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四歲的模糊記憶

  三歲前的記憶,

  都是片段組合。

  甚至都不知是真是假!

  丑子終於就要走出混沌黑洞,走向那無邊的大光明。玉子也不厚道,既然是投胎,為啥不讓丑子一開始就有異能或金手指。

  投胎托生於上世紀六十年代中後期的丑子,那一年的年底,在東土神州是發生過大事件的。

  四年後,

  已經來到七十年代!

  丑子的記憶里,

  是有人把他的名字改了

  那個人不是別人,

  是他那個不靠譜的父親

  他的父親一直嫌棄他,

  一有機會就取笑他,

  經常故意把他弄哭。

  還以此為樂。

  這是最讓人惱火的事

  丑子在哭,他在笑。

  四歲的丑子記得很清楚,有一天凌晨,一早出去撿狗糞的父親回來,又半躺回被窩,和母親說著閒話。見一早丑兒子也醒了,就開玩笑說,丑兒子是他一早出去撿狗糞撿回來的!

  這件事丑子到如今

  還牢牢記得!

  這讓丑子產生了對自己的認知矛盾,自己究竟是不是他們的親兒子;自己是不是被嫌棄而遺棄的孩子。所以才會叫「丑子」,這個名字還不像石頭、钁頭一樣,只是因為偷懶或好記起的名字,這個名字滿含評價!

  丑子當時就能感覺到,後來當小玉兒學完了大學哲學和研究生文學批評課後,就更清楚這個符號的深層意義!

  丑子是被父親嫌棄的

  至於母親,不知道。

  應該會好一點,

  畢竟是她身上掉下的肉

  應該還好!

  從那時起,丑子不要父親抱,不要和父親親熱。甚至討厭父親說話,對父親吃飯的吃相也是一臉厭惡。

  大音樂家貝多芬也特別恨他爹,老頭死了都不去看一眼。他爹本身就是樂團出身,對他格外嚴厲,有點讓兒子「實現自己的理想達到自己所不能達到的高度」那意思。

  估計那個傅雷也夠嗆!

  朱自清則是

  討厭他的一堆孩子!

  直到父親去世,

  丑子能想到的善待,

  也不超過三件

  有的還不值一提

  第一件是丑子讀小學,

  他買了大大的桃子

  帶去看他嫁在城裡的姐

  那家人家,

  是丑子最討厭的

  當然不包括他姑,

  丑子沒有怎麼見過她,

  她害癆病早就死了。

  但她的那些孩子,

  都以為自己是

  「城裡人」

  「城裡人」的意思,

  都知道吧?!

  城裡人就城裡人吧

  問題的關鍵是然後

  丑子是鄉下人!

  還是不懂規矩的鄉下人

  可他們的那些小命,

  其實是他們的舅舅

  從餓死鬼里撈出來的。

  那倒也和丑子無關!

  丑子關心的是憑什麼

  他們那麼拽!

  終於,有一次在城裡一起過馬路,他知道原因了,他們是嫌棄他,連走路都不會走。他們的意思,是不能走在大馬路中央,要走在靠邊的人行道上。

  憑什麼?

  馬路修好,不給人走

  難道是給騾子走的?

  要說那是給機動車走的

  那誰告訴你,

  半天都沒有一輛車開過

  這件事的結局是,

  父親買了桃子,路過丑子小學的教室,隔著破窗給了他一個粉粉嫩嫩的大桃子吃。

  丑子滿意地吃了,

  暗自慶幸他們少了一個

  第二件好事,是丑子考上大學,臨走去城裡送他,父親花五十塊錢給他配了副塑料黑邊眼鏡,當時的他,眼睛本來賊好,也不是因為學習用壞的,而是躺著看小說看壞的。那是一整套的老姚的《李自成》差不多就十幾本,當時看得停不下來,差點把自己還要參加高考都忘記了。

  其實那書很差,

  只是一時找不到更好的

  後來居然還獲得了

  鯽鮁文學獎

  也只能說

  那時間好書有限。

  後來當丑子成了小玉兒

  讀了文學評論的研究生

  畢業分配在那家

  全國知名的專業報社

  再也不好意思提那本書

  這會子還是說父親

  還做過第三件好事麼?

  那得讓我好好想想……

  反正四歲時,他做過的

  都不是什麼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