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洛認認真真看了兩遍將那封信還給了林峰,他突然聯想到一件事,王嘉偉曾經說過林氏集團的股票在幾年前發生過異動,流通二級市場的股票差不多都握在一家機構的手中,只要莊家想搞事情直接出手便可以,出人意料的是竟然平平靜靜的撤了出去沒發生任何事。記住本站域名
那件事,王嘉偉懷疑是「南張」所為,而恰巧在前陣子,又發生了一件怪事,王大莊仍然懷疑是他出的手。
凌洛沒有隱瞞,將這兩件事都告訴了林峰,最後問道:「林叔!那件事正好發生在我們畢業的前夕,你知道嗎?」
聽凌洛說出這兩件事,林峰頓時一驚,原以為林氏集團在股市中一直風平浪靜,誰知道竟然出現過這種危險。怪不得兒子非得花大價錢請來一位高手,原因在這。如果子濤知道那件事,那麼自己的推測很可能成真。
他搖了搖頭,說道:「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凌洛想了想,鄭重問道:「林叔,你說有沒有可能我第一場車禍是背後有人指使林子濤做的?用林氏集團作為威脅!」
林子濤死之前,兩人曾經對峙過。凌洛問他為什麼非得要了他的命,林子濤說的很神秘,他永遠也不會知道真相。
難道真有隱情?凌洛再聯想到最後那個「雲」字,心中大驚!
凌洛的想法跟林峰不謀而合,聽到他的推測林峰更加確定,因為在他心裡,自己的兒子不是那種草菅人命的人,有一定底線,除非在利害關係中做出的取捨。
「凌洛!這件事你如果調查清楚,我將林氏集團的股份都賣給你!」林峰沉聲說道。
他勢必要找出真相,如果真有人背後逼迫兒子,那麼最大的仇人就是那個人。
凌洛點點頭,說道:「如果真有人在背後,那麼只能是針對我,必須要找出真相!」
事情已經談妥,凌洛沒有再逗留,起身告辭。林峰猶豫了一下,說讓他勸一勸付可欣,這個兒媳婦一直賴在林家不肯走,要一千萬。
林子濤和付可欣提前領的證,從法律角度講她是林家的兒媳婦,既然林子濤已經死了,下一步肯定要爭奪遺產。
直到這時,付可欣才發現上了大當,林子濤名下只有一棟別墅,還是婚前財產。
這樣一來什麼得不到。她怎能甘心?所以跟著父母一直住在別墅里,隔三差五這娘倆就來這裡鬧一通,說只要給一千萬會立即走人,不給就一直鬧下去。
林峰現在沒有現錢,也沒有辦法,只能一拖再拖。
凌洛從別墅走了走來,考慮了一下,按下隔壁的門鈴,正是原來林子濤付可欣的的住所。
「你來幹什麼?」
一個女人歇斯底里的吼道。
凌洛坦然說道:「我想跟你談談!」
「我不想跟你談,趕緊滾!」
「你想要錢嗎?」
對方一陣沉默,接著大門打開。
凌洛走了進去,三人都在,凌洛跟付可欣父親母親禮貌問好,想起了當初去她家的場景。
父親沒有什麼,點頭回應,母親確實一臉怒容憎恨,狠不得要吃了他。
「你們上樓,我自己跟她談!」付可欣對父母下著命令,而這個命令二老欣然接受,乖乖去了二樓。
「說吧!我怎樣才能得到錢?」付可欣叼著一根煙冷眼問道。
凌洛打量著這位昔日女友,再也沒有原來的模樣。花著濃濃的妝,頭髮蓬鬆幾天沒洗的樣子,穿著睡衣拖鞋,邋遢的不如一個正常女人。
「錢……就那麼重要嗎?」凌洛不忍的問道。
付可欣挑眉,尖聲喝道:「屁話!錢不重要你重要?我為什麼跟林子濤?還不是為了他的錢!」
「難道你就一點都不喜歡他?」凌洛問道。
「他喜歡過我嗎?還不是拿我作為報復你的工具!我他嗎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你倆沒一個好東西!」付可欣吼道。
瘋了,凌洛的感覺就是這個女人瘋了。現在他真想一個大嘴巴扇上去,內心克制了這個衝動,打她都髒了自己的手。
再想想以前,自己的眼睛真是瞎了。
「你不是想要錢嗎?將卡號給我!」
付可欣撓了撓下巴,問道:「你會給我錢?」
「少廢話!想要錢說卡號!」凌洛不耐煩的說道。
付可欣轉身小跑著上樓,不一會兒拿著一張卡跑了下來遞給凌洛。
凌洛撥打吳天的電話說道:「哥!我給你發張銀行卡,你立刻給這張卡打一千萬。」
掛上電話,凌洛手機照了張照片,將卡扔到茶几上,都不想遞給這個討厭的人。
五分鐘以後,付可欣的手機簡訊鈴聲響起,看了一眼頓時露出笑容,將卡拿起來捧在懷裡愛不釋手。
「滿意了吧?」凌洛挑眉問道。
付可欣看向凌洛,笑呵呵的說道:「對我這麼好啊?是不是還放不下我?我可以再給你一次機會哦。」
凌洛冷哼一聲,說道:「收到錢就趕緊滾蛋,別賴在這!」
說完,凌洛大步走了出去,不想再逗留一分鐘。
付可欣看著凌洛的背影,冷笑了下,呢喃道:「你不要我?有的是人要我!」
隨後,付可欣拿起手機,登錄一個好久沒有上過的QQ號,對著那個灰色頭像發了一條信息。
「我離婚了!你在哪?我去找你!咱倆結婚吧!」
不一會兒,頭像猛然閃動,付可欣抓起手機激動的看去。
「付可欣!你醒醒吧!那錢是我給你的!」
付可欣渾身失去了力氣,手機掉在地上,迷茫呆滯的望著門口。
良久後,大嚎一聲:「這不可能!」
三天後,付可欣離開了生活好多年的唐城回到自己的家鄉。
而在家鄉的夜店裡,突然出現一位富婆,動不動千金買醉,重金求壯男。
再過兩年,富婆消失了。有人說她花掉了所有的錢,有人說她得了重病,有人說她被騙了,還有人說她嫁了人。
至於她到底怎樣?沒有人會在意。
在一個城市,消失那樣一個人,根本不算什麼。
路都是人走的,有的人越走越寬,有的人越走越窄,甚至走到了死路。
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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