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簾遮著外頭的日光, 他的目光卻張揚著肆意的侵略。
琳琅被他虎視眈眈盯著, 覺得身上的衣服都快被這小兔崽子炙熱若火的視線給燒起來了。
琳琅心想,弟弟你這叫視奸,是性騷擾的一種。
小心嫂嫂一板磚拍過去, 糊在牆上摳都摳不下來哦。
顏值即正義, 被一個小帥哥用這種占有欲十足的眼神看著,估計大部分女孩子都要淪陷在他的牛仔褲,哦不, 是飄然若仙的長裙之下。
曲初溪捉住了琳琅的手,眉眼灼灼。
「你要幹什麼?」作為一個很天真很傻白甜的美貌長嫂,琳琅適時表明了自己的「震驚」。
「幹什麼?」他挑高長眉, 「剛才不是說了嗎?我現在告訴你,弟弟跟男人有什麼不一樣。」
然後, 他迅速把對方的手擱到自己的胸口上。
「你聽到了吧, 這顆男人的心在為你跳動著。」他表情十分嚴肅。
琳琅眨了眨眼。
為什麼她覺得好像從無比高大上的霸道總裁劇情一下子栽進了很狗血的天災表白現場裡?
這跟她想像的刺激劇本不太一樣。
嗯, 比起爐火燉青的哥哥來說,弟弟的情話技能還有待提高。畢竟曲初溪跟琳琅在一起的時候, 大多數不是懟人就是抬槓,冷嘲熱諷他用的慣了, 像這一類正兒八經跟人表白的話還是第一次說。
不過曲少爺對自己的魅力有著蜜汁自信,絲毫不覺得自己的撩妹技術有任何的問題。
「然後呢?」琳琅給了他面子, 接下話茬。
「這裡其實還住著一頭活蹦亂跳的小鹿,不過一見到你,它就撞死了。」曲少爺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 「所以你要對內心破碎的本少爺負起全責。」
琳琅嘴角抽了抽。
孩子你這專業碰瓷是練過的吧?
琳琅跟曲初溪作對慣了,順嘴就回了一句,「一個破碎的我,怎麼能拯救一個破碎的你?」
「正好,負負得正,我們在一起就是天生一對。」曲初溪很不要臉地說。
琳琅:「……」
服氣,這都能讓你拐著彎洗腦人。
琳琅面不改色繼續走劇情,「好了,你胡鬧也要有個度,省得你哥聽見,又罵你一頓。」
曲初溪冷笑,捏緊了手腕,絲絲痛楚令琳琅皺起了眉,直視他那雙發紅的眼珠子,「到現在,你還以為我只是胡鬧嗎?我說了,我不想當你的弟弟!」
「我,曲初溪,喜歡你——」
「你可別誤會了,這不是弟弟的喜歡,我從來都是把你當成一個可以追求的女人來看待。」
琳琅對他的話有些無措,別開了臉。
「你在胡說些什麼呀,我是你哥哥的女朋友,我、我們都要結婚了。」
「我知道!」他打斷她的話,「要不是我哥動作這麼快,我也不至於扮成女裝來見你。」他的表情有點兒嫌棄。
「而我到這裡來,就是想問你一句。」他雙手捧起琳琅的臉,將她轉過來,少年的瞳孔里綻放著明亮灼熱的焰火,「願不願意跟我走。」
琳琅呆呆看著他,好一會兒緩過神來,結結巴巴地說,「你瘋了,我是你……」
「我不在乎!」曲初溪變得強硬起來,一段感情的開端始終要有一個人主動,哪怕是用卑劣的手段去贏得她,「我既然敢說,就敢做,也無所謂什麼罵名。你唯一要考慮的就是回答,願意,還是不願意。」
他甘心折了傲氣,朝前走了九十九步。
而她,只需要走出最後一步就好。
琳琅咬了咬嫣紅的嘴唇。
「對不起,初溪,我不能。」
她第一次這麼溫柔喚他的名字,卻是拒絕。
曲初溪手指漸漸攥緊了她,逼人更甚。
「為什麼不能?我哪一點比他差了?」
琳琅默默看他,你跟你哥哥的雲泥之別,自己心裡沒一點逼數嗎?
曲初溪瞥了她一眼,仿佛知道她的念頭,說,「是,我承認,從目前來看,我曲初溪就是一個典型的廢物少爺,吃喝玩樂在行,打架鬥毆也有,沒有好好讀過書,私生活還混亂。我不像我哥,成績優秀,品行端正,從小被人誇讚到大。」
曲初溪又瞅了瞅琳琅,「我知道你是一個俗氣的女人,就喜歡我那哥那種高貴不食人間煙火的優等生。」
琳琅:「……」
好想一巴掌拍死這個死孩子,懂不懂說話的藝術啊?
她什麼時候是個俗氣的女人了?
她明明是一個非常非常俗氣的女人!
曲初溪吸了一口氣,漆黑的眼眸浮漾起柔軟的情愫。
「但是,沒關係,我可以變成你崇拜的那種人。不抽菸,不喝酒,不打架,不泡妞,努力念書,掙錢養你。」
曲少爺一向囂張,像這樣的低頭實屬罕見,尤其是在一個女人面前,還說要為了她改掉滿身的壞習慣,要是說出去估計得嚇壞一大群混過的孤朋狗友,懷疑他是不是鬼上身了。
「所以,不要猶豫了。」
趁人失神之際,曲初溪與她十指交扣。
「放棄他,跟我走。」
琳琅面上顯出驚慌之色,想抽出手,但曲初溪死活不讓。
「曲初溪,你別這樣,我、我是你嫂嫂,我們這樣是不對的。」
她的聲音帶了幾分哭腔,柔弱的,卻叫他越想欺負。
「為什麼不對?」他反問,「難道就是因為他先來,所以我就沒有追求的資格了嗎?」
曲初溪突然插了一句,「那你知道,我們早就換了信物,定了終身了嗎?」
「什、什麼?」
琳琅滿頭霧水。
曲初溪有些失望,聲音略微提高了些,「你忘了?你十歲的時候去了遊樂場,跟你媽媽在一起的。後來你就遇見了我,見我年紀小小,長得卻是非同一般的帥氣,將來必定是人中龍鳳,就把你的長命鎖給了我,趁機套牢你還在上幼兒園的小老公。」
琳琅:「……」
這人說話能不能正常點,把她描述成一個不懷好意的戀童癖真的好嗎?
她真的很懷疑,這位曲少爺是在跟她告白嗎?他難道不是在花式誇讚自己嗎?
「明明是你搶走的。」她瞪了罪魁禍首一眼,「那長命鎖是我奶奶給我的最後想念,你知道你害我哭了多久嗎?」
曲初溪噎了一下,「我不是送你娃娃了嗎?以物易物,很公平。」
「你那娃娃是一塊遊戲幣夾來的,跟我的長命鎖能比嗎?」琳琅怒。
他自知理虧,摸了摸鼻子。
那個時候他是偷跑出來的,身上也沒帶多少東西,沒想到走到半路,突然瞧見了一個眼睛大大、嘴唇紅紅在他心裡堪比天仙的小姐姐,小短腿頓時就邁不動道了,想也沒想把人拐走。
他見對方的家長來尋女兒,情急之下才搶了她身上最貴的東西,這樣她有理由上門來找他了。
誰知道安母被這件事嚇壞了,天天把女兒帶在身邊,也不讓出門,丟失的長命鎖哪有她的安全來得重要。
曲初溪沒想到這一等,就等到了十三年後。
可是他等來的,是已經成為他哥哥的心上人。
曲初溪交過很多的女朋友,個個都是尤物般的女人,成熟美艷又懂得情趣。他以為自己不沾那些清純的女孩子,是因為麻煩,不想哄人。其實不是,他的心裡始終有一塊小小的角落,留給了那個驚鴻一瞥宛如年畫精緻的小姐姐。
他到現在,還記得要娶她的話。
所以那把長命鎖,經年累月的,依舊還在身邊伴著。
他覺得那是自己收到最好的一份禮物,因此別的女孩子送給他的禮物,他拆都沒拆過,畢竟他對此毫無期待。
他第一面見琳琅就覺得熟悉,仿佛心中湧起了某種悸動,令他大腦昏眩。
一見鍾情在他身上發生過,對同樣的人再發生一回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
只是那時候他把她當成了敵人,下意識忽略了那種奇異的感覺。
她以為自己嫉妒的是哥哥對她的寵愛,其實他是嫉妒哥哥可以光明正大擁她入懷。
尤其,當他發現,琳琅原來還是他的「小新娘」。
曲錦文是一個還算不錯的哥哥,為他收拾了不少的爛攤子,曲初溪很慶幸有一個人能包容他的壞脾氣,所以,作為弟弟的他也在用自己的方式趕走曲錦文身邊不懷好意的女人,等到曲錦文找一個真心實意的妻子,他也能「功成身退」了。
至於說喜歡自己哥哥這回事,曲初溪也不過是為了保護琳琅想出來的藉口,他的性向正常得很。他知道曲錦文一貫聰明,肯定會戳穿他的謊言,然後順理成章的,他就會成為他哥的重點仇恨對象,所有的怒火只會衝著他一個人。
他原本就是沒心沒肺的小混蛋,挨罵是家常便飯,聽幾句訓斥對他來說根本不痛不癢。他捨不得他的小姐姐受到絲毫的傷害,索性就將一切錯誤都攬上身來,哪怕是被別人看成是基佬。
唯一一點,曲初溪要告訴她的是——
從五歲長到十八歲,他的初戀一直沒有變過。
如果要算先來後到,他才是那個命中注定的人,不是嗎?
他不會眼睜睜看著自己喜歡的初戀小姐姐嫁給別人。
如果真有那麼一天的話,他想——
他一定會深深黑化,把兩個人都搞死,他得不到的,毀了也不會落入別人的手裡。
然後,他會在她的墓碑上莊重刻上亡妻二字。
說過的話,定下的約,難道只因為是小孩子就能抵賴嗎?反正他曲初溪就是一個極度記仇並且心狠手辣的小人,他容忍不了。
死了又怎樣,反正到最後,她只能待在他身邊。
唯有這樣,她再也不會變心。
這是曲初溪所能想像的,最完美的通關結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