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獨對她不一樣

  唯獨對林喬不一樣。閱讀

  在別人那裡全都是冷笑,皮笑肉不笑,到了林喬這裡,就笑成了一隻蠢笨的哈士奇。

  「林喬,過來坐!」

  林喬端著自己的餐盤走過來,拉開椅子坐下了,看見桌上的菜,忽然一愣。

  有一個比手掌還大的面碗,裡面盛著四五個雞腿。

  「你這……」

  蘇兆煥嫌棄的看著林喬餐盤裡的白米飯和白菜豆腐,把雞腿往林喬面前推,「知道你就搶不到雞腿,我幫你盛了,吃吧!」

  雞腿是分量的。

  有人拿了兩個,那就有一個人少了。

  林喬看見後面有幾個來玩了的人,都和她一樣,沒了雞腿。

  她把碗裡的一個大的雞腿放進了蘇兆煥的碗裡,又自己用筷子夾了一個,剩下的直接端著碗去給了後來來的那幾個少年。

  那幾個看起來弱小的少年也不敢接,瞄著後面的蘇兆煥。

  蘇兆煥嘴角噙著冷笑。

  少年說:「這都給了蘇哥吃吧!我們今天不餓!」

  林喬送出去的雞腿沒人敢收。

  她只好就又拿了回來,看了蘇兆煥一眼,「以後別多拿。」

  蘇兆煥嘖嘖唇,又給林喬夾了一個雞腿,「林喬,你知不知道,你這種性子,是會吃虧的。」

  「吃什麼虧,每天的肉都是有量的,你吃了,別人就吃不了了。」林喬說。

  蘇兆煥認真的說,「林喬,這個社會不是像你想像的這樣公平的,你來晚了,你就沒有吃的,你強大,你就可以把鍋裡面的東西全都弄到你的碗裡,別人就算是心裡有不滿,但是他們也是不敢說出來的。」

  林喬低著頭吃飯,直接夾了一個雞腿塞進了蘇兆煥的口中,「雞腿都堵不住你的嘴。」

  蘇兆煥把雞腿吐到碗裡,有點著急了,「林喬!我是認真的!你給我聽著!你就快要到時間出去了,出去了你要記住我的話!」

  林喬笑眯眯的,「好了,我知道了。」

  蘇兆煥有點泄氣。

  看著林喬的模樣就不像是記在心裡的。

  只不過,他出去的時間剛好是和林喬差了一個月。

  林喬出去的時間到了。

  蘇兆煥用盡了渾身解數想要出去,卻於事無補。

  所長冷哼著,「讓你出去的時候不出去,現在想出去了,不行,規定就是規定,呆夠了才能出去。」

  蘇兆煥臉紅脖子粗,「林喬一個人在外面不行的!」

  「有什麼不行的!」其實所長也擔心,「那也輪不到你操心,我會給林喬的家長打電話。」

  所長對林喬這個女孩子很上心。

  女孩子長得白嫩漂亮,懂事又乖巧,當林喬的案卷遞上來的時候,所長都覺得不可思議,難道真的是所謂的人不可貌相麼?

  這樣乖巧的女孩子會殺人?

  蘇兆煥對此的反應直接就是不屑一顧:「放屁,林喬殺雞都不敢,還殺人?都是一群蠢貨。」

  蘇兆煥第一眼見到林喬的時候,林喬正在被一幫少管所裡面的小團體欺負。

  林喬被推到牆上,那幫人對她拳打腳踢,「拿錢來,不知道進來了先幹嘛啊?一點事兒都不懂!」

  林喬抱著頭,「我不知道,我身上沒帶錢,我這裡有一個手錶給你們……」

  一個人把林喬的手錶給搶了過來,「什麼破爛玩意兒的玩具手錶,你……嗷嗷嗷!」

  還沒說完,這男孩的手腕就被後面突兀的伸過來的一隻手給鉗制住了。

  手錶滑落到一隻手指修長的手中。

  「蘇哥!」

  這些人看見了蘇兆煥,立即點頭哈腰。

  要知道,他們只是能在這少管所裡面耀武揚威,但是蘇兆煥絕對是社會上已經有頭有臉的人了。

  蘇兆煥把手錶拿在手裡,「這手錶我要了,這女孩我罩著,懂?」

  這一旁人急忙點頭哈腰,鞠躬都差點九十度了,「明白!我們以後絕對不敢再找這位妹妹的麻煩了。」

  蘇兆煥居高臨下的把手錶遞給了林喬。

  「給你。」

  林喬抬頭看著他,在蘇兆煥轉身的時候,一隻手攥住了她的衣角。

  「你說的話是真的麼?你會罩著我麼?」

  剛剛來到一個看似很危險的陌生環境中,林喬覺得這位被剛才那些人叫「蘇哥」的少年很厲害,是一個可以讓她依靠的人。

  蘇兆煥看著她。

  一雙紅紅的眼睛,皮膚白的吹彈可破,像極了是一隻小兔子。

  他本不喜歡麻煩,但是在這樣濕漉漉的目光下,鬼使神差的,他點了頭。

  這樣一罩,就是兩年。

  林喬出去的早上,少管所的所長對林喬說:「你的時間到了,我已經通知你家長過來接你了。」

  林喬覺得諷刺。

  羅敏會來接她麼?

  兩年來,羅敏從來都沒有露過面,許多來來去去的陌生面孔最開始都以為她是孤兒。

  其實所長也覺得很奇怪,原本他都在想,這女孩子出去了要去哪裡,沒想到在看檔案的時候,竟然看到了在母親一欄上寫著字。

  林喬出去的時候,蘇兆煥拉著她的手,「你出去等我!你如果沒地方去,就去東三巷找一個叫桑烈的人!就說是我蘇兆煥讓你去的!」

  林喬其實在走出少管所的大門的這一秒,內心是感覺到害怕的。

  或許是習慣了在少管所內這樣規律的作息和安排的生活,突然一出來,成為了自由人的林喬感覺到了一絲茫然。

  羅敏沒來接她。

  這是她早就料到的。

  她本就沒有報什麼希望。

  既然在兩年前,羅敏能把罪名推給她,讓她去頂罪,把故意殺人的罪名放在她一個才年僅十三歲的孩子身上,這一份母女情分,林喬覺得已經到了頭。

  林喬走下了台階。

  少管所裡面的同志問她:「你不再等等了麼?」

  林喬搖了搖頭,「我先走了,謝謝你,方警官。」

  這兩年裡,這位方警官一直都很照料她。

  「這個錢你拿著。」

  方警官從自己的錢包立抽出來幾張百元大鈔,「你拿著!應急用,現在剛出去,不管是你去哪兒找親戚,總要有錢買車票,就當是借我的,等你有了錢再還我。」

  這話一出,林喬推拖不得,便點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