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馬一 馬二 馬三
喝下最後一碗肉湯,風雲才放下碗,向遠處還傷著的地行龍走去。
一邊走還一邊看向飛馬群暗道:「這山谷里的好處占不了多長時間了,要趁著帝林突破前,好哈收刮一次才行。」
「可惡,一想到後面沒有穩定的藥劑供應提升精神力,沒有這麼天地元素濃郁無比的修煉環境。」
「就好心痛,好心痛!!!」
次日,風雲想著一晚未歸的林雷和貝貝,心中暗道:「都是命啊!」
「我本來還尋思著有沒有可能紫紋黑熊沒去找薩帝厄斯的麻煩,有沒有可能林雷和貝貝獵殺黑熊得了一些熊掌就直接回來了呢!」
「但一夜未歸……」
「不會錯了,現在林雷怕是已經吞了棘背鐵甲龍的龍血、龍晶,正在靜靜蛻變!」
「按原著來看,是三天時間,所以我還有兩天多的時間在山谷里收刮好處。」
咴兒咴兒~(老大,你昨天說的是真的嗎?我們兄妹三個跟了你,你真的保證我們到八級?)
看著身旁的三隻雷翼飛馬,風雲隨手取出幾塊光屬性魔晶石和一些其他屬性的魔晶核給他們道:「放心,跟著我虧不了你們。」
「在這山谷里雖好,但你們想突破八級那待多久?跟著我,十年時間,我保證你們你們突破八級。」
咴兒咴兒~(那要是突破不了八級,那每年一顆的八級魔晶核可不能少!)
「好好好~,要是十年內不能助你們突破八級,那十年後,我保證每年都給你們提供一塊八級的光屬性或雷屬性魔晶核!」
咴兒咴兒~(老大,你可千萬別騙我們啊!)
「切,大家也相處這麼久了,我是什麼人你們還不清楚嗎?」
「我在這一片好歹也是有身份、有面子的人,我能忽悠你們?」
在確定要走了之後,風雲二話沒說,第一時間找上了飛馬族群里最強的三隻雷翼飛馬。
以和平交流的方式和它們達成了契約,並與其中最強的一頭直接簽訂了主僕契約。
作為起名廢的風雲,還給三隻雷翼飛馬取了馬一、馬二、馬三這樣簡單易懂,朗朗上口的名字。
說真的,魔獸中不考慮神獸和聖域血脈的話,最強的是龍類魔獸。
但在考慮收服魔獸的時候,光明系魔獸和有翅膀的魔獸往往更被人所青睞。因為聖域之下,有翅膀能飛行的魔獸比不會飛的就是要占優勢。
而光屬性魔獸又擅長輔助治療,在主人比魔獸更強才能收服魔獸的普適規則下,能增強主人持續作戰能力的光屬性魔獸自然也更受青睞。
不考慮等級,只考慮種類的情況下,只有同時具有光、龍屬性且有翅膀的銀龍比飛馬一族更適合做契約魔獸了!
其實他還想試試看能不能直接收服整個飛馬族群,但連五級雪狐群都搞不定的情況下,靠著以往相處展現出的實力,拐走三隻雷翼飛馬已經是頂了天的了!
收服整隻飛馬群,那是想都別想!
正打算繼續跟馬一它們培養一下感情,風雲眼角的餘光卻突然瞄到一抹黑影向自己竄來。等他轉頭時,便見到貝貝正一臉焦急的跟他比劃著名什麼,嘴裡還吱吱叫個不停!
跟貝貝很熟的風雲已經能很好的理解貝貝的情緒和意思了,他二話沒說就是騎上了馬一的背,在馬一的流光魔法加速下和貝貝朝東方快速前進。
等到了龍群所在地附近的時候,又驅使馬一回去,抱著貝貝在身上套了層光影護罩,最大程度的和周圍環境融合為一併收斂自身的氣息後,貝貝又給他施加了一道氣息遮掩的黑暗魔法。
極速爆發下,不過是瞬間的功夫,一人一鼠就以比剛才馬一還要更快的速度通過地底洞窟入口和其上小山峰之間的縫隙竄進了地底洞窟。
整個過程中,風雲都小心翼翼,提心弔膽,生恐受到了綠龍群和火龍群的狙擊。
畢竟以他目前的實力,單對單的跟八級魔獸掰掰手腕沒問題,但是八級龍群就不是他能有資格招惹的了。
可詭異的是,他和貝貝全程竟然都沒有受到任何阻攔。
其實他這也是趕巧了,昨天林雷進去後,沒多久裡面就爆發了大戰。
聖域紫紋黑熊和棘背鐵甲龍的戰鬥動靜可著實是把外面的龍群給驚到了,當時生恐被波及遷怒的它們二話沒說就是退遠了。
以方才林雷和貝貝的速度,它們甚至都沒反應過來,一人一鼠就竄進了地底洞窟,它們能來得及阻攔就怪了。
片刻後,火龍群和綠龍群的首領帶著幾個族內精英趕過來,圍著洞窟入口轉悠了幾圈終究是沒敢進去,只是幾條龍合力挪動小山把地底洞窟的洞口給徹底堵嚴實了。
進入地底洞窟的風雲在貝貝的指引下,迅速來到還躺在地上慢慢蛻變的林雷身邊。
為林雷檢查了一番之後,他看了看棘背鐵甲龍和聖域紫紋黑熊的屍體,又看了看地面上三個空空如也的瓶子,才摸著貝貝的小腦袋道:「放心吧,你老大沒事,他只是在蛻變。」
說罷,風雲正就想趕快收拾下棘背鐵甲龍和聖域紫紋黑熊的屍體。畢竟這兩者都是頂尖的魔獸,材料處理收拾的晚了,損傷了性質和效用就不好了。
只不過他身形剛動,就又頓住了。
紫紋黑熊和脊背鐵甲龍的屍體雖然珍貴,但算算時間都已經死去大半天了。兩者屍體對他最重要的精血中的靈性早該流失光了,早點還是晚點時間收集差別不大。
反倒是正在蛻變的林雷更珍貴,要是能研究出點什麼東西,那他可就賺大了!
不趁現在研究林雷體內血脈的奧秘,反而去收集紫紋黑熊和脊背鐵甲龍身上的材料,那不是本末倒置了嗎!?
想到這裡,他頓時將注意力全部放在林雷的蛻變上了。
不但利用鬥氣查探林雷體內的情況,時不時的還會從林雷的手臂上放一小瓶鮮血做樣本留存。
一連兩天時間,他隨身攜帶的那八九個小玻璃瓶早就裝滿了。
裝了倒,倒了裝,捨棄了上百份樣本,只留下了他認為最有研究價值的九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