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他的父母就是一對吸血/鬼。閱讀��沈顏看住茶几上那套傅琛生前最愛的青花瓷茶具,咬著後牙槽說出這樣一句話。

  祁承淮驚了一下,他從未聽傅琛提及過他的父母,甚至沒有聽王永寧或是其他任何人提起過隻言片語,於是他下意識的以為傅琛已經沒了父母。

  沈顏看著他震驚的神情,扯起嘴角苦笑著搖了搖頭,道:「是不是很驚訝?也是,我們從來都不提起他們,因為他們於我們而言,是個噩夢。」

  傅琛出身於一個在大山里世代務農的家庭,上有一個長兄,下有小妹傅明姝,村子裡的人都迷信且封建思想極其頑固,認為長子才是養老的,於是傅琛從小就被父母教著什麼都要以大哥為主。

  他自小穿的吃的都是大哥剩下的,他讀書聰明,可家裡要是銀錢不夠兩個人去讀書,他就只能羨慕的看著大哥去,後來他想去當兵離開這裡,卻又不知道該怎麼做,於是便漸漸熄了念想。

  家裡亦覺得女孩是賠錢貨,在傅明姝很小的時候,傅母曾將她帶上山然後故意丟在那裡,想讓野狗叼走,家裡也能省一點糧食。

  可傅琛不忍心,他在夜裡趁家人都睡著了之後偷偷跑出去,將還沒來得及被野狗發現的小明姝抱了回來,謊稱是隔壁人家上山剛好看見然後帶回來的。

  這樣的事後來又發生了幾次,傅琛怕妹妹真的出事,於是提前教她認了路,又讓她儘量少出門,後來到了她七八歲的時候,傅琛的長兄到了要娶親的年紀,家裡窮,父母相好的姑娘家裡說要有新房才行,一時間家裡為難起來。

  沒過多久,父親不知從哪裡聽來說賣血可以來錢,於是父親帶著母親去了幾趟,拿了錢之後勉強修了新房,可房子有了,彩禮還沒著落呢,因父母實在吃不消了,便將主意打到了餘下兩個孩子身上。

  傅琛開始是不肯的,但又不願意看著妹妹去,於是便咬著牙去賣自己的,只是無論如何都不肯讓妹妹去。

  那時他已經是十五六歲的少年,儘管吃不到什麼好東西又無人在意過他,但他還是像一條野狗一樣頑強的活了下來,他想盡一切辦法學習,甚至學會了威脅他的父母,若是硬要傅明姝去賣血,那他就將傅家的事宣揚得眾人皆知,反正已經沒什麼臉可留的了,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雖然重男輕女是大山里公認的潛規則,但逼得太狠了鬧出醜事來也令人面上無光,於是傅明姝得以倖免於難。

  可傅琛的身體卻因此變差起來,本就營養不夠,還幾次三番去賣血,怎麼可能不倒。

  然而他的父母並沒有過於憐惜他這個二子,只是問候了一聲便歡天喜地的開始張羅長子的婚事,那種欣慰的神情仿佛這是他們人生里最重要且風光的一件事。

  傅琛是在他大哥的新婚夜裡帶著傅明姝離家出走的,他拉著背著妹妹翻山越嶺,走得飢腸轆轆連鞋底都磨破衣服都看不出顏色來了,終於看見了穿過田地和山坳的細窄公路,這才知道已經走出了那座幾乎與世隔絕的大山。

  傅明姝那個時候雖然尚小,但卻知道只有二哥才是對自己好的人,於是不言不語一徑跟著他走,他去哪兒她就跟到哪兒。

  走出大山的時候是一個秋天的早上,□□點鐘的太陽照在大山鬱鬱蔥蔥的樹木頂上,顯得生機勃勃,但無人知道這底下掩蓋著綿延千年的吃人的腐朽。

  傅琛帶著傅明姝在路上攔了輛車,去了城市,因無片瓦遮頭又是黑戶,傅琛便以收購廢品來維持生計,但他不甘心於一輩子這樣,也不能讓妹妹跟著他過這樣有一頓沒一頓的生活。

  於是他重新開始謀劃著名去當兵,但在那之前他得先安頓好妹妹。他思來想去,求爺爺告奶奶,終於讓一家福利院同意接受傅明姝在那裡寄居,接下來他在去當兵之前拼了命去幹活,攢了一筆不多不少的錢留給了傅明姝。

  他就是在那時認識的沈顏。

  彼時沈顏同他一般大,正在讀中學,因為做義工的關係常去福利院,見傅明姝乖巧精靈也頗為喜歡,聽了她經歷的事後也頗為同情和心疼,於是便對她格外關照,常鬆些衣服和吃的給她。至於到後來傅明姝越大越長偏,沈顏漸漸不那麼喜歡她,已經是後話了。

  傅琛常去看妹妹,免不了會碰上沈顏,一來二去,少年男女自然會情愫漸生然後走到一起。

  傅琛去當兵以後成績很優異,部隊領導決定幫他解決他和傅明姝的戶口問題,那時的作風和如今的當然不同,雖然無法奈何大山子民根深蒂固的觀念,但用權利去解決一點問題還是可以的。

  於是傅家的人就都知道了傅琛和傅明姝的下落,並且知道他們已經風光起來了,至少在他們看來是這樣的。

  有這樣一群家人的壞處在傅琛和沈顏經歷重重困難後得以成婚後顯示出來。

  先是家人頻頻來信索要錢財,後是以沈顏是新媳婦要祭祖為由要求傅琛帶她回去,彼時沈顏尚不知道傅家人的可怕,猶豫再三,儘管傅琛和傅明姝都不同意,她還是決定和傅琛回去一趟。

  然而這一次回去,沈顏所有值錢的衣服首飾都被傅家人以各種明目討要走了,傅家大嫂甚至腆著臉跟她說:「弟妹,我聽說你們城裡人用的化妝品很好的,你回城了給我寄點來唄,不要多,四五套就成,我拿回去給娘家媽試試。」

  無恥程度讓沈顏大開眼界,也讓她在進過那間黑黢黢的祠堂後火急火燎的離開了此地。

  之後她和傅琛再也沒進過那座大山,傅小寶出生後傅家父母說想來幫帶孩子,也被他們拒絕了,說孩子的外公外婆會照顧,但實際上沈顏的父母在他們婚後第一年就接連病重不治。

  所幸傅家人並不知道傅琛到底住在哪裡,此後的幾年,他們只是一年給一筆不多不少的錢財打發著那邊,在他們自己看來,這已經是相當仁至義盡了。

  後來傅琛參加維和部隊,去了國外,這件事同樣沒告訴傅家人,只是後來他犧牲,沈顏念及到底是父母,若是能來送送也是好的,於是便通知了那邊,順帶將地址給了過去,傅明姝說不要,她也沒聽進心裡去。

  卻沒想到不僅沒有人來送行,還留下了隱患。

  十月末的時候沈顏接到一封信,傅琛老家寄來的,信封已經有點舊了,裡頭的信紙也是不大好的,上頭用毛筆寫了滿滿一張紙的小楷,她看了之後覺得晴天霹靂。

  說是家裡找人算了,是沈顏這個兒媳婦將他們家兒子剋死了的,按照規矩,該為他兒子守孝贖罪,且終身不得改嫁,傅琛的家產應由父母親兄繼承,一旦她應承,就要來人幫她處理這些事宜,云云。

  這是沈顏才曉得自己有多蠢,比傅明姝還看得不明白。可是已經來不及了,傅明姝哭著告訴她:「村子裡真的會這樣做的,我小的時候就見過有媳婦是這樣被從隔壁村抓回去的,那些人不會管你是城裡人還是農村人,只要敢跑就會挨打,更何況,你根本出不了那座山!」

  「嫂子!你要是出了事,小寶怎麼辦!我怎麼跟我哥交代,就是立時死在這裡,我也沒臉去見他呀!」傅明姝哭得一臉淚,往日裡那些疏離盡數不見,她仿佛回到了很多前還未長大還和沈顏很親密的時候。

  情急之下,傅明姝又道:「嫂子你結婚吧,隨便找個人,等這關過了再離也不是不可以,只要你成了別人家的人,就一切好辦了。」

  這樣瘋狂的想法讓沈顏覺得吃驚,可是只要她想到新聞報導里那些被前去深山老林里賣做媳婦的女大學生的慘況,就覺得不寒而慄,她無法想像自己也要過上那樣的生活,就算她要為傅琛守一輩子,也不該是那樣悽苦的去守。

  於是傅明姝的辦法越想便越覺得可行起來,前提是這個人該是知根知底願意幫忙的,否則就成了騙婚了。

  沈顏能想到的會幫忙的只有和傅琛情同手足的王永寧和祁承淮,按理來講,祁承淮出身世家,有權有勢自然能壓住傅家人,但也因為他出身世家,牽涉甚廣,祁家必定不會同意,且還有個顧雙儀不能傷害,於是便只有尚還孤家寡人的王永寧一個人選了。

  「所幸老王同意了,真是謝天謝地。」沈顏說完前因後果,含著眼淚吐了一口氣,輕聲道。

  此時有風從陽台推拉門沒關緊的縫隙里漏進來,室內的溫度有些降低,顧雙儀和祁承淮聽出了一身冷汗,尤其是顧雙儀,她紅著眼,緊緊握著沈顏的手,「你怎麼這麼傻,你說了我們可以一起想辦法啊,惹不起總是躲得起的,為什麼不說?」

  「那時慌了陣腳,只懂得疾病亂投醫。」沈顏苦笑著應了一句。

  祁承淮看著她,沉沉的嘆了口氣,半晌才問道:「這件事只能這樣了?」

  沈顏頓了頓,「是,暫且這樣罷,總不能出爾反爾,讓老王白忙一趟,他什麼都打點好了,部隊那頭也知道了。」

  祁承淮又嘆了口氣,既然已經到了這地步,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只是無論如何,這樣的事,到底在讓人覺得啼笑皆非的同時,又覺得荒唐得如鯁在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