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發瘋的聖伯納犬

  第322章 發瘋的聖伯納犬

  陳景用石頭,將卡在石縫裡的鹿敲暈,然後把它拖了出去。

  接下來血腥的場面,自然不會讓觀眾看到太多。

  「它不算很小了,亞成年吧,是阿爾卑斯山脈最為常見的一種鹿,學名叫歐洲馬鹿,體型僅次於駝鹿。」

  「估摸著能有三四十公斤,這種鹿棲息在開闊地帶和針葉林地帶,是本土狩獵物種中的大宗商品。」

  「這種鹿喜歡舔舐鹽鹼,或許是生存本能讓它來到了這裡,卻沒曾想,這樣的舉動,葬送了它的性命。」

  「它確實很可憐,但沒辦法,我也得吃東西才能活下去。」

  陳景可不會不合時宜的同情心泛濫,他分得清自己什麼時候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

  「就像很多食肉動物,也會將我當成捕食目標一樣,只不過它們能力不夠,打不過我罷了!」

  陳景扛著馬鹿的屍體,尋找山谷間的河流,接下來他要處理自己獲得的鹿肉。

  將不能吃的部位扔掉,能吃的留下來。

  當然新鮮的鹿心,肯定是要立馬吃掉的,這是保留節目了。

  因為一些特殊的專精被動,生食動物心臟,能夠給陳景提供相當多的能量恢復。

  熟練的剝皮之後,開膛破肚,將熱乎乎的鹿心咀嚼吃掉,陳景費力的將馬鹿肢解成了好多塊。

  「因為生長環境,體型和時間的關係,各種動物的肉質味道也不盡相同,就像氂牛,黃牛,和牛,奶牛一樣。」

  「不同的鹿種之間,味道也不一樣。」

  「梅花鹿的肉質細膩香醇,而馬鹿的肉質粗糙,腥味重,顏色偏深發黑。」

  「但這種事情,都不是求生者需要考慮的,我們真正需要考慮的事情,是怎樣延長肉類的儲存時間。」

  「煙燻和風乾,是最簡單的兩種辦法了。」

  「但後者需要你有固定的營地,與大量的時間。」

  「所以我們通常選擇前一種,要處理三十公斤肉,這將會是個大工程。」

  「而且需要合適的木材,各種果木是最好的,自帶水果的清香味兒,松柏杉木次之。」

  「我們不講究那麼多,隨便砍些松柏的樹枝來就行。」

  「先搭架子吧!」

  陳景洗乾淨手上的血漬,環顧四周。

  幽靜的山谷之中,到處一派青蔥翠綠,一夜小雨之後,泥土鬆軟,但因為綠草茂盛,並不沾腳,潺潺流水自山谷上方傾瀉而下,整個世界美得宛如童話森林一般。

  真說起來,在阿爾卑斯山求生,難度確實不算很高。

  這次的挑戰任務,真正的難點還是在徒手攀岩上。

  經驗豐富的冒險家,很容易從自然環境中獲取到自己想要的資源。

  也就是水和食物!

  至於安全保障,當然不是每個人都像陳景一樣,什麼也不帶,大部分戶外主播,一般不會前往這種無人區,即便有,也是全副武裝。

  最近不只是國內,國外也掀起了荒野求生的浪潮。

  但相較於陳景,其他的戶外內容創作者,還是太過於保守了。

  他的直播內容,已經不光是能用硬核二字能夠描述的了,簡直和胡鬧沒什麼區別。

  但偏偏這傢伙,每次都能夠創造奇蹟,而後化險為夷。

  這其中固然有一些運氣成分在裡面,但更多的,也是實力夠強,本事夠大才敢這麼玩兒。

  歡聲笑語之間,陳景已經用木頭搭好了架子。

  材料準備完畢,點燃柴堆,將新鮮的柏樹丫枝蓋在熊熊燃燒的大火之上,滾滾濃煙頓時自山谷中沖天而起。

  約莫有一個小房間大小的架子上,四條鹿腿和一副排骨,加上被分割成長條的鹿肉,全部都整整齊齊的懸掛在木架子上。

  「溫度還是挺高的,起碼能有個六十度,這些濃煙。」

  「鹿肉里的一部分水分會被烘烤出來,還有油脂,煙燻會讓肉的表面緩慢熟成,然後形成一道保護膜,將剩餘的肉汁和血紅蛋白鎖住。」

  「只需要兩三個小時,熏制鹿肉就做好了。」

  「在陰涼乾燥的環境下,自然通風的環境下,它們能夠保存兩三個月的時間不變質。」

  「如果條件特殊,比如冷凍,或者真空密封的話,還能夠保存更久。」

  「即便是夏天,儲存一周也沒什麼問題。」

  「煙燻製作食物的文化,由來已久,自打人類會吃熟食,就已經開始使用這種特殊的儲存技巧了。」

  「當然,它的風味,實際上也比新鮮肉更好,只是相對而言,或許沒那麼健康。」

  「假如我每天只吃掉三斤鹿肉的話,這些食物,足夠我吃上二十天的。」

  「如果吃五斤,那就只夠十多天,其實也足夠了。」

  「因為我也只需要十多天,就能夠趕到馬特洪峰下。」

  「當然,除了鹿肉,我還能找到其他的食物,比如各種野菜,野果等等……」

  「我距離挑戰目標,也越來越近了!」

  陳景面帶微笑,將手中剛剛採集到的新鮮松針,扔進瓦罐中,他要給自己燒一壺熱茶。

  上午十一點,河邊巨大的火堆逐漸熄滅。

  先前的滾滾濃煙也逐漸縹緲無影,整個山谷充斥著一股柏木精油燃燒的焦辣味。

  陳景吃掉了烤熟的鹿肝,和一大塊鹿裡脊肉,然後將剩下的煙燻鹿肉,全都裝進背包里。

  他要繼續爬山了,今天的路程還未開始,至少得再翻越一座山頭才行。

  「阿爾卑斯山脈,山峰眾多,別看我們距離馬特洪峰只有一百多公里遠,但那是地圖比例尺上的直線距離。」

  「真走起來,大伙兒就會明白,什麼叫望山跑死馬。」

  「一座山頭,就要用一天的時間去翻越,上山,然後下山,再繼續上山下山。」

  「過程非常枯燥,但有時也驚心動魄,你完全不知道在前路上,你會遭遇什麼?」

  「也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就會失足跌落,然後永遠的長眠在某個不知名山谷中。」

  「但這就是冒險,正因為未知,才變得有趣。」

  「更何況,我相信,我的運氣沒那麼差。」

  陳景拍了拍鼓鼓囊囊的背包,衝著鏡頭會心一笑。

  「出發!」

  接下來的數日,就像陳景所說的那樣,他每天上山下山,緩慢而堅定的,朝著遠處那座龐大的山峰靠近著。

  過程中,並未發生什麼意外。

  但隨著距離越來越近,山路顯得更加難走了。

  因為馬特洪峰所在的地區,整體海拔要比西南部更高,就連山腳下的小鎮,也有著一千多米的海拔。

  再往上走,海拔高度幾乎都超過了三千米,那是終年積雪的地帶。

  大量的遊客和滑雪愛好者,都需要乘坐纜車才能夠上去。

  陳景卻只能夠依靠雙腳。

  馬特洪峰已經近在咫尺,僅三十多公里遠。

  坐在山崖上,已經能夠看到它高高的雪頂。

  太陽升起落下時,那裡就像一座散發著金光的金字塔,異常美麗動人。

  但此刻,陳景遇到了一些麻煩。

  「我們現在的海拔高度,已經完全被積雪覆蓋,幾乎看不到什麼動物的蹤影。」

  「它們也知道,這裡的路不好走。」

  「完全依靠雙腿的話,我一整天下來,連攀爬一座高山都做不到。」

  「在氣溫寒冷的情況下,我的食物消耗得也很快,原本預計能夠吃二十天的,結果只過了一周,就有些告急了。」

  「我必須想辦法,提高我趕路的速度。」

  「在雪山上,想要走得快,只有兩種辦法,一種是乘坐雪橇,另一種是使用滑雪板。」

  「滑雪板我當然會製作,堅韌的杉木和白樺都可以,但切割木板,用我手裡的石斧完全不行,不可能辦到。」

  「滑雪板要足夠輕薄和光滑才行,這個方案,暫時有些行不通,和之前不一樣,這次,我的手上沒有刀具。」

  「只能考慮製作雪橇了!」

  「那玩意兒倒是簡單,用劈開的兩根木柴做雪橇都行,只要綁上鹿皮,就可以相對順滑的在冰雪上移動,因為有拉載具的牲畜做動力。」

  「馬鹿其實可以,但是野生的馬鹿,馴化難度很高,它們比起駝鹿和麋鹿,更有野性。」

  「更不用說,要活捉一頭野生的歐洲馬鹿,難度也非常之高。」

  陳景一時間有些頭疼。

  但這樣的狀態並未持續多久,很快,他便是想到了新的點子。

  「對了,我可以弄一頭雪橇犬。」

  「犬科動物,雖然比起馬鹿,更有凶性,但是它們的智商也更高,更容易懂得人類的各種情緒,我雖然沒有當過專門的訓犬師,但曾經也和搜救犬待過一段時間,只要能夠找到野生犬,我就能夠馴服它們。」

  「問題的關鍵在於,阿爾卑斯山曾經有很多種類的野狗,但十六世紀以來,就差不多滅絕完了。」

  「到現在,我也無法確定阿爾卑斯山究竟有沒有野生犬的蹤影。」

  「大伙兒有知道情況的麼?海外的粉絲們,尤其是生活在歐洲的,有沒有信息?」

  陳景難得的,求助了直播間裡的水友。

  他並不覺得這是一件丟人的事情,人又不是全知全能的上帝,對於不了解的東西,虛心請教,也算是一種美德。

  而觀眾的反饋,來得要比陳景預想中更快。

  僅僅是問出問題幾分鐘後,就有人在彈幕上反覆刷著同一條彈幕信息。

  【「我是一名德國留學生,我和我的當地朋友都是景神的粉絲,他知道你的難處後,表示有信息可以提供,都發在虎爪社區了,景神可以去看看,置頂帖就是,房管已經置頂了。」】

  陳景目光一亮,連聲道謝。

  他從背包里摸出自己的衛星手機,迅速點開直播後台,瀏覽起了社區動態。

  果不其然,隸屬於他的直播社區討論群組內,一篇問答帖被房管們置頂了。

  陳景趕緊點開帖子,仔細的瀏覽了起來。

  「近日,阿爾卑斯山的采爾馬特小鎮,牧羊人報警聲稱,自家的羊群遭遇猛獸襲擊。」

  「兩名來自英國的旅客,也說自己在奧斯塔山谷附近,看到了成群的野牛野鹿,以及大型野犬。」

  「請前往采爾馬特的旅客們注意安全,勿要深入荒野大山之中,如果有看到大型犬只的蹤跡,請聯繫電話:0658—xxx973!」

  簡短的文字描述下,是幾張稍微有些模糊的貼圖。

  陳景一眼就看出了那條大型犬只的品種。

  「這是……阿爾卑斯獒,也就是聖伯納犬!」

  「野生的?按理說,純種野生的阿爾卑斯山獒,已經滅絕了才對。」

  很快,帖子下面又有了新的留言,是帖子的帖主所發的。

  「我朋友告訴我,那不是一頭野生聖伯納犬,是一頭年邁的阿爾卑斯山搜救犬,不知道什麼原因,從主家中跑出來了,性情大變,一開始還咬傷了人。」

  「防爆組織準備將其撲殺時,被心軟的狗主人給放跑了,那人為此還被懲罰繳納了足足八千歐的罰金。」

  看到這裡,陳景恍然大悟。

  「原來如此,我就說,阿爾卑斯山不可能存在野生聖伯納犬,原來是跑出來的,性情大變?難道是惹上了狂犬病?」

  陳景嘬著牙花子,心中盤算著。

  「馬特洪峰就位於采爾馬特小鎮轄區內,距離奧斯塔山谷也不遠。」

  「但是它們的路線,跟我是不一致的,如果要去那裡的話,我還得往南折返十公里才行。」

  「讓我想想!」

  片刻之後,陳景做出了自己的決定。

  「去吧,磨刀不誤砍柴工,我現在過去,最多也就花上半天時間,明天搜一天,找得到就行,找不到就算了。」

  「如果能夠找到,之後的行程,就簡單多了,我可以一路乘坐雪橇,翻山越嶺。」

  「找不到也沒有關係,我正好可以繞路,從更加低矮的采爾馬特南部進入馬特洪峰的山區範圍。」

  「只不過時間上,就可能要再浪費個半個多月。」

  「因為那樣一來,就不得不沿著河流,走地勢低矮的地方了。」

  「當然,也有好處,那條路線,我可以不再為食物的問題而發愁。」

  「走吧,去奧斯塔山谷!」

  「一隻發瘋的聖伯納犬,想想也挺有意思的,對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