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自食其果

  第11章 自食其果

  左撇子,在古代又稱之「左利手」,西方視之為不祥,中國雖然也覺得右手才是「正手」,但對左利手也沒有過分歧視。

  現如今,黑夫是左利手這一事實,使得湖陽亭長、商賈鮑等人的供詞不攻自破。

  主審官喜當然沒有輕易相信,他還特地讓黑夫上前,在一塊木牘上寫下自己的名。

  說來你可能不信,一直以來被說成」愚民「的秦國,卻是戰國七雄里識字率最高的國度。雖然商君把詩、書之類的東西都燒了個乾淨,卻設置了「學室」培訓專門的法律從業者,這相當於是高等教育。

  此外,鄉里小吏也被要求識字,若是亭長、里民不識字、數,如何為國家統計戶口,編排徭役?在此基礎上,又有「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商鞅曾說:「吏民知法令者,皆問法官。故天下之吏民無不知法者。」要求官吏必須向民眾普法。眼前的喜,年輕時就是做這工作的,每日接待前來上訪問法的人。百姓問完以後,法官還得把所問之事寫在木板上,剖成兩半,一半存檔為《法律答問》,一半讓百姓作為憑證帶回去。這樣一傳十十傳百,不但律法深入人心,一些聰明點的人,也有了渠道認字。

  黑夫認識的篆字不算多,會寫的只有幾百,他左手持筆跪坐在地上,一筆一划、方方正正地在木板上寫下「黑夫無罪」四個秦小篆。此事便不再存疑,如果他是右利手,這字早就歪斜到不知何處去了。

  剛才還信口雌黃的商賈鮑一下就垮掉了,他面如死灰地一屁股坐倒在地,好似一灘爛泥。

  之後,在喜尖銳反覆的詰問下,商賈鮑連連稽首,承認了和湖陽亭長串供做偽證的事實。

  在他這裡打開缺口後,喜又連續攻陷了那三名亭卒,他們都招供,說自己只是受亭長、求盜所逼,才說謊的。

  最後,求盜買也供認不諱,只剩下湖陽亭長一個人張口結舌,說不出話來。

  他萬萬沒想到,自己竟然會輸在左手、右手這簡單的區別上。

  這時候再翻供,已經晚了。

  至此,這兩起案件的真相水落石出,喜在和屬吏們略一合計後,便開始當堂「讀鞫(jū)」,也就是宣讀判決書。

  這一下,黑夫再次見識到了秦律的縝密,幾乎每一種罪名,都有對應的刑罰。

  首先被定罪的,是三名盜賊。

  虬髯盜賊潘,他犯下的是逃避戍役的「亡人罪」,以及多次搶劫殺人的「盜殺人罪」,單憑後者,他就是板上釘釘的死刑。二罪並罰,潘將被處以磔(zhé)刑,等送回籍貫所在的竟陵縣確認所有罪行後,再當眾處死,分裂屍體後砍頭,懸首張屍示眾……光想一想那場景,黑夫就頭皮發麻。

  其餘兩名楚盜則運氣較好,他們剛好不滿足五人及以上為盜的「群盜罪」,又因為不是秦人,官府無法確定他們之前的身份、罪行,二人也說自己從未殺過人。所以按照普通的「他邦亡人」和「盜罪」論處,黥為城旦。可以想見,在南郡的土木工程中,又多了兩個刑徒,而且贖買為庶民的機會不大。

  這之後,就輪到給湖陽亭眾人論罪了。

  「湖陽亭長貞,身為官府斗食之吏,本該持二尺木牘,向治下百姓宣揚律令,卻知法犯法,欲奪盜騙賞,並誣告士伍黑夫傷人。三罪並處,當髡、黥,戍邊!但念其有爵,削除三級爵位抵罪,改為髡、贖黥,服鬼薪之刑。」

  湖陽亭長貞跪在地上,呆呆地聽著自己的判決書。

  他剛成年就繼承父親的爵位,成了一個受人尊敬的「簪裊」,可依舊心心念念,想要再升一級,到達第4級「不更」,那樣的話,就可以永遠免除每年一個月的更卒之役……

  所以前些日子,他在湖陽亭大肆訓練亭卒,外出緝拿盜賊,卻總是沒有成果。直到那天,聽聞商賈鮑來報案後,他大喜過望,不想卻被兩個小士伍捷足先登,讓他很不甘心。

  也是貞急功近利,一時糊塗,聽了求盜的慫恿,便打算奪功騙賞。不想卻給自己挖了個大坑,捲入了官司,審案的還是鐵面無私的喜。

  事發後,家裡也悄悄替他打點張羅,但在秦國,至少在明面上,無人敢公然收受賄賂徇私枉法,秦律黑白分明地寫著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無數位從小受律法薰陶的秦吏也盯著呢!

  但最後,還是被他們覓到了一絲縫隙:買通送飯小吏,傳遞信息,對商賈鮑威逼利誘,讓他配合著翻供作偽。只要矢口否認自己有奪功騙賞的行為,再坐實黑夫有毆打官吏之罪,這場審判就能贏!

  但誰曾想,還不等喜細細嚴查,他們這群人編造的謊言,就在黑夫巧妙的詰問中敗下陣來。

  一向自傲的貞,居然在一個低賤士伍黔首手裡翻了船!

  如今,喜宣讀的每一個字,聽在貞耳朵里,都像是末日喪鐘!

  髡,就是剃光頭髮,黥是面上刺字,贖黥則是可以用錢贖買此罪。鬼薪,則是進山打柴,也是一種苦役……

  對於才二十多歲,人生本來一片坦途的亭長貞而言,這是無法接受的結果!

  「我不服!」

  剛聽完宣判,貞就臉紅脖子粗地嚷嚷起來。

  「我不服,我要乞鞫!」

  乞鞫,是秦國特有的覆審制度,當事人不服判決,可以在法定時間內請求覆審,縣裡便會將此案通報郡丞,若對郡丞的審判依然不服,可以繼續乞鞫,上達咸陽廷尉,由最高法院進行終審,期限為三個月。這樣一來,郡縣一時疏忽判的冤假錯案,便有機會被廷尉得到沉冤昭雪。最出名的,便是秦王政元年時,有個叫講的樂人被誣陷偷牛,他不服之下連連乞鞫,最後發現果然是冤案,那些大意的縣級法官統統受到了處罰。

  「你確定要乞鞫?」喜問道。

  貞硬著脖子道:「不錯!」

  喜合上筆跡未乾的竹簡,居高臨下看著貞。

  「你覺得,本官的判決有誤?」

  「你覺得,自己還是被冤枉的?」

  「你覺得,郡丞、廷尉會對你法外開恩?」

  喜一連串的追問,如同驚雷在貞的耳邊炸開,他嘴唇慘白,喃喃道:「不敢,只是,只是這刑罰,太重了……」

  「嫌罰得重?」

  喜嘆了口氣道:「若非你有上造以上爵位,可以稍微抵罪,罰得還更重!而且你可知道,倘若乞鞫失敗,按照秦律,你將被罪加一等!屆時刑罰更重,或許就是劓刑、斬趾了!」

  貞這才心如死灰,他知道自己犯罪事實確鑿,證詞漏洞百出,還被當堂拆穿,記錄在爰書里。即便他家手眼通天,告到郡里、告到咸陽,也沒有翻案的可能,便稽首道:「我認罪,不敢再提乞鞫……」

  湖陽亭長認罪後,剩下的人就好辦了。

  作為主犯之一的求盜買,以「誣告反坐罪」加「騙賞罪」,髡往戍邊。依然要剃光頭,因為此人只是一個公士,沒辦法抵罪,所以發配戍邊,可能要許久之後才能返回故里,比湖陽亭長還慘。

  亭卒三名,因為是從犯,髡為城旦三年,好歹不用離開故里,等頭髮完全長出來,差不多就自由了。三人連忙頓首感激,覺得這已經是天大的寬容了。

  商賈鮑也差不多,他以「誣告反坐」和「詐偽罪」同時論處,被判髡為城旦五年,這商賈被帶下去時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說早知如此,就不該幫亭長等人作偽證的。

  總之,讀完宣判書後,堂下眾人,認罪的認罪,驚駭的驚駭。

  黑夫則看著這群人的狼狽相,感到無比的舒爽。

  他現在覺得,「誣告反坐」這個罪名當真不錯,誰誣告你被坐實,就要承擔與誣告罪名相同的處罰。比如別人誣告你殺人,卻沒有證據,最終導致敗訴,那就等著被砍頭吧,所以在秦國,雖然告奸有賞,但在告狀之前可是要掂量再三的。

  有了這條律令,黑夫仿佛穿上了一件反傷甲,在勝訴之後,一切罪責都反彈到誣告者頭上,於是那六人,雖然處罰不盡相同,但都要遭受剃頭、徒刑。

  什麼叫自食其果?什麼叫作繭自縛?什麼叫害人者,終將害己?

  這就是!

  但這暢快感,很快就被嚴酷的現實沖淡了。

  黑夫在攔路告狀時的確沒想到,這些人會被判這麼重,喜的冷麵無情,讓他再一次見識到了秦律的嚴苛。

  「這就是踩紅線的下場啊,不管之前多少年兢兢業業,小心翼翼,一時不慎違反法律,這一生就全毀了。」秦律規定,不得任命犯過罪的人當官,那湖陽亭長雖然靠著爵位免了一點刑罰,但此生基本跟官場無緣了。

  黑夫唏噓之時,喜又喚他和季嬰上前,二人連忙出列。

  喜合上宣判書,從令吏手中拿過另一封簡牘,淡淡地說道:「本官做完處罰,該說賞功了。」

  一聽此言,黑夫便和季嬰對視了一下,他們都看到了對方眼中的喜悅!

  打了這麼多天的官司,終於等到這一刻了!

  PS:「上造以上為鬼薪,公士以下刑為城旦。」--《秦律雜抄》上造以上爵位,的確可以免除部分刑罰。

  本章的判決,主要參考嶽麓秦簡「屍等捕盜求購案」和「癸、瑣相移謀購案」。

  另外仔細研究了下,秦依然是以右為尊……所以湖陽亭長的那個叔叔,應是縣左尉,前文已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