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沒皮沒臉

  微胖年輕人想說什麼,還用問嗎?他早就把自己當成了三爺的繼承人。

  「三爺的武器,當然要留給我,你要識相的話,馬上還回來!」

  他不是不知道賽先生,也知道曲澗磊接受了賽先生的委託。

  但是……我討要原本屬於自己的東西,這是應該的吧?

  他比曲澗磊還大七八歲,往日裡小看傻曲小看習慣了,又覺得自己有理,語氣就有點沖。

  曲澗磊眨巴一下眼睛,這可是從貪狼手裡搶來的雷射手槍,對方還曾經威脅要殺人!

  沒他出面的話,手槍鐵鐵就歸了貪狼,其他拾荒者都沒有出聲。

  他疑惑地發問,「憑啥給你?」

  「三爺是我老大!」微胖年輕人毫不猶豫地回答,「他人沒了,東西就該是我的!」

  曲澗磊懶得跟這智障多說什麼,只是隨手打開了保險,冷冷地看著對方。

  「好,你很好,」微胖年輕人見狀點點頭,然後轉身就走,「這事兒沒完!」

  說實話,傻曲平時的存在感實在太差了,就算手上有槍,絕大多數人還是看不起他。

  不管是這微胖年輕人,還是剛才的豁牙,總是忍不住習慣性地欺負他。

  這也是曲澗磊六年底層生活的真實寫照,被人欺負的時候太多了。

  他行事確實足夠低調,所以沒攤上什麼大事。

  但是在固有印象的加持下,他有槍都唬不住人。

  微胖年輕人回去之後,直接去找三爺的另一個手下紅毛了。

  紅毛的性子偏軟,沒有微胖那麼衝動,「老大的槍好像差點被獵殺者搶走。」

  「這不是沒搶走嗎?」微胖悻悻地表示,「我也沒要其他東西,只想拿回來手槍。」

  他可沒有提,其他的東西加起來再乘以十,也趕不上這把手槍值錢。

  紅毛想一想表示,「可是……他不是搭上了洪字總聚居點的線兒?」

  「你怎麼這麼膩歪?」微胖火了,「那傢伙就是一個人,孤家寡人,殺也就殺了。」

  這才是曲澗磊最大的短板。

  紅毛還是有點猶豫,「可是……那是洪字總聚居點的人啊。」

  「洪字聚居點能看上傻曲哪一點?」微胖年輕人冷冷一哼,露出一切盡在掌握的笑容。

  「他只是一個幸運兒,走了狗屎運,你不用考慮那麼多。」

  「人不狠站不穩,如果連老大的槍都拿不回來……咱們還守得住礦場這點家底嗎?」

  紅毛下意識覺得有點不妥:以前傻曲只是做苦力,可不也活下來了?

  但他性子偏軟,沒有再說什麼——傻曲以往的日子過得太苦了,沒誰想要那樣的生活。

  「那怎麼著,咱們召集點人手,埋伏幹掉他?」

  三爺剛死,有些人情還是在的,找幾個人來幫手不難,不過就是殺個人。

  廢土倖存者活得很實際,但也不缺敢亡命一搏的主兒。

  說到底,人命真的太廉價了。

  「沒必要,」微胖年輕人搖搖頭,「就咱倆出去找他談話,藉機幹掉就完了。」

  他在骨子裡,還是鄙視傻曲的——那傢伙不但軟弱,從來就沒幹過出格的事。

  紅毛知道他的想法,心裡有點不以為然,傻曲終究掛著洪字總聚居點的字號。

  但是轉念又一想,己方也算師出有名……討要老大的遺物,無論如何不能說錯吧?

  有些行差踏錯,不是自己蠢,純粹是信息面的層級不夠高,才會導致錯誤的決策。

  不過他最終還是建議了一句,「要不還是喊上狼滅?」

  狼滅也是拾荒者,腦瓜不太好使,但是戰力驚人。

  關鍵是他有半套末日前留下的機甲,那是祖上傳下來的。

  那機甲還有配套的振盪刀,攻擊力驚人,防禦力也極其可怕。

  不太擋得住高斯自動槍,但是抵擋普通的雷射手槍,還是沒有問題的。

  「沒必要,」微胖搖搖頭,漠然回答,「他管不住自己的嘴……嘴巴一大,還是麻煩。」

  他沒有曲澗磊想的那麼傻,他會小看傻曲,但真不會小看洪字聚居點,

  把人殺掉,造成既成事實,這才是正經。

  廢土的規矩,死去的人是沒有價值的,也只有這樣,才能阻斷傻曲的外援。

  兩人商量了好一陣,終於確定了行動方案。

  不過在行動之前,先要借一把高斯自動槍來才行。

  他倆只有兩把超頻振盪刀,在礦場保命是夠了,想殺一個有兩把槍的人,還差點。

  這還是三爺對他倆不薄,要知道在礦場討生活的拾荒者,很多都只有隨身的短匕。

  高斯自動槍很快就借來了,借槍的是一個叫娜姐的外鄉女人。

  他倆沒有那麼大面子,不過三爺才死不久,人情尚在——關鍵是拿地盤做了抵押。

  又商量了一陣行動計劃,眼看天色漸晚,兩人交換個眼神,「走吧。」

  再不走的話,曲澗磊怕是要回家睡了。

  他倆不知道,曲澗磊這個時候,遭遇到了一點麻煩——他遇到了小偷莫里森。

  莫里森的相貌相當英俊,是那種有資格說「阿姨,我不想努力」的英俊。

  後來他就坑了好幾個阿姨,不是吃軟飯的問題,關鍵是手腳還不乾淨。

  所以他的臉就被劃花了,慘不忍睹的那一種。

  但是這樣的面孔,在廢土的野外反而吃得開——你要是沒點能力,怎麼會成這個樣子?

  大概就是混江湖的,身上紋點刺青,更能讓人接受一點的感覺。

  可是莫里森來了礦場附近之後,也特別不老實,坑蒙拐騙無所不為。

  拾荒者先後收拾了他多次,讓他懂得了這裡的規矩。

  莫里森只是好吃懶做,並不是智商不夠,也很快接受了規矩。

  但是規矩涵蓋的範圍,顯然不包括傻曲這種人。

  他發現傻曲好幾天都沒回來,就隨便去傻曲家拿了點東西出來。

  莫里森並不認為這是盜竊,他的認知是,傻曲應該是死了。

  既然已經死了,那當然是先下手為強,手快有手慢無。

  無奈的是,傻曲家裡是真的窮,除了一輛三輪車,幾根金屬棒,也只有點木炭了。

  反正莫里森去一趟,把能拿的都拿走了——木炭沒有拿完,萬一傻曲沒死呢?

  在藍星,這叫「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在廢土,這是血淋淋的教訓堆出來的。

  然後他就再沒有關心傻曲的死活,而是來到了「礦場」之外找飯轍。

  三輪車運輸的生意,他是真的沒興趣做,只是想賣掉三輪車。

  但這破車是人力的,還就是不值錢。

  反正遇到載貨生意他也會做,賺錢嘛,不丟人。

  遇不到生意的時候,他就四處閒逛,順便打問買家。

  因為他本人不是拾荒者,不在那個圈子之內,所以並不知道曲澗磊已經回來了。

  當然,他也不認為自己有必要在意這些——區區一個傻曲,我擺明車馬欺負也無所謂。

  他將三輪車丟在了遠處,目前在四下招攬生意。

  運輸的業務,他總共只做了一單,但是把要賣三輪車的消息放出去了。

  但是一眼看到曲澗磊,他頓時就怔住了,「傻曲?」

  緊接著,他就看到了對方身上背著的自動槍,「你這是……這是去哪兒了?」

  莫里森是真正的膽小鬼,看到傻曲有槍了,腿肚子忍不住發軟。

  他也知道傻曲膽小,但他真的不敢賭,對方有沒有膽子殺人。

  曲澗磊的眉頭皺一皺,沉聲發話,「我的三輪車呢?」

  「你的三輪……我不知道,」莫里森慌忙否認。

  這種謊很容易被戳穿,但這並不是他愚蠢,只要眼下糊弄過去,他馬上會溜之大吉。

  曲澗磊二話不說,掣出了腰間的雷射手槍,指向對方。

  他面無表情地發話,「我允許你重新組織一遍語言。」

  「你……你跟我來,」莫里森果斷改口,然後轉身就走。

  「我暫時幫你保管,也是擔心被其他人偷走。」

  這就是廢土,有人血氣方剛,有人奸詐如狐,也有人沒皮沒臉……

  三輪車藏在兩公里之外,被一堆不起眼的垃圾遮擋著。

  難得的是,莫里森居然把三輪車擦洗了一番,看上去順眼了不少。

  這是想賣個高價!曲澗磊一眼就看明白了。

  他掣出了得自豁牙的長刀,面無表情地發話,「現在可以談一談賠償的事了。」

  「賠償……」莫里森滿是疤痕的臉皺做了一團,「傻……曲哥,我真沒有壞心思。」

  曲澗磊二話不說,抬手一刀砍了過去。

  莫里森的反應很快,猛地跳開,堪堪躲過了這一刀。

  曲澗磊手腕一翻,又是一刀橫斬,「你還敢躲?」

  我不躲就死定了!莫里森又是一閃,「曲哥,有話好商量!」

  他想轉身就跑來著,但是看傻曲這一言不合就砍人的架勢,自己敢跑,對方絕對敢開槍。

  曲澗磊的身手尚可,不過他沒有使出全力,多少放了點水。

  而對方跳來跳去靈活異常,也確實不容易砍中。

  於是他一伸手,再次拽出了雷射槍。

  他一手持刀一手拿槍,冷冷地發話,「賠償!」

  莫里森見對方出手狠辣,再也不敢狡辯了,退後兩步之後,他愁眉苦臉地回答。

  「我比你還窮,你要我怎麼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