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再度出發

  下午回到院子,夏茜激動的去找拉菲給她帶耳環。耳環一直是夏爾洛貴族的權利和象徵,平民是沒有機會也沒有權利鑽耳洞戴耳環的。但現在夏爾洛國家都快沒了,誰還管呢?

  格蕾絲一直有一種貴族氣場,平時壓的夏茜都不太敢和她說話,克莉絲汀又總是吃洛克「豆腐」,所以夏茜與拉菲的關係在幾人中竟是最好的。拉菲在洛克找回她的手鐲後,對洛克少了幾分敵意,對於同一國家的夏茜當然漸漸的也有了一絲友誼。

  拉菲在看到小姐曾經讓她典當的耳環出現在自己眼前時,露出複雜的神情。但她也沒有說破,只是認真的給夏茜戴上。「可能會有點疼,你忍住。」拉菲說道。

  「放心吧。」夏茜揮揮手,對鑽耳洞的那點疼痛根本沒放在眼裡。

  晚飯時,幾個人的目光都停留在夏茜身上。「怎麼樣,好看吧?」夏茜高興的舞了舞手腕,露出那枚銀鐲,翹手弄耳的展現她的新耳環。

  「那是姑姑……」克莉絲汀盯著看了半天,終於認出來了,張口想要說道。

  格蕾絲拍了拍克莉絲汀的頭,打斷了她想說的話,評價道「的確不錯。」

  被格蕾絲誇獎,夏茜心裡很是得意,於是更加的黏起了旁邊的洛克,將頭枕在了洛克的肩膀一側。克莉絲汀一看,馬上不服,加入到了黏洛克的戰場,對於之前想揭露的事實忘在了腦後。

  這頓飯洛克懷裡坐著一個,左側靠著一個,只能用空餘的右手吃飯。時不時還得客串的賊她倆人,真是痛並快樂著。

  格蕾絲期間假裝不經意的問過耳環的來處,洛克說是一個二道販子送給他的。格蕾絲露出果然如此的神情。

  晚飯後,天已完全黑了下來。幾人都各回各屋,今晚洛克沒有外出,也早早的和夏茜入房。在這個地方,沒有什麼娛樂活動,洛克每天的快樂時光就是晚上,可以……嘿嘿。

  這幾天格蕾絲等人睡得很不好,因為每天晚上都有亢奮的尖叫聲和沉悶的撞擊聲從隔壁傳來。今晚更是,夏茜為了報答洛克的關懷和體貼,使勁渾身解數伺候洛克。一個美妙的夜晚。

  兩日後,男爵在給幾位中隊長開過幾次會,明確了任務目標後,部隊又要開拔。這次是要在一周內抵達兵團總部所在的康納爾城,半月內他們第二步兵團要與全軍團在恩特爾城前匯合。

  恩特爾城是夏爾洛僅次於王都奧迪斯城的大城,據說光城牆都有二十餘米高,而且駐紮著夏爾洛人僅剩的精銳。為什麼福斯坦軍隊在突破費爾默大峽谷後所受的抵抗力量太過微弱,導致都可以化整為零,就是因為夏爾洛把剩餘的職業士兵都聚集在了恩特爾成,埃利斯城以及王都奧迪斯城,做最後的掙扎。

  整個雄鷹軍團有三萬人,六個兵團,其中四個步兵團,一個騎兵團,一個後勤兵團,這麼多人只為進攻恩特爾城,可見那的確是一場硬仗。洛克不敢掉以輕心。

  占領法蘭斯城後,凱多齊男爵留下了一部分士兵和運輸隊後繼續開拔,雖然是私軍,但名義上還屬於雄鷹軍團,他的老丈人還是雄鷹軍團的副軍團長,這次必須前往參戰。

  既然先是匯合,那麼凱多齊男爵與喀什爾男爵就一同匯軍前往。

  洛克依舊騎著戰馬,行走在隊伍中央,夏茜、格蕾絲等人被他安置在了隊伍後面的運輸隊中。他不太放心把夏茜留在法蘭斯城,這種部隊離開後,原先占領的城市暴動的不在少數,他不想賭。

  至于格蕾絲,恩,他的財產,還是隨身攜帶的好。格蕾絲不同於夏茜,夏茜的美貌如果還能讓人接受的話,格蕾絲的高貴和驚艷,必定會引發喧譁。為了不引起沒有必要的麻煩,格蕾絲等人自覺的戴上了面紗。運輸隊的人也知道這是洛克的女人,都照應著,只是有時會腹誹一下,「別的中隊長最多就兩個女人,這傢伙倒好,一下子四個,還有小孩!」

  消息傳到別的中隊長耳中,他們也只是笑罵道「還是年輕好啊。」

  行軍途中並沒有什麼危險,現在夏爾路境內除了類似法蘭斯城那樣有堅城可守的地方,別處都幾乎沒有抵抗力量了,有也只有一些山賊罷了。山賊也只能欺負欺負他們夏爾洛自己人,面對福斯坦的正規軍,根本不敢露出頭來。

  「為什麼沒有壞人呢?」克莉絲汀問著她的姑姑格蕾絲。她們從王都來到法蘭斯城的路上可不是這麼平靜,要不是有家族護衛她們寸步難行。

  「因為狼只能欺負羊,遇見獅子就要逃跑。」格蕾絲說道。

  克莉絲汀似是明白的點了點頭。

  洛克這次把那個二道販子克比也帶上了,把他發配到了後勤處和夏茜的哥哥一起打雜。克比是個人才,很多珍貴物品都能認識,洛克中隊一路上繳獲的不少東西都由他掌眼。

  而且他還有不錯的人脈,他們這隊人馬在與兵團總部匯合前會經過幾個小鎮和兩個小城,都是那種沒多少抵抗力的小城鎮,按兩位男爵的意思是直接碾壓過去,法蘭斯城之戰兩位男爵吃的滿嘴流油,已經看不上那點小東西了。

  男爵看不上了,但洛克他們這些中隊長不是啊,洛克已經私下和約夏克大叔商量合夥干一票。

  克比這傢伙是個人精,沒有洛克要求,自覺站出來表示願意帶他們去抄他昔日同行的家。

  戰亂年代,走私犯、二道販子的確是一群活的很滋潤的傢伙。那幾個城鎮按他說,是存在幾個團伙,規模和他曾經的人馬差不多。

  洛克對克比承諾,只要抄的東西夠100個金幣,就放他離開。100個金幣,夠換50左右的金德勒,這不是一筆小錢。

  洛克的200銀德勒其中50銀德勒拜託商隊送回了家鄉,雖然家裡只有父母和姐姐,估計也用不了這麼多錢,但寄錢回家是每個外出作戰士兵的習慣。

  剩餘的錢洛克都交給了夏茜打理,夏茜之前打理過酒館有不錯的頭腦,她打算以洛克的名義在運輸隊中參一股。150銀德勒在幾個商隊管事眼裡都不值一提,不過既然是一位中隊長,錢再少也要給一分面子。

  這就是夏茜的精明之處了,就憑這一手,洛克以後每次戰後也能有幾十甚至上百銀德勒的進帳了。而且還會增值。

  一路上經過了兩座小城三座小鎮,凱多齊男爵和喀什爾男爵為了按時抵達匯合。都選擇了由騎兵中隊帶頭碾壓,幾座城鎮沒有一絲的抵抗能力就被攻破。

  但是雖然攻破卻沒有入城仔細搜查,只是打散了夏爾洛的抵抗力量,為後續的運輸隊和其它部隊開闢一條道路罷了。

  這給了洛克可乘之機,就是在這時,洛克與約夏克大叔各帶了五十人抄了一座小鎮。雖說只是一個普通的鎮子,但全鎮大概也有幾百人,足夠洛克他們吃飽了。

  不光洛克他們動手了,其他中隊的幾位中隊長也按耐不住寂寞,各自拉人也敲了一座小鎮。凱多齊男爵對此也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男爵深知,一名優秀的領導,要學會放權和體諒手下。

  中隊長們做的事雖然可能會影響他的作戰計劃,但結果是好的就行。當然,如果出了什麼事,該背鍋的還是要背,賞罰分明才是部隊的立足之道。

  後來甚至喀什爾男爵的部隊也忍耐不住了,幾個中隊長清理了最後一個鎮子。

  洛克他們100餘人,吃下一座鎮子足夠了,別的也得留給別人,不然會遭嫉恨。這是約夏克大叔教給他的。

  至於為什麼不選擇城市,除非他們營傾力而上,還要承擔不小的風險,否則是不可能拿下擁有高牆城市的,即使正規力量已經被他們打散了。

  不過這並不妨礙洛克發財,二道販子克比給洛克帶來了不小的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