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命案,兩父爭女

  第100章 命案,兩父爭女

  於是,江婉問道:「鎮上大集你回來幹嘛?你別告訴我,是回來給家裡去賣東西的。」

  「小的就是回來幫老娘賣鞋子的,小人的娘親眼睛看不見。但她做鞋子的手藝很好,所以每個大集時都會讓小的幫她去賣鞋子。

  到時候,娘親會分給我一些銅板。嘿嘿!」

  想到今天剛分到手的一百個銅板,麻二高興的笑出了聲。

  知道了原因,江婉也不在為難他。語氣溫和的對他說:「嗯!你和吳富貴兩個人不用再去碼頭扛麻袋了。

  以後,每半個月我給你們每人十兩銀子。

  到時候,你們再縣城租個房子,專門在縣城盯著陳杏兒。她有任何動作,你們都要回來告訴我。或者讓人給我送信也行。」

  「真的嗎?謝謝主子恩賜。」麻二趕緊跪下給江婉磕頭說。

  「行了,趕緊起來吧!我可告訴你,這銀子可不能拿去賭了。要是被我知道,你們用我的銀子去賭錢。

  我就把你們倆的爪子給剁了。」江婉威脅說。

  麻二連忙搖頭說道:「不敢,小的不敢。」

  「今天我在鎮上聽到一個消息說:縣太爺的一個年幼的小妾,幫著他破了一個棘手的案子。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你給我說說是怎麼回事?」

  「破案?倒是聽說縣裡也了一件命案,還傳得人盡皆知。但是不是和陳杏兒有關就不知道了。」麻二讓撓了撓頭說。

  「說來聽聽!」

  「是!聽說有個縣裡一個老漢的女兒不見了。這個女兒是老漢的養女,是他在十三年前的一下雨天撿來的。

  當時,撿到這個孩子時已經燒得哭不出聲了。

  那老漢夫妻倆把孩子撿回去後,去醫館救治了兩天才把這孩子給救活。孩子好了之後,夫妻倆人息心照料五歲。

  孩子五歲那年,老漢的妻子生病了。

  家裡窮,再加上孩子還小。她捨不得花錢買藥,就這麼硬生生的拖死了。

  那孩子是哭得死去活來,可怎麼也搖不醒養母。」說到這,麻二停了一下。

  他也覺得老漢夫妻倆對孩子太好,就是親生的都不一定為孩子做到這樣。更別說是撿來的丫頭。

  江婉倒是沒什麼感覺,這種事在後世還是很多的。

  倒是把杜娟和海棠感動的不行,兩人掏出自己的絲帕不停的抹淚。

  麻二見江婉沒什麼反映,以為他對自己停下不滿。趕緊又繼續講下去:「妻子死後,老漢即當爹又當娘的把孩子拉扯大。

  眼看著就要說親了,沒想到那孩子的親生父母找來了。說要認回這孩子。

  老漢哪能同意,就是姑娘也不願意認親生父母。這麼多年,都是養父母含辛茹苦把她餵養大。哪能就這麼跟親生父母回去。

  那親生父母一見女孩不同意,就指著她的鼻子大罵:說她沒人性,眼看親生父母要餓死。

  也不伸手幫一把,反正怎麼難聽怎麼罵。

  把那姑娘罵得直哭,但她就是不鬆口說跟他們回去。

  之後他們就隔三岔五的來鬧上一回,把老漢氣得不行,去又說不過他們。

  鬧過幾回之後,那對夫妻後來也不知道什麼原因就不來鬧事了。老漢還以為他們放棄了,也就沒當回事。

  那兩人不來反好,他們父女也能過幾天清淨日子。

  只是,在他們沒注意的時候。村里來了個渾身髒兮兮的乞丐,經常在他們村里轉悠。

  再後來的一天,那姑娘突然就不見了。

  老漢一開始以為女兒去河邊洗衣服了,可到河邊找了也沒看到人。問村里人,村裡的人也說沒看見。

  就在大家準備出去找人時,一個小孩說了一句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小孩說:爺爺,那個一直在村里轉悠的髒乞丐也不見了。

  這下,眾人才知道壞了。如果,老漢的女兒真是被那乞丐帶走的,恐怕凶多吉少了。

  可老漢不相信,他乖巧聽話的女兒怎麼會跟一個乞丐走呢!肯定是巧合,說不定女兒去哪有事耽誤回來了?

  村里人見老漢像發瘋一樣的要出去找人,可惜他年齡大了。

  沒走兩步就摔了一跤,摔斷了一條腿不能走路了。村長見他可憐,就讓他在家休息,他安排年輕人去找。

  老漢看著自己那條不能動的腿,無聲的流淚。

  村長和村民們也都替他難過,可他們也沒有辦法。只能幫著他打聽打聽情況,順帶照顧照顧他的生活。

  本來,事情到這就兩個結果。要麼是找到人,要麼是找不人。

  偏偏這兩種都不是,就在老漢養傷的期間。

  突然跑來一隊捕快,他們來到老漢家,二話不說拿著鐵鏈就把老漢捆上拖走了。

  可憐老漢斷的腿,才剛好一點就這樣又被弄斷了。女兒這邊還沒消息,自己又要被關進了牢房。

  村里人見此也跟著上前問是怎麼回事,那些捕快卻不耐煩的說:官府的事少打聽,小心把你們也抓進去。

  村民一聽,哪還敢再打聽。他們只能跟著一起去縣裡。

  而老漢不顧自己的腿傷,不停的拉著捕頭問:為什麼要抓自己?

  你自己幹了什麼事,你自己不知道嗎?還在這揣著明白裝糊塗。那捕頭陰測測的對老漢說。

  老漢被捕頭說的一頭霧水,他最近一直在家養傷。哪知道外面發生什麼事啊!

  可沒人告訴他原因,一直到升堂之後,他才知道是女兒的親生父母把他告了。

  說他殺害他們的女兒,原因就是因為親生父母找上來要認孩子。他不同意,就把他們的孩子殺了。

  老漢被這兩個無恥之人,氣得說不出話來。

  上面的縣令大人,問都不問他。就直接讓他認罪,並告知拋屍地點。

  老漢丟了女兒正傷心呢!現在又被人冤枉殺人。他的心情可想而知。

  但傷心歸傷心,該喊冤還是要喊冤的。不能就這樣把這殺人的罪名認下。

  於是,老漢不停的向縣太爺嗑頭喊冤。

  外面那麼多百姓看著,被告又一直喊冤,縣令不知他們兩方到底誰說的假話。

  只得又繼續追問那對夫妻,問他們有什麼證據證明老漢就是殺人兇手。

  誰知那對夫妻像是有背而來,把自己說得可憐的不得了。還說女兒偷偷買了東西送給他們。

  最後,還說在老漢家的屋後地里,埋著一身血衣和一把帶血的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