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話實說,鄭載赫說的話一點毛病沒有。Google搜索
兩星集團等財閥集團,不同於普通的公司。
這些財閥對棒子國的政治經濟都起到了決定性作用。
甚至很多公務人員的選舉都是由他們來決定。
如果讓楊辰成為一個持股99%的股東,誰都不知道會對棒子國的政治經濟等方面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所以,為了安全起見,不應該讓楊辰成為持股比例高達99%的股東。
要知道,現場的很多股東持股比例還沒有這麼多呢。
楊辰笑著說道:「按照你這麼說,兩星集團就不應該有跨國業務。我們怎麼知道你們是單純的做生意,還是要搞間諜活動呢?」
鄭載赫有點詞窮,思考了幾秒鐘之後,又趕緊狡辯道:「我們是國際型跨國公司,當然是本本分分做生意,不會從事非商業活動。」
楊辰:「證據呢?你們要把帳本,和內部資料交出去才能證明自己的清白啊。」
鄭載赫無語。
楊辰繼續說道:「兩星集團去別的國家拓展業務,並沒有受到阻攔。外國人要收購一點股權,你們就擔心這麼多。你們這是不是有點雙標啊?」
鄭載赫繼續無語。
他實在是詞窮,不知道該怎麼說下去。
他不說話,楊辰就繼續說。
「區區99%的股權,根本不能對公司的決策產生任何影響。我不過是看好財閥集團在棒子國的發展勢頭而已,你想那麼多幹嘛?其實你知道我即使得到了99%的股權也不能對公司的決策產生任何影響。但是你還是要反對,為什麼?因為你要羞辱老會長,讓他死後還要成為一個言而無信的人。你用心之險惡,簡直令人髮指。一個已經去世的人你都不肯放過,你的內心是有多陰暗啊。還是你故意這麼做,其實你就是看不上李智恩小姐做會長。對不對?」
這些個大帽子扣在鄭載赫頭上,他如果敢繼續反對,李智恩就有足夠的理由辦他了。
鄭載赫一時心急,並沒有察覺到楊辰說的話裡面有陷阱。
他趕緊解釋道:「我並沒有這樣的意思,你不要血口噴人。我非常敬重老會長,甚至願意用生命去維護他的尊嚴,我怎麼可能羞辱他呢?我也非常支持智恩小姐做會長,並沒有你說的那些意思。但是我就是要反對你成為股東。」
楊辰遞給李智恩一個眼神,她心領神會,怒拍桌子問道:「鄭叔叔,我覺得楊辰先生說的很對。大家都知道即使賣給他99%的股權,他沒資格對集團的任何決策發表決定性的意見和看法。說白了,他不過是一個持股比例比較高的散戶而已。這個道理,我想在做的各位都懂。可是你偏偏還是要以各種理由反對,那不正好證明了你是故意想讓我爸爸成為一個背信棄義的人嗎?」
鄭載赫趕緊就想解釋,但是李智恩不給他說話的機會,搶先一步說道:「鄭叔叔如此羞辱我爸爸,不光是對我爸的不尊重,還是對所有股東的不尊重。我不能容你繼續做副會長了,而且你持有的股權必須儘快賣掉。十個工作日之內,你不賣掉,按照約定,我可以單方面發出收購邀約,你不得拒絕。」
鄭載赫一臉懵逼,這就把他副會長的職位給撤銷了?
這時,他突然明白過來自己中計了。
今天這個股東大會,李智恩想要清除跟她不站在統一戰線的股東。
可是偏偏他沒想到這一點,傻乎乎地成了出頭鳥。
「會長,你今天有意安排這個股東大會,其實就是想清除異己。對吧?」鄭載赫有種突然想明白的感覺,略帶苦笑地說道。
李智恩倒是也不隱瞞,非常直接地說道:「你願意這麼想也沒錯,我確實要踢走跟我不是一條心的人。我覺得這是很正常的事情,換成是你坐了這個位置,你也會這麼做。不是嗎?」
鄭載赫被說無言以對。
錯就錯在他高估了自己在集團的地位。
說到底,兩星集團姓李,他一個外姓人能做到副會長的位置,已經非常難得。
但是他千不該萬不該,就是不該輕視李智恩是個女孩子,妄想從她手裡奪取更多職權。
局面發展到這一步,已經沒有任何挽回的餘地。
索性,鄭載赫心一橫,振臂高呼:「各位股東,為了集團發展的更好、更安全,也為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我們應該一起反對這個大夏人成為公司的股東。各位,以後我們的子孫後代一定會感激我們今天的所作所為。」
現在敢站出來回應的人,要麼是傻子,要麼是真的不想要兩星集團的股權了。
所以,儘管鄭載赫說的很熱血,可是沒人回應他。
其他股東又不是傻子。
如果他們反抗李智恩成功,鄭載赫可能直接成為會長,將兩星集團改名換姓。
但是對於其他股東來說幾乎沒有任何影響,他們又不可能在公司擔任要職。
可是如果一旦反抗失敗,所有人都得被清除出去。
所以,仔細斟酌之後,其他股東都沒有表示支持他。
這個時候站錯隊,後果會很嚴重。
鄭載赫還不死心,繼續說道:「大家不要怕她,我們可以請求首屋爾市政府幫忙。我們是正義的一方,肯定會有很多人支持我們。所以,各位還等什麼?趕緊站起來明確反對她啊!」
還別說,被他這麼一慫恿,還真有幾個缺心眼站了起來。
「我支持副會長的看法,我們現在必須為國家安全考慮,不能讓他成為三大財閥的股東。」
「或許,我們會因此失去一些東西。但是我們做的是功在千秋的大事,犧牲一點東西也值得。」
「各位,還等什麼?趕緊站起來反抗啊!」
……
李智恩嘴角露出一絲嘲笑,道:「就你們幾個阿貓阿狗的還學人家鬧「起義」,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沒有這個實力。既然你們那麼不願意跟我「同流合污」,我也不勉強,你們就不要繼續做公司的股東了。你們幾個,有一個算一個,10個工作日內把手裡的股權全部賣掉。否則,我就按照你們入股時簽訂的協議操作,強行收購你們的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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