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立小功得微名

  第14章 立小功得微名

  黑夫家和里正結怨,得從七年前,他大哥衷娶了里正兒子看中的鄰村女子時說起……

  不過,現在可不是操心家裡的時候,二人早上沒吃飯,餓了大半日,腹中已是飢腸轆轆,走過一個十字路口後,季嬰眼前一亮,指著前面道:「食肆到了!」

  食肆,便是供往來行人吃飯歇腳的地方,安陸縣是南北交通要道,車船往來頻繁,雖然城外有驛站、客舍,但在城裡,食肆也是必不可少的。

  不過這家食肆略顯簡陋,茅頂白牆,只一面寫著「食」的布旗在杆子上沒精打采地垂落著,店內擺放著幾張木案,甚至都沒塗漆,案邊是粗糙的草蓆,裡面也冷冷清清,吃飯的人只有五六個。

  「大過年的,眾人都歸家團聚去了,只有實在沒辦法的役卒、行商,才會在此處湊合……」

  季嬰仍是氣呼呼的,他來過安陸縣服役兩次,對這裡比較熟悉,便邀約黑夫鑽進食肆內,跪坐在靠門的案幾草蓆上,一拍木案,喊道:「店家,可有黍臛?」

  這食肆的店家是個面色薑黃的中年人,聽到呼喊,才慢吞吞地過來。

  因為秦國國情特殊,不管是逆旅,還是食肆,這吃住兩大產業都是官府包辦,所以店主招呼客人的積極性不高,就好比公營飯店,你見過哪個服務員會滿臉堆笑地替公家掙錢?

  見季嬰只是一個小士伍,黑夫也不過是個區區公士,店家頓時面露輕視之色,冷冷地說道:「黍臛倒是有,只是這價錢……」

  他將二人上下打量,意有所指,看著他們穿褐衣踩草鞋,不像有錢人,別是來騙吃騙喝的。

  季嬰就等他這一問呢!當即笑了起來:「怎麼,還怕吾等吃完不給錢?」他說著便將手裡的褡褳打開,將一大捧成串的半兩錢往案上一拍!噼啪作響!

  店主人見那些錢足足有上千文之多,略略吃驚,更面露疑色道:「這些錢,你從何處得來?」若是季嬰支支吾吾,他已經打算去報官告奸了!

  「店主放心,這錢來得正當!」

  季嬰站起身來,大聲說道:「吾等擒獲盜賊,剛在官寺領了賞!」

  他故意嚷嚷出來,仿佛想讓店裡的食客都聽見一般。

  果然,店內為數不多的幾個客人,聞言都看向了這邊,開始對二人指指點點。

  店主略顯驚奇,將瘦猴一般的季嬰上下打量:「你莫非就是那個以一敵三,力擒賊人的黑夫?」

  這件事都傳到外面來了?

  季嬰連忙搖頭,指著黑夫道:「我哪有這本事,黑夫是這一位公士!」

  店主嘖嘖稱奇,對黑夫作揖道:「這幾日,安陸縣裡里外外都在流傳此事,說你身高八尺,虎背熊腰,徒手制服盜賊,如擒三歲嬰孩,不想今日能見到壯士,果然體格雄壯,相貌不俗!」

  「好壯士!」

  食肆內的幾名食客也紛紛拊掌叫起好來,黑夫只得尷尬一笑,朝他們行禮道謝。

  「我只是做了應做之事,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話不能這麼說。」店主忽然一下變得熱絡起來,笑著說道:「吾等秦人,最崇尚立功,二位稍待片刻,我這便親自下廚,將黍臛做出來,並多加肉,以饗勇士!」

  店主人這前倨後恭讓黑夫猝不及防,而且看那樣子,絕不是因為他新得的公士頭銜,而是對他發自內心的敬佩。

  不過想想也對,這時代的人,對勇士極為敬佩,且不說豫讓、聶政等世人崇敬的俠士刺客,就說在安陸縣,年輕人最崇拜的,就是雲夢鄉的一位「打虎英雄」,因為在山林里射殺了一頭老虎而聞名全縣。

  這麼想來,他一人擒三盜,空手奪白刃,也算一件奇事,的確可以讓縣裡的人議論上好久了。

  季嬰朝黑夫嘿嘿一笑,那意思無非是,怎麼樣兄弟,我幫你揚名了……

  黑夫無奈地搖搖頭,其實他也理解,這時代的人,不管地位高低,人生追求無非二樣,一個是富貴,一個是功名。在季嬰這類鄉下農人看來,有了功名,就得說出來,享受被人高看稱讚的感覺。

  但如今的黑夫,只算立小功,得微名,在這小小縣城裡是可以吹噓一番,可放在整個「六王畢,四海一」的大時代背景下,算個屁?

  他與季嬰等人眼界不一樣,想法自然不一樣。

  等待食物的間隙,黑夫一直在琢磨「黍臛」是什麼,他不好意思問,生怕再鬧不知道十月初一是過年的笑話,只能按照字面意思理解。

  黍去皮後北方人稱黃米子,或稱軟米子;臛,則是肉羹。黍臛,應該是黃米子混合肉煮成的肉粥。

  等東西端上來後,果然是這樣,店主沒有食言,熱氣騰騰的肉粥里還加了不少肥厚的肉塊,讓季嬰食慾大增,可黑夫嘗了一口就搖搖頭。

  吃慣了後世各種美味佳肴的他,這個時代做工粗糙的食物,總覺得淡寡無味。而且這肉粥裡面,那不知是豬肉還是狗肉的可疑肉塊,還有一股子腥味,讓他幾欲作嘔。只是為了果腹,也為了不讓一旁殷切看著他們的店主人難堪,才不得不小口小口下咽,還得稱讚好吃……

  回到這時代後,黑夫最難適應的除了語言文字外,還有三點。

  一是襠下沒有內褲風吹屁屁涼,別提多尷尬了,不然你以為,這時代的人為何要雙腿併攏跪坐?

  二是衣服常年只有一兩件,沒辦法經常換洗,時間久了不管是別人還是自己,都有一股難聞的臭汗味。要知道,這年頭生產力低下,衣服可不便宜,人死的時候,甚至會把好點的衣服當做不動產寫進遺書里……

  第三嘛,就是這吃的了。

  「要是能吃上一碗米粉,或者包子就好了。」

  黑夫如此想著,舔了舔嘴唇。

  但他知道這只是痴人說夢,雖然這時代磨已經在北方出現,但好像沒傳到南郡來,這就尷尬了。目前秦國去除穀殼的主要方式是舂,還有一種專門給犯罪女子設立的酷刑,也叫做舂,一天到晚都要舂米,可以想見這活計多麼勞累。

  「等服完役回了家,我又有錢又有閒了,非要嘗試張羅點能滿足口舌之欲的東西出來。」黑夫不圖別的,只為了自己的五臟廟。

  季嬰倒是很滿足,狼吞虎咽地端著陶碗,大口大口喝著黍臛,嚼著那些油膩膩的肥肉。在這時代,貧窮限制了大家的想像力,在普通人眼裡,富足的生活,就是能吃上肥肉(膏)和精米(梁)。

  如此想來,黑夫回頭看看自己前世的二十多年人生,雖是屌絲,可放在戰國秦代,已經是個「膏粱子弟」了。

  當然了,有了肉,豈能少得了酒?

  季嬰一邊吃,一邊嘆息道:「要是有黍酒就好了,平日裡不許聚眾飲酒,往年只盼著正旦、臘祭,可以和鄉黨們喝一點,可如今……」

  秦人過年所飲之酒,也是用黍米釀造的,稱黍酒。但據黑夫所知,平日裡百姓根本沒機會喝到,因為秦國禁酒之嚴,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從商鞅時起,因為釀酒浪費糧食,百姓喝酒後也容易膽大鬧事,於是秦國就故意把酒價提到了十倍!相當於後世對菸酒征重稅。這樣一來,在安陸縣城,能喝得起酒的,也只有官吏或富庶人家。

  就連飯店裡也不讓賣酒,不然你以為,在其他國家的酒肆、酒家,到了秦國為何就變成了「食肆」?很簡單,這地方不賣酒啊!

  你也許會說,不就是米酒麼?農家自己釀造有什麼難的?

  然而,商鞅早就考慮到了這一點,秦國在《田律》里明文規定,「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田嗇夫、部佐謹禁御之,有不從者令其有罪!」

  於是百姓想喝口酒也只能偷偷摸摸,生怕被人告發,至於大堂廣眾下群飲,只有十月初一和臘祭這兩天被允許,過年嘛,總得讓人樂呵樂呵。

  黑夫倒是對淡如飲料的小米酒沒什麼興趣,笑了笑不以為意。

  就在這時候,他突然聽到後面一對看似商賈的人在談論事情。

  「關中那邊來的人說,大王已發出檄文,出兵伐燕了!」

  聽到這幾個關鍵詞,黑夫的耳朵不由得豎了起來!

  ……

  PS:上一章正確答案是A,按照我大秦律法,答對沒有獎勵,答錯的罰在評論區留個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