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十點鐘,人們陸陸續續來到一間乾淨的屋子,在裡面排隊等候。
在一群早已發福的中年婦女里,站著一個身姿窈窕、五官明艷的女郎。這裡的工作人員抱著資料走過時,都會上前跟她搭一兩句話,顯然她已經是「熟客」了。
「你今天來的很早呢,平常一般都是下午的。」
殷勤的年輕獄警給她倒一杯溫水,不過其他人是沒有這個待遇。
大嬸們不滿嘀咕起來。
「謝謝。」琳琅接過杯子,在掌心裡旋了一圈,有些猶豫地問,「他……還好嗎?」
對方的臉色有些古怪。
「你放心,他沒事。」
至少,還沒死。
對方應該不知道吧?只要她每來探監一次,那個俊美的男人都會被獄霸們狠狠修理一頓。
這所監獄裡關押的是一些窮凶極惡的罪人,仗著一身蠻力,專門欺負瘦弱的新人,最喜歡的就是揪住別人的頭髮,像砸大西瓜一樣砰砰摔到牆上。
然後笑嘻嘻的觀看血漿迸濺的場景。
終日以此為樂。
傅熙是他們嫉妒的對象,下起手來就更狠了。
這個男人明明犯了殺人罪,判處了無期徒刑,一生沒有了翻身的機會。可就算這樣跌落到谷底的人生,始終有一個痴情的女人守著他,不離不棄。
大家都是一樣的爛泥,以後也只能腐朽在監獄裡,憑什麼只有他一個人雙眼中充滿著希望?
大佬們不爽了,天天盯著他找茬。
男人幾次被打到送進醫院,醫生們以為他沒救了,結果又奇蹟般活了下來。
傅熙正在積極接受勞改,打算減刑成功後同琳琅團聚。他付出了比其他人更多的努力,在一年之中就從無期徒刑變成有期徒刑,上級憐惜他是一個高智商的人才,給他開了綠燈。
畢竟當初死的那個胖子,也不是什麼好人。
一個有著巨大潛力的年輕人犯不著因為這個死有餘辜的傢伙搭上自己的餘生。
十年之內,他若表現良好,三十歲之前也許能夠出獄。
這是上面的人透露的信息。
快到十一點的時候,琳琅被獄警領著去核查身份,這裡的人對她很熟悉了,略微掃了一眼身份證以及相關材料就讓人進會見廳了。
一層薄薄的玻璃隔成了兩個世界。
琳琅隨著其他人,坐在靠左側的第一個位置上。
等了大概五分鐘的時間,一個穿著制服的美女獄警帶著服刑人員出來了。
傅熙是第一個人。
男人剃了板寸頭,身形消瘦,不過就算穿了一身藍色的條紋囚服,也沒有絲毫的猥瑣氣息,他的儀態與風度反而比之前更加的俊美清雅,叫人怦然心動。
女獄警臉上流露出幾分嬌羞的神態,似乎在仔細囑咐著什麼,男人只是冷淡點頭,並不說話。
從一進來,他的整副心魂都落到那個黑髮女孩的身上。
她好像又瘦了些。
不知道有沒有好好按時吃飯?
是不是還喜歡光著腳到處跑?著涼了怎麼辦?
他坐在她面前。
「你的傷……」
「你說這個?」
傅熙摸了摸他的眉骨,那裡有一道划過的猙獰血痕,漸漸結了痂,稍微變淡了一些。
監獄裡那些人看他不爽,就趁人睡覺的時候,弄來了根鐵絲,想要毀他的臉。
「沒什麼,不小心磕到了而已。」他輕描淡寫,不想讓她知道裡頭的暴力與血腥。
琳琅沒說話。
這裡面的內情很容易就能猜到。
傅熙見不得她皺眉,衝著她笑了一下,裝作苦惱地說,「是不是很醜?我可是靠臉吃飯的呢,現在怎麼辦才好?」
琳琅被他逗笑了。
他就一手拿著電話,一手撐著下巴,手指輕點著臉頰,深情的,眷戀的,看著她笑。很早之前,他就是被這種笑容俘虜的,彎起來的眼睛像天邊的月牙,又有點兒調皮。
他不禁伸出手來,貼上那層冰冷的玻璃窗。
仿佛這樣子,就能離她更近一些。
可是,還不夠。
遠遠不夠。
男人突發奇想。
眾目睽睽之下,一個一米八七的高大男人,就像個幼稚透頂的小孩,將整個腦袋都湊過去,使勁兒壓著,好好一張清雋絕美的臉,都被玻璃窗擠得變形了。
成了名副其實的肉餅臉。
眾人心想,這貨是來搞笑的嗎?
「好醜啊。」琳琅說,臉上是嫌棄的神色。
傅熙卻笑得很開心。
「吶,傅熙,有一件事我要跟你說。」女孩垂下了精緻的眉眼。
「你說。」
他仍然固執的將臉貼在玻璃上,緊緊的,充滿渴望的看著他心愛的人,怎麼看也不會厭倦。
好幾次,他都以為自己要死掉了呢。
那滋味很難受,像是有人重重擠壓著心臟,他一呼吸,就覺得有無數鋼針在扎著。在一片晃動的人影與呼救聲中,他好像隱隱約約看到了她。
手裡抱著一個臉蛋皺皺、長得很醜的新生兒。
怎麼是個男娃?
傅熙有點兒不高興。
因為這臭小子是個粘人的討厭鬼,整天喜歡抱著媽媽不撒手。
再然後,他被氣醒了。
心跳又恢復了正常。
後來想了想,其實生個小皮猴也不錯,萬一他跟琳琅發生了什麼矛盾,就讓這小子去調和,皮糙肉厚又耐摔,正好。
他就這麼想著,對面的人說話了。
「謝珧華他向我求婚了。」
輕輕的,猶如一根落地的羽毛。
男人怔了怔。
忽略心臟的抽搐,他突然有一種「這樣挺好」的念頭。
他畢竟入過檔案,在暗無天日裡的監獄裡待過,她若是要跟他,以後也免不了被人指指點點,說她是殺人犯的妻子。
之前他也有過這樣的想法,離她遠遠的,不干擾她的幸福。
但是做不到啊。
他做不到將最愛的人拱手讓人。
他其實很小氣。
小氣到想把她給關起來,讓自己一個人看。
他總想著,再等等,他再努力一把,也許他們真的能走到最後呢?
現在,夢醒了。
「謝珧華他就是一個混蛋!」傅熙罵了整整十分鐘。
琳琅根本插不上話。
獄警們目瞪口呆看著這個平日裡斯文儒雅、冷靜自持的男人,如何話里不帶一個髒字的問候人家祖宗十八代,句句還不帶重樣的。
最後,那張湊在玻璃上的肉乎乎的憤怒的臉,突然笑了。
「但是——」
他的眼睛被擠得變形,看起來很可笑。
他貪婪看著她的臉,卻說,「他比我好,比我更清楚的知道什麼才是重要的,最值得珍惜的。」
最後悔的,是他沒能在她最害怕的時候趕來,像個從天而降的天神一樣,將她解救,從此王子與公主過上了幸福快樂的日子。
可能他這種人,不配得到吧。
「所以,你是同意了?」琳琅挑眉。
不同意。
死也不同意。
他現在就想越獄把那個狼心狗肺的兔崽子給宰了。
「如果,你真喜歡他的話。」
可到最後,他還是心軟了。
這是他最喜歡、喜歡到心都要疼了的人啊。
大概是發泄了一通,在後來的十五分鐘內,傅熙比以往要來得沉靜,有條不紊說著他的安排。
他說,婚服其實他早就自己做好了,大紅嫁衣,鳳冠霞披,就掛在新居的閣樓上,一直很遺憾沒能親眼看她穿上,如果合適,就用那套吧,當他送的新婚禮物,也是最後一份驚喜。
他說,他在那家開滿鮮花的小鎮盤了塊花田,種了她最喜歡的海棠,興許現在已經開花了,她有空的時候可以去看看。
他還說——
對不起。
那句祝你幸福,我說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