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3章 民事糾紛
江以寧看了她一眼,想了想,說道:「趙學姐,你先出去一下,可以嗎?」
這是江以寧第二次住宿,京大的宿舍比起冬令營住的一中宿舍要大些,她不知道這樣的規格算是好,還是一般。
但,比起自家,宿舍肯定是窄小的。
一會兒要是人多起來,她可能顧不上趙萱萱。
這位學姐熱情,人也挺好,如果可以,儘可能不要波及到她。
趙萱萱愣了一下,「啊?但……」
把江以寧一個人留在宿舍里,任由人欺負……雖然她很害怕很想跑,但要是這麼做,她良心怎麼跨得過去?
留下……離開……留下……離開……趙萱萱快要糾結死了。
「我可以應付得過來。」
女孩聲音清清泠泠,平平靜靜,一點大難臨頭的危機感都沒有。
趙萱萱是真的打從心裡佩服這個女孩。
難道她不知道害怕是什麼嗎?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性,就是江以寧有不畏強權的力量。
就在趙萱萱糾結的時候,宿舍門突然被人從外面狠狠地踹了一腳。
本來就沒有關嚴的門「砰」一聲,猛地打開,重重地撞到牆上,發出一陣巨大的響聲。
整間宿舍都好像抖了一下似的。
趙萱萱也跟著抖了抖,看向來人。
來人是個高大壯實的女生,她先是掃了眼宿舍,目光最後落到江以寧的身上。
「江以寧就是你了對吧?」她徑直走到江以寧的面前,一雙眸子瞠得大大,有些嚇人,「現在給你兩個選擇,一是,自己滾出京大,永遠別再踏進來半步,我們現在可以放過你,二是,呵……不用我多說,選吧!給你三分鐘時間!」
趙萱萱忍不住說道:
「以寧是學校的特別生源,她簽了保送的!你們這樣做——」
那女生揮了下手,打斷她的話。
「你別在這裡搞笑了好嗎?學校特別招的,關我什麼事?我們讓她自己選要不要走!她自己的選擇,學校攔得住嗎?」
「你!」
趙萱萱還想說什麼,江以寧喊了她一聲。
「趙學姐,你先出去,這裡我來處理就好,你不用擔心。」
趙萱萱對上江以寧那雙漂亮的桃花眼,心臟沒由來地猛跳了一下。
突然就有種,她繼續在這裡,才是麻煩的錯覺。
「好、好吧……那我出去了……」
那女生也不攔著,等趙萱萱出去後,舉起手,盯著腕錶,給江以寧倒計時。
「你還有兩分鐘。」
「三十秒。」
「十。」
「九。」
「……」
「二。」
「一!行,你不走,是吧?」
女生甩了甩手腕,猛地朝江以寧的臉抓過去!
江以寧輕巧側身一閃,便躲了過去。
女生撲了個空,因為慣性衝勁,險些撞到牆上去。
她沒想到江以寧能躲開,更沒想到江以寧還敢躲!
「小賤人!」
女生想也沒想,回身又是一撲!
這一次,她沒有撲空,剛撞上,就用雙手緊緊箍住對方的腰身,然後,用力一推!
「哎喲!我的老腰!」
一道破了音的男聲在她耳邊響起。
女生定睛一看,她撲的不是江以寧,是一個頭髮花白的老頭。
老頭被她推得直接撞到身後人的懷裡,兩人撞成一團,眼後就要摔下去。
「小心!」
兩個穿著制服的警察及時扶住了他們,免了他們的災難。
周院長穩住身體,謝了警察的幫忙。
緩了口氣,他一手扶著腰,一手指著那女生怒道:「誰在這裡胡鬧!說!你是哪個班,叫什麼名字!」
女生懵了。
不是怕那個老頭,而是被警察給嚇到了。
明明說好,會有人在下面攔著,結果,警察來到跟前,也沒有人跟她說!
警察將周院長勸住。
「老人家,先讓我們處理報案,可以嗎?」
「報案?」
周院長一愣,隨即便聯想到是陸謹的手記,下意識朝江以寧的方向看了過去。
像是知道他想問什麼似的,江以寧點了點頭。
周院長皺眉,事情跟他想像的有些出入,當即朝那女生瞪了眼,沒再說什麼,也沒有追問。
畢竟警察都在這裡了,肯定會把事情始末搞清楚。
他就看看,到底是誰撕爛了陸謹的手記!
既然膽子這麼大,就別想隨便了事!
女生縮了縮腦袋,心裡有了不好的預感。
警察問道:「我們接到報案,有重要財物被損壞,請問報案人是誰?」
江以寧舉起手,「是我。」
隨即,又將事情簡單清晰地說了一下。
周院長補充,「我是京大數學院的院長,可以證明陸謹先生的本手記是學術界的無價之寶!不是金錢可以衡量的,請你們一定要好好徹查一下!」
「請放心,我們會的。」警察嚴肅地點了點頭,又問,「這個宿舍,除了你,還住著什麼人,在哪裡,能讓她們過來,問幾個問題嗎?」
趙萱萱舉著手,擠了進來,「我!我住在這裡!除了我和報案人,還有一個女生!」
警察調查,唐瓔也躲不過,不情不願地走了進來。
趙萱萱三言兩語就自證了清白,最後,所有人的目光都盯上了唐瓔。
周院長突然往女生宿舍跑,下面的宿管根本不敢攔,順帶把警察也放了進來。
這個情況完全出乎唐瓔的料想。
更難纏的是,那幾個不中用的傻逼,竟然沒有處理那堆垃圾,跟江以寧玩什麼「給你時間考慮」!
什麼毛病?
不知道反派死得快,就是做太多多餘的事情嗎!
面對這攤狼藉,她只能認了。
唐瓔翻了個白眼,輕蔑道:「不就是幾本破書和一條破被子嗎?我賠你十倍!」
警察沒理會她那囂張的語氣,再一次確認:
「你承認這些東西,是你毀壞的?」
唐瓔不耐煩極了。
「煩不煩啊?我都說了我賠!還想怎麼樣?」
「行,那就請你跟我們走一趟吧。」
唐瓔瞠目,「撕了幾本書,走什麼走?我懂法的!」
撕掉幾本書,頂多算是民事糾紛,根本達不到量刑的標準!
這種案子,都是私下解決,警察至多從中調停一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