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你兒子拐走我家婆娘,不賠錢就拿你女兒充數

  林白燕不在家,不僅如此林家昨天收的一百多塊彩禮錢也不見了。(-_-) ❻➈𝐒h𝓤𝓧.𝔠Ⓞ𝓜 (-_-)

  眾人面色各異,一顆心跌入谷底。

  也許、可能、恐怕

  「不可能!我們家英雄不可能幹出這樣的事情!」大隊長媳婦拒絕相信這樣的荒唐事。

  「英雄肯定在哪個認識的人家裡頭睡覺!一定是的!」

  大隊一丟丟兩人,很難讓人不多想,尤其是林白燕放浪形骸的名聲,以前還和林英雄有過牽扯的。

  「出門在外只有錢可不行,還得要有糧票、身份證和介紹信。」

  林千雪看著大隊長,「林子叔,咱們林家大隊的身份證都是你這統一保管,你翻翻他們的在不在?如果都不在的話,十有八九一起走了。」

  「林白燕的身份證,去年她找到城裡的工作給拿走了。」

  大隊長解釋完便立即回家找英雄的身份證。

  一疊身份證他翻找了好幾遍,都不見英雄的身份證,不僅如此放在家裡的「大隊的公章」也不見了,還有大隊長媳婦餅乾盒裡的糧票也統統消失了。

  此時此刻大隊長便是想要自欺欺人都不能了。

  誰能想到兩人竟然膽大包天的私奔,尤其是林英雄他是個有媳婦的人。

  林家大隊十幾年都沒發生過這樣的荒唐事!這事傳出去他們林家大隊的名聲都丟光了。

  一個家裡出現私奔的女人,整個家裡的姑娘別人都不敢娶。

  一個大隊出現一對私奔的狗男女,整個大隊的姑娘、小伙,婚嫁上都要被人低看一等。🐚🐠  ☞🐧

  這兩個人徹徹底底壞林家大隊的名聲。

  「林子叔,現在當務之急是尋到他們可能去哪裡?」

  林千雪讓紅萍找來大隊長平時寫介紹信的專用本子。

  林千雪拿了一支鉛筆在上面輕輕摩擦,很快便出現了字跡。

  「新安縣接待處

  茲介紹林英雄、林

  白燕同志等2人,前往你處聯繫住宿」

  介紹信

  新安縣?兩人打算偷去港城?

  梅子撕心裂肺的哭喊了起來,「林英雄你憑什麼這樣子對我!我是你媳婦,我肚子裡懷了你的孩子。

  你為啥子這麼狠心,為了個狐狸精不要我,連孩子也不要。」

  懷孕了?

  眾人齊刷刷看向梅子。

  他們這兒懷孕不滿三個月都得瞞著,說法是怕送子娘娘將孩子給帶走。

  這林英雄真不是人!明明都曉得媳婦肚子裡有了娃,還跟不三不四的女人私奔,媳婦孩子都不管,這樣的男人畜生啊!

  眼見大家鄙視的目光,大隊長媳婦心裡頭難過,又覺得梅子實在是不懂事。

  什麼事情都倒出來說,哪還有個媳婦樣,以後英雄回來了名聲都被她敗壞光了。

  大隊長媳婦心底再氣,還得先穩住懷孕的兒媳婦。

  「梅子,這事是英雄的錯,他被林白燕那個狐狸精給迷了眼睛,我和你爹只認你這個兒媳婦。

  你放心,等英雄回來後我肯定好好的教訓他給你出氣。

  梅子,你千萬別動氣,小心肚子裡的孩子。」

  林千雪抿著唇,不知道該不該提醒新安縣的對面是港城,兩地只隔了一條20米的大河。

  朱媒婆可沒有梅子那麼好忽悠。

  林英雄不是個東西,都和林白燕這狐狸精私奔了,往後梅子還有什麼好指望的?

  她悔啊!早知道林英雄是個狼心狗肺的畜生,當初說什麼也不會讓梅子嫁過去的。

  「這事沒完!你們家要是不給我一個交代,我就去公社找領導做主,梅子你跟我回家!」

  萬萬不

  可!大隊長急的滿頭是汗。

  「親家母有事好好說!」

  英雄私奔,大家再鄙視也只是道德敗壞。但鬧去公社,英雄介紹信造假還偷了大隊公章,可是要吃牢飯的。

  不僅如此,自己身為大隊長丟了公章,還是被自家人偷的,肯定要被批評,說不好連「大隊長」這個職位都要被擼掉。

  大隊長連連保證,「親家母,我保證!絕對會給你一個滿意的交代。」

  林英雄不配為人夫、不配為人父、更不配為人子,與人私奔毫無當擔,

  林千雪覺得有個必要提醒朱媒婆一句,就當她看林英雄這渣男不順眼多管閒事吧。

  林千雪將朱媒婆扯到一邊,「朱大娘,新安縣那地兒窮,兩人不可能跑去小漁村過日子。

  可新安縣對面就是港城,如果偷偷去了港城只怕很難回來。

  凡是做最壞的打算,你心裡要有個準備。」

  朱媒婆的腿都軟了。

  對於林英雄這女婿,恨歸恨,但她還是存了希望。

  外頭的日子哪是這麼好過的?肯定會回來的。到時候狠狠教訓一頓,然後讓他和梅子好好過日子。

  都已經嫁了還能離不成?肚子裡懷了娃,不能讓孩子沒爹啊。

  但真去了港城那就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

  朱媒婆簡直不敢想像,她家梅子還不到二十歲,怎麼就攤上了這樣沒人性的東西,年紀輕輕就守了活寡。

  一瞬間,朱媒婆心底翻江倒海,之前那點子妄念都不敢奢望了。

  萬一林英雄不回來她家梅子怎麼辦?不敢想像也得要打算。

  林千雪嘆息了一聲,「林英雄哪怕做了天大的錯事,大隊長終歸是他爹,最後肯定會向著他的。

  你要多為梅子想一想,萬一他真的一去不回,你要提前想好對策。

  」

  林千雪言止於此。

  之前在大隊長家沒開口,是避免遭大隊長記恨。

  事情沒有最壞只有更壞。

  山坳坳里那家人給了一百八彩禮,今兒一上午就喜氣洋洋的來領婆娘回家。

  結果婆娘和人跑了,三個大漢凶神惡煞的站在林家門口討要個說法。

  「我已經把女兒許給你們家了,是林英雄把我家白燕給拐走的,你們找林英雄家要人去!」張蘭花甩的一乾二淨。

  虧死了!彩禮錢被偷走了,什麼也沒到手還惹一身騷。

  一男一女私奔,女的名聲更壞,大家對男性包容性大一點,男的想回頭還能洗心革面做人。但承擔責任方面恰恰相反,兩人私奔雙方有錯,但大家都會找男方承擔責任。

  三個彪形大漢來到大隊長家,堵在門口要人要說法。

  一百八十塊錢他們攢了好幾年,為了娶個婆娘傳宗接代,家底都掏空了,如今婆娘跟人跑了,這事不能這麼算!

  大隊長媳婦簡直恨死林白燕恨死張蘭花一家了!

  她想要解釋清楚,是林白燕不要臉勾引她兒子,結果四個人壓根不聽,不僅不聽還不講道理。

  「你兒子拐走我家婆娘,你們家必須賠!不賠錢,就拿你家女兒充數。」

  碧海:70年代是有身份證的,紙張的那種類似於民國的,五三年人口普查的不夠全面,沒有完全把人人口普查這項政策給落實下去,所以後面有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全國人民普查。第一代身份證出現於1984年,帶相片和號碼的,國家推行《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政策也慢慢普及和完善,(84年之前身份證是有的,yan打之後,84年開始全國普及),80年代照相還是一件非常昂貴的事情,很多人一輩子可能就辦身份證時拍過一次照片,後來身份證逐步成為了人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