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聞言冷笑了一聲:「又替他掙錢又替他聯姻,馮遠昌這算盤珠子都崩我臉上了。」
我微微一愣,我姐居然直接叫了我爸的名字,而不是叫爸。自那天起,我姐就再沒管爸媽叫過一聲爸媽,都是直呼其名。看來,她是真的被傷透了心。
「那可怎麼辦呀?」我焦急地問姐姐。
「只可惜,他的算盤珠子敲得再響,卻唯獨忽略了一點。」我姐冷冷地說。
「哪一點?」懵懂的我問。
「到那個時候,恐怕什麼都由不得他了。」從那一刻起,我見到了一個全新的我姐,一個叱吒商界的女總裁,一個永遠將自己命運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上的人。
我姐果然沒有食言,三個月,她就帶領我爸的遠昌公司走出了困境,實現扭虧為盈,業績不斷上漲。
我爸果然背信棄義,重提讓我姐聯姻一事:「洲海集團的官司已經擺平了,雖說交了一大筆罰款,但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洲海集團的實力在那裡擺著,和他家聯姻,咱們不會吃虧。」
「咱們?」我姐冷笑道:「誰和你咱們?」
「砰!」我爸拍了一下桌子:「你個小丫頭要造反嗎?」
「那又怎樣?」我姐的語氣中聽不出一絲波瀾:「想斷了我的學費和生活費?那你們不妨試試。哦,對了,忘了告訴你,現在遠昌公司的所有客戶資源、核心技術和固定資產,都掌握在我手上。如果你現在選擇跟我翻臉的話,我可以帶領技術團隊和客戶離開,另立門戶。到時候,你恐怕要好好查查破產清算的流程了。」
「你……你……」我爸用顫抖的手指向我姐:「你這個孽障!」
「謝謝誇獎,這都是跟你學的。」我姐微微一笑:「不得不說,斷絕經濟來源這一招,還真是好使呢。」
「小霏,你到底想幹嘛啊?」我媽帶著哭腔問我姐。
「不幹嘛。」我姐面無表情地說:「就是想跟你們好好談談。你們如果還想好好過日子,那就趁早斷了逼我聯姻的念頭。公司呢,我看你也不用幹了,你也不是做生意的那塊料。你們兩口子就好好地在家安享晚年,我呢,每月會給你們打不菲的生活費,在外人面前呢,咱們也可以演一演父慈女孝的和諧家庭。」
「但如果你們還賊心不死,」我姐話鋒一轉,眼神也凌厲了起來:「那你們恐怕就要嘗一嘗公司破產、流離失所的味道了。當然,我會按照法律規定,每月給你們打三千塊的贍養費,這三千嘛,租房子肯定是夠了,但夠不夠你們還巨額債務,我就不知道了。」
「你……你為何心思如此歹毒?」我爸質問我姐。
我姐理直氣壯地答道:「你們逼的呀。」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話放之四海而皆準。
我姐卓越的商業天賦讓她迅速積累了財富,也使得我父母不得不對她屈服。
最終,我父母為了面子,選擇了第一個選項,接受我姐每月給他們的高額生活費,退休賦閒在家,將公司全權交給我姐打理。
但我姐最終還是另立門戶,她自己成立了凰飛集團,收購了我爸原來的遠昌公司。我姐成了凰飛集團的董事長兼總裁,將經濟大權牢牢掌握在了自己手中。
凰飛集團,在短短十年內,市值不斷翻倍,不僅成功上市,還一躍成為了市裡的龍頭企業,甚至令曾經的龍頭企業洲海集團望其項背。
我姐生動詮釋了一句話:女人不狠,地位不穩。
我姐的確夠狠,她對我爸媽狠,對自己狠,對她的小男友們狠,當然對我也……我原先覺得我是她唯一溫柔對待的人,沒想到現在她對我也這麼狠。
這段令我姐傷心不已的往事,十多年來對於我家來說都是禁忌,誰也不能重提。
如今我衝動之下往事重提,說完後我自己也有些後悔。
此刻,我姐冷冷地看著我:「你說完了?」
我:「當初,我可是很同情你的。可是現在,你為什麼要讓我重蹈你的覆轍?」
我姐:「不一樣。周葉寒是個人渣。可是澤風集團的二公子我是了解的,他很好,很溫柔,你一定會喜歡他。」
我:「他那麼好你自己怎麼不跟他談?」
我姐理直氣壯地說:「他不行,太老,超過二十三了,我不要。」
我竟無言以對。
我:「不是,姐,你還讓我去相親,你自己就不能正經談個戀愛嗎?」
我姐:「我哪段戀愛不正經了?」
我:「我是說你能不能認真談個戀愛?」
我姐:「我哪裡不認真了?我每回都認真地給他們五萬塊分手費。」
我:……
我:「我是說你就不能長情一點嗎?」
我姐:「要多長?長到他們來繼承我的遺產?」
我:……
我姐:「這些男人,哪個不是衝著我的錢來的?我怎麼可能給他們這種機會?」
我:「那……也不都是那樣啊,也是有好男人的。」
我姐:「在哪?好男人就像鬼,人人都說有,可是沒人見過。」
我:……
我姐看著我:「你不會想和我說,林星然就是好男人吧?」
我沒辦法承認也沒辦法否認,只能反問我姐:「難道那個什麼澤風集團的二公子就是好男人?」
我姐:「他嘛,至少他有一個美德。」
我:「什麼美德?」
我姐:「富有同情心這五個字,他做到了前兩個字。」
這叫哪門子的美德?分明還是想讓我去聯姻。
「總之,這次相親你必須去。」我姐說。
我:「我要不去會怎麼樣?你也打算斷掉我的生活費?」
「那倒不至於。」我姐說:「我不是那麼不講親情的人。你是我的親妹妹,我自然不會對你怎麼樣。但是林星然……」
我頓時緊張起來:「你想對林星然怎麼樣?」
我姐:「林星然是我簽下的藝人,我是他老闆,我自然有權力決定他的未來。我和他簽的是十年的長約,也就是說,在這十年之內,沒有我的允許,他不能以藝人的身份出演影視劇、演出、GG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