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婚禮前夕

  林千雪好笑的看著狗娃炫耀自己的鞋子,孔雀似的抖著尾巴走了好大一圈。

  堂屋內歡聲笑語,這樣輕鬆愉快是林母以前不敢想像的。

  忙完早飯又得準備午飯,添茶倒水各種雜活,哪怕大過節的也沒一刻空閒的。如今自己當家做主,才覺得日子輕鬆有盼頭。

  「明天初二,我準備點年禮回娘家。」林母看向林父。

  娘家遠,一年也回不去幾次。

  林父,「多備點禮,以前日子不寬鬆,岳父沒少接濟我們。如今我們日子好過了,也是該孝敬孝敬岳父了。

  千雪初五結婚,之前托人捎口信過去,也不曉得他們有沒有收到。

  正好明天過去再告訴岳父一遍,讓他來我們家多住上幾天。」

  「娘,明天我去外公家,把好煙好酒帶點。」柳宗鎮送了菸酒來,但她爹沒有抽菸的習慣,倒不如借花獻佛孝敬外公。

  林千雪走親戚,柳家也走親戚。 .🅆.

  柳家親戚曉得宗鎮結婚了,都紛紛打聽。

  「咋結的這麼倉促,女方家是哪裡人?性子咋樣?對方家裡頭是個啥底子?可不能委屈了宗鎮,原本我還想著把婆家那邊的外甥女介紹給你的。」

  媳婦自然千好萬好,柳母笑著和親戚介紹。

  蘇母越聽越不對勁,這不是上次鬧得他們母子失和的林千雪嗎?

  伶牙俐齒,得理不饒人無理攪三分,沒防備的蘇母吃了好大一虧,對她一生黑。

  「堂嬸怎麼是她?你不記得我上次和你說的,這姑娘一點都沒禮貌,鄉下來的會算計的很,上次我們家京墨--」

  「大堂姐!」柳宗鎮提前一步將話打斷,分外輕鬆的笑道,「我都已經結婚了,京墨也老大不小了,打算什麼時候結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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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墨喜歡夏夏那姑娘有好幾年了,那塊老手錶天天戴著不離身,上次聽說對方回來探親,就緊趕慢趕跑回省城。

  如今政策鬆了,已經有人恢復名譽回到省城安排工作了。估摸著要不了幾年,京墨就能如願了,提前恭喜大堂姐。」

  蘇母的臉青了綠,綠了黑。

  本來就沒處成對象,她要是將林千雪的事情拉出來批,她兒子也得跟著下水被抹黑。

  蘇母被拿捏了七寸,臉部肌肉動了動,僵笑著打趣,「宗鎮才剛剛結婚就曉得護著媳婦,堂嬸你以後可得注意著點,免得宗鎮這小子有了媳婦忘了娘。」

  柳母:信了你的邪。

  心底狠狠翻了一個白眼,她兒子最擅長表面功夫,

  花花架子也就外面好看,內里芯子可沒那麼護著媳婦,也就騙騙你們這些門外漢。♞👣 ➅➈ş𝔥𝕌x.ⒸỖ爪 ♔🐺

  但凡兒子能幹出「有了媳婦忘了娘」,柳母說不定還能高看他一眼。

  一瞬間,柳母有種眾人皆醉我獨醒。

  完全不了解柳家內部複雜結構的蘇母,挑撥離間失敗。

  但她賊心不死,私底下拉著柳母,說了不少林千雪壞話。

  「堂嬸,這個兒媳婦娶低了,完全幫襯不上宗鎮。

  家裡也沒有兄弟,一看就是不好生養的,萬一隨了娘家親戚那邊只生女兒就更糟糕了,不如娶別的。

  堂嬸,正好我婆婆一個老姐妹家的孫女,她文工團工作,模樣俊俏,父母都是知識分子,家庭好、體面講究又知書達理。

  不比你那鄉下的要好幾倍?」

  「喝口水潤潤嗓子。」這什麼人啊!在她面前說有的沒的,成心讓她有心理疙瘩。

  都扯證了別人再好也和他們無關。

  不過,這可不能讓宗鎮曉得!

  以前柳母對兒子那是一百個放心,現在真沒這個自信了。

  「姑娘是個頂好的,還是留給京墨吧。」

  蘇母訕訕一笑,推辭道:「我們家京墨實心眼,不合適。」顧家得女兒才配不上京墨!尤其是聽說繼奶奶養大的,人走後她婆婆就說家風不正,娶進門禍害三代。

  「哦,你也知道不合適啊,我家宗鎮都已經結婚了,那就更不合適了。」

  柳母也算是知道這侄女不待見兒媳婦,成心攪事呢。

  「大侄女,我家初五辦喜酒,你要是有空就來喝一杯。冬天燥,少說點話多喝點茶潤潤嗓子。你要是不得空不去也成,畢竟嫁了人還是要以婆家為重。」出嫁女就別攪合柳家的事情了。

  蘇母笑容僵硬,人一走,立即沉了下來,真當我稀罕!神氣什麼!

  當年柳父參軍,後來犧牲連屍骨都沒找到,家裡立了衣冠冢。

  幼子驟然離世,柳家長輩遷怒到孤兒寡母身上。柳母毅然決然帶著兒子回鄉下,和柳家關係也不遠不近的處著。

  蘇母作為柳家長房長孫女,卻總覺得高人一等。對待長輩堂嬸,依舊是過去高高在上,看待孤兒寡母的態度。

  今日被頂回來心底非常不痛快,可惜沒人在意。

  柳宗鎮出息了,柳母的地位提高也終於揚眉吐氣,柳家長輩也沒指手畫腳,畢竟以前的事情他們理虧。

  回家之後,柳母將那點子不愉快給忘的一乾二淨。

  她這人心態好,萬事想得開。

  若非如此也不能在丈夫犧牲後,能快速走出來將兒子養大成才,自己臉上也沒怨天怨地怨世道的愁苦之色。

  柳母心裡想著席面的事,讓宗鎮挑著籮筐去鄰居家借碗筷。

  林家也在忙碌著這事,家裡吃飯碗少,辦喜酒都是鄰居家互借的。

  每家的碗,碗底鑿了各家男人的名字,還的時候弄不混。

  初二走了一趟親戚,林千雪將外公給拐來了自己家。

  外公姓王,人稱王屠夫,今年五十八,四個女兒招娣、盼娣、來娣,喜娣,林母排行老大。

  王屠夫早些年是個掌勺大廚,後來酒樓變成公家的了,他被擠走了,不知道怎麼的又進了殺豬廠幹活,此時跟著林父去借東西。

  林父看見老丈人八仙桌往背上扛,走路都不帶停歇的。

  「岳父,你走慢點。」這麼大年紀太虎了,可別閃到腰。

  「這點東西算什麼,我在殺豬廠,半邊豬肉都能扛著跑。」王屠夫看了看林父的身板,搖了搖頭,這女婿還沒他壯實,當年沒選好。

  林父總感覺老丈人看他的眼神,總有那麼點嫌棄的味道。

  辦酒席的肉菜、酒水、油鹽、喜糖這些都是柳家提前一天送來的。

  女方席面好不好看,全看男方大不大方。

  王屠夫遠遠的看著挑籮筐送東西過來的外孫女婿,渾身肌肉、健步如飛,是個身板好、體魄強的壯小伙。

  王屠夫滿意的點了點頭,他女兒挑男人的時眼睛有點瞎,給外孫女挑孫女婿沒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