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給我來三碗羊肉湯,加十個燒餅!」
林宇進了店,就朝著後廚中正在忙碌的老闆喊道。Google搜索
老闆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漢子,人看上去很爽朗,雖然因為長時間呆在廚房,身上有不少油污,卻依然給人一種精神矍鑠的感覺。
老闆朝林宇這邊看了一眼,見到跟在林宇身旁的趙詩涵和張若瀾後,頓時露出了驚為天人的表情。
「哎呀小伙子,你這兩位女性朋友真夠漂亮的,你太有福氣了!」
老闆衝著林宇豎起了大拇指,口中滿是稱讚。
「哈哈,謝謝您的誇獎。」
林宇笑了笑,心中稱讚老闆的情商實在是高。
趙詩涵和張若瀾兩個美女,都和自己走在一起的情況下,無論稱呼她們為「女朋友」,還是「同伴」,關係都要麼遠了,要麼太近了。
稱呼她們是自己的「女性朋友」,可以說是恰到好處了。
難怪這家羊肉館的生意如此興隆,加上現在正是飯點,可以見到無數的男男女女正在這裡吃著飯,不時還有人跟老闆打招呼,面對他們老闆都是熱情點頭,甚至聊上兩句。
這老闆的情商如此之高,生意要是不好才怪了!
很快,林宇叫的飯過來了,三碗熱氣騰騰的羊肉湯,外加十個香脆酥軟的燒餅,讓林宇和趙詩涵大呼好吃。
「若瀾姐姐……你的推薦真是太棒了!這是我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一頓飯!」
趙詩涵的嘴中堵著食物,不斷地對著張若瀾說道。
林宇也是面露驚訝之色,真的很難想像這樣的小店裡面,竟然能夠有如此美味。
「哈哈,都說了我們的員工,經常在這裡吃飯,要是味道不好能來嗎?」張若瀾笑道,「而且老闆人也很好,在這裡開了快十年的店了,一直都沒有漲過價,說是希望讓每個人,都能吃上口熱乎的飯。」
林宇點點頭,有這樣的餐館老闆在,真的是可以稱得上是造福一方了。
幾人正說著,門口突然傳來一陣騷動。
只見四五個身上帶著紋身,穿著五顏六色花哨衣服的小混混,走進了店裡,大吼了一聲:
「老賀!滾出來交店租了!這都幾個月沒交了?」
這些不速之客,一個個穿著打扮都很兇悍,令人感覺惹不起,加上聽到對方是過來收租的,感覺不太好摻和進去,於是在場的食客們,也就紛紛低下頭,坐在座位上沒有說話和動作。
林宇皺了皺眉,看老闆長得憨厚,人品也挺好,對待顧客如此真誠,怎麼會幹出欠租金這種事呢?恐怕這件事情存在蹊蹺!
老闆見到來人,頓時臉色發白,強自賠著笑從廚房後面走出來道:
「幾位……租金我已經努力在湊了,還差一點,能不能寬限幾天……我一定會一分不少,全給你們的……」
嘭!
一個小混混聞言,二話不說直接上前,一腳把老闆踹了個底朝天,口中罵道:
「媽的!上個月你就說寬限一個月,這個月肯定會交租金的!可到了這個月,你不僅沒有交錢,反而打算再往後寬限?你是當爺幾個是小孩子,可以隨便耍著玩是不是?」
「告訴你!今天必須把租金交上!要不然我們就砸了你的店,把裡面的所有東西都搬走!」
「不要!」老闆拼命搖頭,上前抱著那混混的大腿道,「你們要怎麼打我,罵我都可以,不要針對我的顧客!我雖然湊不齊這幾個月的租金,但是可以把手上所有的錢都給你們!明天!就明天我就離開這裡,再也不回來了好不好?」
說著,老闆從身後的口袋裡,掏出一大把皺皺巴巴的鈔票,送到了幾個小混混眼前。
看著這些錢,老闆眼中露出濃濃的心疼,這些錢都是他連續幾個月來,起早貪黑掙到的,都是他的命根子啊!
可是為了保護顧客的人身安全,把這些煞星趕緊打發走,他只能全部送出去!
幾個混混對視一眼,目光中流露出一抹得意。
「嘿嘿,算你懂事!那就給你一天時間,明天這個時候,我們哥幾個還會過來,如果見到你還在這裡開店,那就別怪我們不講情面了!」
說著,為首的混混就打算伸手,一把將老闆手裡的錢搶過來。
然而就在這時,旁邊一隻雪白的縴手伸出,直接擋回了老闆的手。
「不就是一點租金嗎?老賀出不起,我替他出!多少錢?」
一個身材高挑,穿著OL套裝的美女,氣勢洶洶的怒斥道,正是實在看不過去,斷然出手的張若瀾!
「媽的!誰啊,竟然敢阻攔老子的好事,不想活了?」
為首的混混罵罵咧咧道,然而抬起頭,望見美麗的張若瀾後,頓時眼珠發直,呼吸都跟著急促了起來。
好漂亮的女人啊!老子這輩子都沒見過,這麼好看的女人!
「嘿嘿,美女,你打算替這個老賀出頭?行啊!」那混混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煙燻的大黃牙,眼神猥瑣地掃過張若瀾全身上下,「現在一個月的租金是三萬,這老賀欠了我們三個月的租金,一共就九萬塊錢,加上拖延了好幾次,我們要多收一筆滯納金,一口價十萬!」
「什麼?十萬!」張若瀾驚呼,眉頭也是皺緊了,「開什麼玩笑?這一片並不是多麼好的地皮,正常的商鋪租金,最高不過一個月三千,況且這家店的地址也偏僻,面積還小,一千五一個月,就已經頂天了!」
「你們這是在訛詐!故意坑錢!」
那混混聽了,卻眼中露出譏諷之色,不慌不忙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皺巴巴的合同,淡淡說道:
「美女,飯不能亂吃,話可也不能亂講,這合同是當初,老賀跟我們老大簽訂的!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三萬塊錢一個月,老賀自己也簽名了!難道想反悔不成?」
張若瀾接過合同,快速掃了一眼,眉頭頓時緊皺。
這份合同上,的確是寫得很清楚,三萬塊錢一個月,還有雙方的簽名和畫押,就算是鬧上法庭,也只能是按照合同履行。
但張若瀾奇怪的是,這麼高的租金,老闆除非是腦子壞掉了才會同意,當初為什麼要簽下這份如此不公平的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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