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極致誘惑,林千雪愛白襯衫

  他像一隻被束縛的獵物等待著死亡。🐳♔ 69𝕤Ĥ𝕌x.𝐜𝓞м 👺♬黃家如蛛絲,纏繞的他快窒息了。

  大時代如此,人們講究以和為貴,冤家宜解不宜結,習慣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及內部消化矛盾,尤其沈明誠和黃翠英是夫妻,一床棉被遮蓋,清官都難斷家務事。

  之前黃妮的事如此,如今沈明誠的事亦如此。

  沈明誠不甘心,不接受公社的調解,他已經身處地獄了再糟糕又能糟糕到哪裡去!

  拼著魚死網破,沈明誠也咬死黃家不放,堅持要他們受到懲罰。

  一時之間局面僵持著,沈明誠弄不死黃家,黃家也沒法輕易脫身,頭上大隊長的帽子越發搖搖欲墜。

  林千雪用極品打敗極品,惡人自有惡人磨。

  大抵日有所思夜有所夢,黃大隊長竟然做夢,夢見火光沖天,一家子活生生被燒死。

  老老少少十多口人全燒成了焦炭,就連幾個月大的小孫子都未倖免於難。

  醒來後黃大隊長驚嚇連連,夢裡的一切他已經忘記八九十了,但火焰灼燒皮膚撕心裂肺的痛苦令他身臨其境,依舊心有餘悸。

  不行!明天得去找山崗頭黃大姑解一解夢。

  無端端夢見大火燒死人,委實太不吉利了,黃大隊長心裡忌諱的很,甚至遷怒上了。

  沈明誠這白眼狼女婿果然是個壞的,不然夢裡怎麼還想燒死他?

  黃大隊長忍不住將夢裡的玄乎的事情代入腦海中,對沈明誠的防備飆升到了頂端。

  大隊裡發生「大地震」林千雪正在搬家。

  本以為搬家是大工程,林千雪還思考著該怎麼搬?結果林千雪體會了一把有男人的好處。

  有他在,有事情可以倚靠,這些重力活更是完全不用沾手。

  原計劃禮拜天搬家的

  ,禮拜六下班後柳宗鎮從廠子裡叫來了幾個人。

  非常虎作!一人一趟,東西就搬的差不多了。

  真應了那句話,雙手不如快手,快手不如多手。

  搬過家的都曉得,這事麻煩死了,這計劃那規劃還未開整就將人弄惆悵心累了。

  林千雪眼中千難萬難的大工程,就這樣輕而易舉的完成了,簡單的不可思議?

  「這就完事了?」

  猝不及防,柳宗鎮猛烈的咳嗽了兩聲。

  看著千雪純真又困惑的眼眸,柳宗鎮深吸一口氣,壓下心底躁動,是他想多了。

  林千雪關心的看了過來,「最近天氣乾燥,你是不是嗓子有點干癢?」

  「嗯。♚♞  🐻💝」柳宗鎮沙啞著嗓子,雙目深邃晦暗不明,定定看向千雪,指腹微癢,自覺地今日時光流逝的太慢了。

  柳宗鎮身姿挺拔如玉眉目俊朗,穿著白色襯衫立於幾步外,有些人好看起來站在那裡都是一道風景。

  落日黃昏又增添了一絲朦朧感,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

  林千雪忍不住看了一眼又一眼,唇角不自覺流露出一抹愉悅,這兩天柳宗鎮好似更有魅力了。

  「嗓子不舒服多喝點白開水。」柳母走上前,一巴掌拍在兒子的後肩膀上。

  柳宗鎮,「」

  「這麼大的人了還不知道愛惜自己的身體。」柳母忍不住白了一眼破兒子。

  兒子今年雖然屢屢糟心,柳母還是豆腐心。

  「回頭我摘點枇杷葉和

  枇杷花,燉個梨給你吃。千雪你工作挺辛苦的,到時候也一塊喝點湯,梨渣留給宗鎮吃。」枇杷花如今估計沒了,也不知道誰家曬了。

  「好的。」瞬間,林千雪腦海里全是冰糖雪梨,「婆婆要不放點冰糖再加點川貝?川貝清熱潤肺,一起燉效果更好。」

  「川貝?」柳母認真的思考了起來,「回頭我去問問,看看哪裡能夠搞點川貝來。」

  「婆婆,如今正是吃枇杷的時候,要不熬點枇杷膏,放玻璃罐里可以存放一年半載。

  夏熱秋燥的,宗鎮工作強度大,熬夜又容易上火,偶爾喝點枇杷水潤潤肺和嗓子對身體好。」

  柳母,「咱們大隊倒有不少人家裡種了枇杷,回頭我去問問。」熬點枇杷膏放家裡也好,費點功夫都不算什麼。

  幾十斤新鮮枇杷才熬一罐枇杷膏,需要的量有點大,林千雪頭一個想到王大娘。

  「婆婆,王大娘家應該有枇杷,我們兩家走得近,回頭我問一問她就好了。」王大娘家山里親戚多,幾十上百斤枇杷應該能弄得到。

  婆媳倆開始有商有量討論了起來。

  被「孤立」在一側的柳宗鎮,薄唇緊抿,眼中多了一份寒氣。

  白襯衫還是那白襯衫,卻已經無人欣賞了,不僅如此還慘遭嫌棄。

  「宗鎮你也是的,今天搬家還穿白襯衫。白色最是不耐髒,不曉得多難洗,肥皂都要多打兩遍!

  衣服搓多了就不耐穿了,真是一點都不知道節約過日子。」柳母的語氣要多嫌棄有多嫌棄,濾鏡破碎後,柳宗鎮的家庭逐步下降,柳母成了挑剔的婆婆。

  柳宗鎮,「」

  「婆婆,沒事,洗之前打

  一遍肥皂多泡幾分鐘,揉一下就乾淨了。」

  林千雪極喜歡柳宗鎮穿白襯衫。

  精簡樸素、正規又嚴肅,襯托出柳宗鎮老成持重的氣質。

  尤其是解開袖扣、挽起袖子如開弓搭箭,身姿挺拔從容不迫的走進廚房做飯,嚴肅距離感去除了一半,廳里廳氣又不失精緻感。

  精緻的精神誘惑,無形荷爾蒙直接刺激林千雪視覺,好幾次管不住自己的眼睛。

  至於難洗?反正不是她洗。

  白襯衫養眼,她可以為柳宗鎮買一輩子的肥皂!

  或許將來她還可以養成收集袖扣的愛好。

  「婆婆,宗鎮工作性質大多時候穿白襯衫,他百分之九十九的精力都在努力奮鬥,剩下那百分之一的個人喜好,咱們理解一下。」

  好兒媳林千雪體貼入微,「宗鎮,是我的疏忽,回頭我給你多買兩件換著穿,這件袖口起毛有點舊了。」

  林千雪眼神變化皆被柳宗鎮收入眼中。

  喜歡他穿白襯衫?

  柳宗鎮心思轉動,眉目舒朗,暗含一抹笑意,慵懶的「嗯」了一聲,「是舊了。」

  柳母:不舊啊?

  宗鎮的白襯衫沒有五六件也有三四件,怎麼還買?兒媳婦要買也該換個色?

  柳母建議,「千雪,老穿白色的也不好看,要不換一個藍色格子的海魂衫?」

  「不,得買白襯衫,宗鎮喜歡白色的。」林千雪唇角上揚,總算是明白為什麼有人喜歡送禮物了,極致的滿足感真的令人身心愉悅。尤其是這白襯衫穿給她看,不浪費。

  柳宗鎮氣定神閒,嗓音低沉,「嗯,我喜歡白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