,還要反手告蔡謙強女干,來威脅要把房子的名字過戶給她。
房子加趙樂樂的名字她都不同意,就要把房子過戶給她,還要做財產公正。
結果現在發現證據不足,蔡謙不是強女干,趙樂樂立馬就要撤訴,顧晨讓退還彩禮,趙樂樂還不願意賠彩禮。
趙樂樂聽到自己要坐牢,眼睛裡已經有些害怕了。
她這是敲詐勒索?
敲詐勒索要坐牢的嗎?
不對,應該不用坐牢。
她只是要房子加名字而已,誰也沒有直接的證據表明她是敲詐勒索!
而且她也沒有敲詐勒索成功,根本不可能坐牢的。
至於顧晨說的死刑,趙樂樂根本不怕,完全在忽悠她了。
怎麼也不可能是死刑啊!
她無罪!
她只是為了爭取自己的權益而已!
她只是要個房子過戶給她而已!
蔡謙愛她,不應該把房子過戶給她嗎?
現在的男人怎麼都這么小氣,過戶個房子都不願意了嗎?
趙樂樂很是生氣。
顧晨說道:「審判長,趙樂樂還在誣告!她在明知道蔡謙沒有強女干她的情況下,她選擇故意誘騙,偽造證據,並且想辦法誣告蔡謙強女干。」
「錄音就是誘騙加引導,酒店走廊的錄像純粹就是自己偽造的,而DNA的檢測報告也是趙樂樂故意為之,目的就是要用強女干來威脅蔡謙。」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認為趙樂樂同時構成偽造證據,敲詐勒索,誣告,兩罪並罰!並且趙樂樂敲詐的財產高達三百萬!雖然沒有敲詐成功,但犯罪態度相當惡劣!」
顧晨又拿出來了一個罪名!
誣告!!
聽到顧晨這麼說,趙樂樂還是有些不以為然。
什麼誣告??
她才不管這麼多。
直播間的網友都在發言。
【顧律師說得好!】
【就是誣告!就是敲詐勒索,必須判刑!】
吧書69新
【趙樂樂三十萬彩禮不退,這不給她判刑能行嗎?】
【判刑判刑判刑!!】
網友們一個個都在發著彈幕。
趙樂樂說道:「審判長,我請求陳述。」
現在趙樂樂的辯護律師趙宇跑了,只能她自己來辯護了。
審判長趙志超同意了。
趙樂樂說道:「審判長,是這樣的,我不認為我是誣告和敲詐勒索,對方律師給我強加的罪名太嚴重了。」
「我想要房子,只是我想要婚前有一個保障而已,三十萬彩禮也是一樣,我已經和蔡謙訂婚了,這說明我和蔡謙是想要真心走下去,我們之間只是因為房子的事情發生了矛盾而已,根本算不上敲詐勒索。」
「而蔡謙的確在酒店裡一開始就違背了我的意願,中間其實我也不太想,在事情做完之後,蔡謙對我的態度非常惡劣,我很生氣,我是一時生氣才報警,就是想讓他知道錯誤,我都是因為蔡謙對我的態度不好,我才這樣做的,我不是什麼惡意敲詐,也不是什麼誣告。」
「蔡謙一直凶我,對我態度很不好,我覺得他得到了我,他就完全變了,我就是想要給他一個教訓而已,我現在知道錯了,彩禮我也可以退回,我認錯,但是我現在手裡沒有錢需要一段時間我才能退錢給蔡謙,這三十萬就當我是借的,過一段時間我就可以還給蔡謙。」
「我和蔡謙的感情已經結束了,但是不能說我是誣告,說我是敲詐勒索!我們只是感情不和,吵架而已!彩禮給我一段時間我退回,就這樣吧。」
趙樂樂心裡還是有些害怕的。
她感覺顧晨每一句話都想要把她送到監獄裡面。
而且顧晨以前的戰績,實在是太唬人了。
萬一自己真的進去
趙樂樂立馬當庭認慫。
然後趙樂樂就哭了起來。
至於還彩禮,也只是趙樂樂一時間的權宜之計。
只要今天能不坐牢,那就怎麼都可以。
至於什麼三十萬彩禮真的退給蔡謙?
那怎麼可能啊?
趙樂樂現在手裡都沒什麼現金,現金只有幾百塊。
所有的現金都讓趙樂樂揮霍了。
至於三十萬彩禮就當她借的,反正她借了不還,當老賴就行,蔡謙能把她怎麼樣啊?
等法庭結束,趙樂樂就決定把蔡謙給拉黑,那就完全不慌了。
趙樂樂自己也在爭取,她也懂一點點法,也不能說完全不懂法律。
主要是趙樂樂心虛
她知道自己做了什麼。
她已經不是第一次結婚領證了,她也不是第一次騙彩禮和房子了
她只想認個錯,就這麼結束就好了,不要讓顧晨追查下去了。
不然追查下去,她真的坐牢了怎麼辦?
現在就讓蔡謙和顧晨放過她吧。
都是男人,應該不至於這么小氣吧?
她都已經認錯了,也願意退彩禮了,只是彩禮將來再退而已
顧晨說道:「不行,首先必須要退還三十萬的彩禮,不接受彩禮是什麼借的,必須退還現金!」
「第二,趙樂樂有罪!」
「審判長,趙樂樂的罪行並不只是誣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