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大將軍王,丹妮

  丹妮先是點頭,接著又搖頭,道:「大概聽明白了,但光聽懂沒用啊!」

  我還懂牛頓三大定律呢,可也做不到隕石天降和萬象天引啊!

  「您果然天賦異稟!」老人讚賞道:「詹姆·蘭尼斯特用了半年才聽懂一部分,又花了四年時間才達到舉重若輕的境界。您今後多家練習,應該很快學會的。」

  「沒想到弒君者那麼厲害。」丹妮驚訝道。

  能做到如臂使指的騎士也不到十分之一,第二境界的肯定更少。

  白騎士苦澀笑了笑,道:「陛下,您要明白,當年御林鐵衛真的是騎士最高榮譽,七名白袍騎士絕對算得上當代最強騎士,我們七個都有舉重若輕的境界。

  不像現在,君主不看對方武技與人品,完全憑自己喜好,任人唯親,將御林鐵衛當成宮廷爵位一般肆意發放。」

  那個任人唯親的君王是我,還是喬佛里?

  不夠格成為御林鐵衛的是喬拉·莫爾蒙,還是取代你位置的獵狗?

  「大熊他什麼境界?」丹妮摸摸鼻子問道。

  「喬拉?唉,比您還差,如臂使指都勉強「老人一臉嫌棄地說,「等應付過去這次吉斯聯盟的進攻,您還是暫停他的職務,讓他跟我好好學習幾年吧!騎士精神不合格,至少武技要過關吧?」

  丹妮瞠目結舌,不可思議道:「我怎麼可能是喬拉的對手?而且,我覺得他很強呀,很多馬人都不是他的對手。」

  「陛下,境界只是技巧等級,並不等於實力,天生的力量、速度,和當時的環境、各自的心態,都是決定勝敗的關鍵因素。」白鬍子嚴肅道。

  「比如拂曉神劍,戴恩爵士已經達到神而明之的超凡之境,可他還是死在艾德·史塔克手中」

  說到這,老人不由唏噓不已,有些迷茫地呢喃道:「艾德·史塔克甚至不如喬拉莫爾蒙,境界、力量、敏捷都不如。

  可他是如何戰勝力量、敏捷、技巧、心境都天下第一的拂曉神劍?

  已經過去15年,極樂塔之戰依舊是個迷,可我敢肯定,史塔克公爵一定隱瞞了什麼。」

  隱瞞了預言之子,瓊恩·雪諾!

  兩人正說著話,一名無垢者士兵急匆匆從階梯通道小跑過來。

  「陛下,哨騎快馬來報,敵人距離我們不到100公里,大概明天傍晚能靠近我們莊園外的麥田。」

  丹妮走到圍牆邊緣,俯身看著人民廣場上列隊訓練長矛刺擊之術的民兵,感慨道:「終於來了,等了他們半個月,農田裡的活兒都快被耽誤。」

  在接到「反龍母」吉斯聯軍從凱淵出發的消息後,丹妮便進行了「全國」總動員。

  除了無垢者與五千「龍之母」衛隊,凡是有兄弟,或者成年兒子的家庭,無論城裡人還是農莊裡的農民,無論新自由民還是吉斯人,都必須派出一名壯年男子服兵役。

  人數不多,去掉本身就有人丁加入龍之母衛隊的人家,一共招募到三萬民伕。

  動員效率比七國公爵更強一些,對生產的負面影響也更小,每家每戶至少有一位成年男子與一位成年女子,而且每座莊園還分配有牛和耕馬。

  北境有超過50萬的人口,羅柏·史塔克只招募了1.8萬人,整個北境農業生產近乎崩潰。因為戰事拖延時間太長,大片大片的小麥都爛在地里。

  第二天凌晨,丹妮便騎著小銀馬,率領5000無垢者,500多斯拉克咆哮武士,4000龍之母衛隊,兩萬民伕,沿著海岸馳道向北出發了。

  羅柏從北境帶走的1.8萬人全是戰士,沒有民伕押送軍糧,軍隊一路所需一部分由沿途諸侯提供,一部分便派斥候四散鄉野,搶奪農民的口糧。

  與下鄉搶糧的霓虹鬼子沒區別,河間地百姓還組織了一支游擊隊——無旗兄弟會,專門獵殺搶奪百姓糧食、強健村鎮婦女的北方佬。

  唔,你說羅柏作為劇中主角,怎麼會幹那麼喪心病狂的事?

  他不那麼干軍隊就會餓死。

  事實上,作為標準的貴族弟子,羅柏壓根不在意普通百姓死活。

  維斯特洛貴族差不多都不在意百姓死活,即便在追求騎士榮耀的巴利斯坦眼中,只要國王的戰爭正義,百姓為國王付出活命的口糧也屬應該。

  泰溫公爵比羅柏聰明一點,他從海峽對岸僱傭了一支來自科霍爾的傭兵團,天下第一臭名昭著的勇士團。

  勇士團又叫血戲班,一共500多名血戲子,專門負責幫泰溫公爵的軍隊下鄉征糧。

  只打了一兩年仗,曾經繁榮的河間地便十室九空。

  好吧,扯遠了。

  丹妮徵調的民伕,主要負責為大軍運糧、紮營、挖壕溝,真正投入戰鬥的只有9500名職業軍人。

  道路兩邊的小麥已經灌漿,秸稈也開始泛黃,田埂上還時不時能看到戴著草帽的農夫,他們手裡提著鐮刀,在白晃晃的日頭下,呆呆看著好似一條長龍的女王大軍。

  也許,他們在押送糧食的車隊中尋找自己的丈夫、兄弟?

  100名馬人騎兵分散在前方5公里,為大部隊探路

  丹妮一馬當先,走在隊伍最前方,今日她穿了一身不顯眼的灰黑色鐵甲,頭盔、面甲、喉甲、板甲、臂甲、裙甲、護腿、鐵靴,樣樣俱全,全身沒有一絲破綻。

  連身下的小銀馬也在頭部、腹部披上銀色鎖子甲。

  左右兩側分別為壯漢貝沃斯與白袍隊長巴利斯坦,胖太監今天也騎馬了,騎馬的步兵。

  喬拉負責守城,屠夫克萊昂也有自己的任務,這次並沒同來。

  丹妮身後便是灰蟲子率領的5000無垢者,無垢者後方為4000龍之母衛隊,之後才是兩萬推著板車、牽著牛車的民伕。

  隊伍綿延四五公里,剩下的400馬人在其間來回穿插,負責傳遞信息,並統計有多少人掉隊。

  兵馬未動糧草先行的道理,丹妮並非不懂,關鍵在於他們是防守一方,讓民伕先走不是給敵人送糧食嗎?

  「嗒嗒嗒」炎炎烈日下,前方的麥苗與果林的莊園,在紅土路面蒸騰而起的水汽中扭曲,不過丹妮還是能分辨出,道路上有馬人探騎過來了。

  「報——」

  沒一會兒,一名衣著「怪異」的馬人來到小銀馬身前。

  嗯,馬人現在沒了標誌性的多斯拉克馬甲,丹妮強制為他們換上與無垢者同款的避雷針頭盔,和輕型鎖子甲,左右兩邊馬鞍各掛一支上了弦的手弩。

  與正常的馬人相比,他們真的有點怪異。

  「卡麗熙,前方五公里外發現敵人探騎,阿戈寇用弓箭射殺了其中兩人。」

  「距離我們預定的戰場還有多遠?」話從面甲後面傳出,她的音調有些變形。

  「還有8公里。」

  「這」丹妮轉頭問自己的統軍元帥,「我們判斷錯了?他們怎麼跑這麼快,昨天還距離阿斯塔波100公里,今天中午便要到城外20公里的白楊坡了?」

  早在五個月前,反龍母聯軍還在醞釀的時候,巴利斯坦便考慮到今日的局勢,他花了半個月時間,親自查看了城外50公里範圍內的地形。

  經驗豐富的老將建議丹妮放棄據城而守的想法,原因有三點:1.城外的莊園會被毀掉,敵方遠來,運糧困難,來到城外,可以輕鬆就地取糧。

  當然,丹妮也可以來個堅壁清野,但那樣代價便太大了。

  第二,失去主動性,對方跨越五六百公里,長途跋涉而來,一定疲憊不堪,主動進攻才是最好的選擇。

  第三,丹妮的無垢者和馬人部隊都適合打野戰,野外開闊地帶對她更有利。

  然後,他看中城外20公里的一處低矮的丘陵,名為「白楊坡」的地方。

  白楊坡高出海平面百米,坡度低緩,有利向下方衝擊,左邊靠海,右邊是沿岸馳道,敵軍無法避開。

  後方有一大片楊樹林,方便伐木紮營,還可以就地取木打造拋石機。

  按照之前吉斯人每日20多公里的行軍速度,今天無論如何也不該突然越過70公里的距離,先他們一步來到白楊坡才對。

  聽到的丹妮的問詢,巴利斯坦卻一點兒也不驚慌,聲音給人一種沉靜的感覺。

  他說:「不要急,應該只是先頭部隊,數量不會太多,讓我們的騎兵全部出動,掃清白楊坡5公里內的探騎。」

  「全部?你不是說數量不多嗎?」丹妮吃驚。

  巴利斯坦微微一笑,道:「對方的探騎一定是僱傭兵,先給他們一個下馬威,那些傭兵團說不得會產生其它想法。」

  「向我投降?他們肯定與吉斯人簽訂了協議。」丹妮搖頭。

  「除了黃金團,所有的傭兵團都有多次背約的經歷。」老人鄙夷道。

  「好吧。」

  命令很快傳遞下去,馬人大聲吆喝著,龍之母衛隊的藍底白翼旗幟不停搖晃,沒一會兒,兩千五百名騎手沿著步兵讓開的道路,快速向前方奔馳而去。

  「龍之母萬歲,丹妮莉絲女王萬歲,自由之翼萬歲!」每個從丹妮身邊跑過的騎兵都吼了一嗓子口號。

  跟隨丹妮出征的四千名『龍之母衛隊』,2000輕騎兵,2000長弓兵,以666的模式訓練了半年。

  很顯然,已經有了無垢者這樣的超級步兵,丹妮無論如何也不會再培養步卒了。

  開始時,她還想直接弄出類似維斯特洛騎士那種重騎兵,阿斯塔波不僅缺少良馬和鋼鐵,連合格的鐵匠也很少。

  普通馬匹馱不動鎧甲騎兵,而一名正規重騎兵除去一名有馬的騎士侍從,還需要配備三匹良馬,不然沒法持久作戰。

  嗯,一匹駿馬高強度衝刺一下午,便要休養小半個月,不然就有用廢掉的危險。如果一場戰役持續時間較長,騎士會中途換馬,人不休息馬休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