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就是力量,團結就是力量,這力量是鐵,這力量是鋼」
一陣大喇叭里傳來的歌聲,驚醒了正睡在小炕上蜷縮成一團的人。
趙歡歡噌的一下坐起身來,打量四周。
這是一間土木結構的屋子,一個窗戶一個門,窗戶下半邊是玻璃,上半邊是窗欞,糊的窗花和白麻紙。
房頂是木椽子構造的,而自己此時正坐在一個不算太大的土炕上,炕上只鋪著一張竹蓆。
怎麼回事,這是哪裡?
這熟悉又陌生的歌聲是哪首歌來著?
「趙歡歡,快點,該上工了!」突然,院子裡傳來了一個姑娘的喊聲。
是叫自己嗎?
趙歡歡猶豫了一下,下了地,就看到了地上的一雙紅色條絨方口布鞋。
好復古!
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紅色的襯衫,藍色的帆布褲子。
這裝扮
陌生的環境,陌生的聲音,這身體都不是自己的,趙歡歡覺得,自己可能大概是穿越了!
不慌,好歹做網蟲十幾年了,這場面她熟。
一邊的柜子上立著一塊圓圓的鏡子,她湊了上去。
唇紅齒白,眉眼彎彎,這張臉不是自己的,真的是穿越了,可是,她沒有原主的記憶。
更不知道現在是什麼年代,看衣服的樣子和這些玻璃鏡子,不像是古代。
至於外面喊她的是誰,她也不知道。
算了,走一步算一步。
她推開門出去,就見到門外一個穿著白色半舊襯衫的姑娘頭戴草帽,正等著她。
「睡傻了?你不戴草帽,不怕曬?這午後的太陽可毒著呢!」姑娘疑惑的看了她一眼。
「哦!」
趙歡歡轉身回去,果然看到門後面的牆上掛著一個草帽,她拿起來戴在頭上,轉身又出去。
「走吧!」趙歡歡說了一句,至於現在是什麼情況,她大概得從這姑娘口裡套套話了。
誰知,那姑娘又站住了,疑惑的看著她,「真睡傻了?不鎖門?」
「哦!」
趙歡歡又默默的轉身回去,看到裡邊的窗台上放著一個帶著鑰匙的鎖子,拿出來鎖上門。
鑰匙上有根長繩子,應該是戴在脖子上的。
她戴上去,果然剛剛好。
姑娘看她把鑰匙塞進去衣服里後,才嘆息了一聲,和她一起並肩往外走。
「歡歡,你說知青點什麼時候才能建好啊,我有點不想在我借住的那家老鄉家住了。」
知青點?老鄉?
趙歡歡聽到這些關鍵詞,腦中靈光一閃,莫非自己穿越到了七八十年代?
此時兩個人也正好出了大門,看到外面別人家牆上寫著的紅色的標語:
為人民服務!
勞動最光榮!
好嘛,真的是回到了七八十年代。
而且,如果她們倆都是知青的話,那應該就是七零後到八三之間。
「不知道哎!」
趙歡歡嘆息了一聲,假裝不經意的問道:「這個村子叫啥來著?」
那姑娘疑惑的看了她一眼,失笑,「歡歡,你都來了一個月了,還記不住這個村子的名字?」
「紅光公社陶家灣大隊,也叫陶家灣村。」
趙歡歡突然噌的一下站住了腳步,陶家灣?這好像有點耳熟啊!
陶家灣,趙歡歡,那不是自己前幾日剛看完的一本年代文里的一個村子和女配嗎?
她是一邊罵罵咧咧一邊看完全文的,只因為作者把與自己同名的女配寫的很慘,寫死了。
而她能堅持看完,主要是被男女主之間那堅貞不屈的愛情吸引著看完了全文。
可看完全文後,她記得最牢的,還是那個與自己名字一樣的最慘炮灰女配。
所以,現在的情況就是,自己穿來了自己罵了好幾日的那本書里,成了這個與自己同名的炮灰女配?
嗐!
能回去嗎?
那眼前這姑娘,她就大概知道是誰了,文燕,與她同一日來到陶家灣村做知青的一個南方姑娘,也是在趙歡歡死後,哭的最凶的一個。
聽文燕的話,今日是她來這裡的一個月了嗎?
還好,來的不算太遲。
原書中,趙歡歡是在來這裡的三個月後出事的,就是說現在離出事時還有兩個月。
幸好現在自己來了,一切都還來得及。
老天爺讓自己這個知道劇情的人來替趙歡歡活,莫非就是為了幫助她改寫悲慘的結局的?
想到書中原主的結局,那是真的慘。
兩年前初中畢業後,她本來是被父母找關係安排進了棉紡廠做女工。
誰知道小姑娘因為性子直,不會趨炎附勢,得罪了小組長。
兩年來一直給她穿小鞋不斷,但她都忍了,誰讓自己不會巴結小組長呢?
誰知今年那位小組長提職了,成了她們那個車間的主任。
而她當上主任的第一件事就是拿她祭天,給她報了廠子裡下鄉做知青的名額,用的是她是車間裡文化水平最高的女工,理應下鄉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這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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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她爸媽知道時,已經無力回天,幾天後,趙歡歡就被送到了這鄉下來。
關鍵是,來了這麼個小山村,目前還沒建好知青點,大家來了都只能先分配到家裡有空屋子的老鄉家中借住。
趙歡歡住的這一家,前幾年死了男主人,是一個娘帶著一個二十多歲的兒子過日子的。
而原主那個車間主任想把趙歡歡按死在這鄉下,知道她住在誰家後,收買了這房東娘倆,讓平時多照顧照顧趙歡歡,當然,她說的照顧是加雙引號的,雙方都懂。
而這家這個兒子,二十多了還沒娶上媳婦,有些急,加上趙歡歡長的好看,於是,在趙歡歡來到這村子裡三個月後的一個雷雨夜裡,房東的兒子撬開門進了趙歡歡的屋子,占了她的便宜。
房東女人聽到了,但假裝沒聽到。
娘倆第二日合計著以這事來說動趙歡歡和他家兒子結婚。
卻沒想到,趙歡歡性子烈,後半夜直接吊在她住的屋內房樑上自盡了。
這件事驚動了上面,也嚇壞了來了村子裡的十幾個知青。
趙家父母更是痛不欲生,發誓要追究到底。
最終房東娘倆被判了刑,母親終生,兒子死罪。
這件事在當時轟動了一時,也引起了上面的人對於知青們下鄉後的人身安全的關注。
原主在這本書里,只是不起眼的一個悲慘配角,卻為男女主後來走到在一起起到了很大的影響。
趙歡歡跟著文燕繼續往村外走著,腦子裡卻想著得儘快搬出這家房子。
按照原文的線索,幾日後,這娘倆會去一趟省城,正好會碰到那個車間主任,恰巧知道了趙歡歡住在他家,這娘倆會被收買。
只是,這滿村的人家,她也不認識幾個,搬去誰家呢?
而且,這事還得隊長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