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未成年人保護法?
秦王政二十一年臘月二十日,連日的雨雪終於結束,安陸在冬陽普照下,氣溫開始回升,前幾日窩在家裡避寒的士伍農夫們,也紛紛開始出門活動。在他們閒談里占據頭條的,自然是前幾天震驚安陸全縣的「朝陽里吏通賊盜墓案」了!
安陸縣城縣獄內,在經過獄掾喜連日審訊後,這場案件基本塵埃落定,落下了帷幕……
這起案件中,湖陽亭亭長黑夫,一手發現了匿名投書的真相,並順藤摸瓜,擒獲盜墓賊人和里吏敗類伯毋。他作為重要的證人,連續幾天都被傳喚到縣城,參與案件審理。
審訊中,喜大人依舊正常發揮,精確地遵循秦律的條款,抽絲剝繭,賊人們在他連續的詢問中敗下陣來,紛紛供認了自己的罪行,就算抵死不認的,也在密密麻麻的證據面前低下了頭。
其中,當屬那個冒名為「敞」,實名為「猩」的盜墓賊頭目罪行最為惡劣。
據喜查證,這個「猩」本是南郡江陵縣公士,數次在夷陵、江陵盜掘楚墓,被人舉報後,他拋家棄子逃到了新市縣。在新市山林里藏了幾個月後,猩更易名號,自稱「敞」,開始重新組織盜墓團伙。他們晝伏夜潛,禍害了新市、安陸不少墓葬,而安陸的斗辛墓,是最大的一次作案……
猩的幾個同夥,除了少年興和那個死掉的倒霉鬼是楚人外,其餘都是秦人,或是和猩一樣的逃匿遊蕩者,或是附近的窮漢。這三個秦人,最後都因「盜發冢罪」,被判處「黥為城旦」,也就是面上刺字,加入安陸縣的工程作業大隊,而且沒有刑期,是永久性的……
至於猩本人,作為這起盜墓的組織者,他的罪要更重一些,除了「盜發冢罪」外,還有「將陽」、「累犯」、「教唆」等罪名,數罪並處,最後判了秦律里較為殘酷的刑罰:車裂!
車裂也叫做「轘」(huán),後世俗稱五馬分屍,不必過多解釋,就明白這是一種多麼可怕的刑罰了。而且與之前黑夫擒獲那個殺人盜賊被處以的「磔刑」不同,那是死後才分屍羞辱,可車裂卻是要在大庭廣眾之下,被活活扯裂身體而死……
縱然猩是個膽大包天,敢穿著死人衣裳的惡徒,面對如此酷刑,依然是面色慘白,目光呆滯。倒霉的還不止是他,連他的父母、妻、子,統統都要淪為隸臣妾。
喜在宣判完畢後,又讓人將那個被黑夫從墓穴里拉上來的少年「興」傳喚上來。
接下來,就是這場審判里,最讓黑夫嘖嘖稱奇的地方了,他第一次知道,原來,秦國還有未成年人保護法!
……
喜先又一次詢問了興的籍貫、年齡。興自稱是楚國鄂地人,家住夏口,父母死於前年的水災,他無依無靠,在一個給他食物的同鄉誘惑下,隨其渡江來到秦國安陸,被迫加入盜墓團伙。
興說自己14歲,喜沒有相信,他說道:「今王十六年時,初令秦國男子書年,以十七歲為成年傅籍,女子為十五歲。你是楚人,本吏無從查問籍貫、年齡是否屬實,只能按照舊例,以身高判斷。男身高六尺五寸,女身高六尺為成年,稱之為大男子、大女子,未到此身高者為小男子、小女子……」
說著,便讓獄吏拿著一根量身高的「秦尺」出來,當場測了測,發現興身高還不到六尺,也就是一米三左右,的確屬於「小男子」,是未成年人。
這下就好辦多了。
當自己的幾個同夥被判處黥面城旦,猩甚至被判了車裂時,興害怕得瑟瑟發抖,他只覺得,這秦國的縣獄公堂,可比墓穴深處可怕多了,自己這次恐怕也是凶多吉少……
可當喜宣布他的判決後,興卻大喜過望!
「興雖參與盜墓,但出於被迫,受人教唆,且身高未盈六尺,當輕罰。罰其入隱官勞役,待成年後,可賜士伍籍,為秦人……」
所謂的「隱官」,乃是秦國一個特殊的機構,用於收容刑餘之人的官府手工作坊。那些表現良好的刑滿釋放人員及其家屬,亦或是冤假錯案里受了肉刑,已經無法在社會上容身的受害者,都會被安排到隱官去。在那裡,他們可以做不算重的工作,有口飯吃。
可以這麼說,隱官的身份地位,介於庶人和奴隸之間。
與駭人聽聞的車裂相比,這是極輕的刑罰了,興立刻連連稽首,感謝喜的寬恕。
「寬恕你的不是我。」
喜面上無喜無憂,他淡淡地說道:「是律令本該如此……」
這下不但興喜出望外,連黑夫也長了見識。原來在秦國,被教唆犯罪的未成年人,不負刑事責任;或雖然追究刑事責任,但在處罰上減輕刑事責任。
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哪怕只是教唆其盜取十錢,也將被處以磔刑!這也是猩被重判的原因之一。
黑夫不由感慨,擱在後世,那些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殘害孩子的肢體,讓這些孩子在火車站旁偷竊、乞討的惡棍,哪怕被抓了,也就不輕不重的判幾年,太輕了。
杜絕犯罪,從娃娃抓起,秦國律令的思路很明確,而對未成年人從輕處罰,也算是殘酷秦律里,難得一見的人性光輝了……
當然,若是少年犯下嚴重的罪行,比如殺人等,那就法不容赦了,但當眾處死未成年人,依然是秦律所不容許的,得一直關到身高、年齡足夠,再處以應有的處罰。
而後,投匿名信的朝陽里公士去疾,被判處罰款三甲,折合半兩錢4000多。
看著去疾謝恩後愁眉苦臉的模樣,黑夫心裡有些過意不去。去疾大概是這起案件里唯一的無辜者了,他出於良心不安,匿名報案,卻落得這個下場。
黑夫本以為他會像少年興一樣,被寬恕減罪,誰料最後卻沒有,只因為秦律里,對匿名舉報者是一刀切的處罰,並無減免的先例。
至於那個監守自盜,串通盜墓賊的里監門伯毋,也被處以重罰,他本人被判了黥面,發配到黔中郡戍邊,贓物所得錢帛,統統沒收,家人知情不報,也要被罰為城旦舂……
這還是因為伯毋擁有「上造」爵位,抵消了一部分罪責,不然的話,或許難逃一死。
類似的情形黑夫見過一回,不過這一次,他卻不必為「上造」可以削減刑罰而憤憤不平了。
因為在審判完畢後,縣上立刻宣布了對湖陽亭眾人此番擒賊獲髒的賞賜!
首先,就是將表現優越的亭長黑夫的爵位,從公士,升為上造!
在聽到賞賜的那一刻,湖陽亭眾人紛紛向「上造黑夫」賀喜,黑夫心裡卻只暗罵了一句……
「我終於升級了!」
……
「獄掾!請慢走!」
這一天日失剛過(13點到15點),喜結束了辦公,頭戴獬豸走出縣獄正堂,卻聽到後面有人在呼喊他,一回頭,卻是剛被升為上造的黑夫。
公士、上造,縣一級就能授予,黑夫升爵為上造的手續已經辦好,頭頂髮髻上的褐色髮帶,也換成了土紅色的包巾,將髮髻整個包裹起來,這就是「上造」的標誌。
造,成也,所謂上造,便是有成命於上的意思,這個地位的人,基本都可以用來做小吏了。上造作為2級爵位,雖然還是要服更役,但受田、宅有所增加,可以馭使兩名僕役,最最重要的是,若是犯法,只要不是謀反,殺人,叛逃,便可以抵消一部分罪責。
只見黑夫幾步走到喜面前,作揖道:「黑夫兩次升爵,全賴獄掾秉公執法、賞罰公平,黑夫在此謝過獄掾!」
喜還是老樣子,搖了搖頭道:「我已說過,要謝便謝秦律,勿要謝我,吾等秦吏,只是按律辦事,如此而已。」
黑夫唯唯應是,而後又有些猶豫地說道:「還有一事,黑夫心有疑惑,想要當面請教獄掾……」
PS:
關於秦的黃金,再囉嗦一遍吧。
《漢書·食貨志》載:「秦兼天下,幣為二等:黃金以溢名,為上幣;銅錢質如周錢,文曰『半兩』,重如其文。」
秦以黃金為上幣,銅錢為下幣,其實還有中幣,就是布。
黃金有兩種稱量單位,一個是鎰,一個是兩,例如:
《法律答問》捕亡完城旦,購幾可(何)?當購二兩。
譯文:
捕獲逃亡的完城旦,獎賞多少?應獎賞黃金二兩。
如果這二兩是所謂的「黃銅」,那就忒搞笑了,因為秦兩隻重15.6克,半兩7.8克,抓到逃犯賞30克銅,等於四文錢?我想沒有哪個政府會這麼腦抽。
這裡的二兩,顯然只可能是黃金,一兩金相當於576錢,價值很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