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6章 1243【能做您腳下忠犬,我很榮幸】下
清潭洞,商業區-——
「索菲亞咖啡廳」位於清潭洞最為繁華的十字路口,作為被西方飲食文化攻陷的國家,韓國人大多都愛吃披薩,愛飲咖啡。
以至於在韓國上流社會素有「一日不飲咖啡, 就趕不上社會」的說法。
不管是說韓國人崇洋媚外也好,說他們沒有文化自尊心也罷,總之咖啡已經在韓國深入民心,猶如他們傳統的泡菜,大行其道。
此刻,在時尚男女來往穿梭的索菲亞咖啡廳內, 穿著一身休閒服裝的宋志超正坐在偏僻的落地窗前,望著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 姿態悠閒地飲著咖啡。
對於宋志超來說,他偏愛飲茶,不怎麼愛喝咖啡,但在這裡也只能入鄉隨俗。
也許是因為長得太帥的緣故,咖啡廳內的服務員小妹時不時偷瞄他幾眼,然後和女同伴小聲嘀咕:「哇,實在太帥了!」「他該不會是準備出道的明星吧?」「我感覺自己戀愛了!」
像她們這樣花瓣般的年紀,正是情竇初開幻想美好愛情的時期,對于帥氣的異性當然會有說不出的好感。
宋志超對那些少女愛慕的眼神視若無睹,因為此刻他的目光正在被一個成熟的身影所吸引。
外面街道上,打扮得花枝招展妖艷無比的「清潭洞第一寡婦」花夫人,頭戴黛安娜王妃式樣的羽毛禮帽,身穿誇張的歐式貴婦裝,手挎LV坤包,腳踩普拉達, 扭著腰肢,信步來到了咖啡廳。
咖啡廳服務員顯然認識她,一見她進門,就全都畢恭畢敬地朝她鞠躬問好。
花夫人輕蔑地點了點頭, 美眸巡視一周,看見宋志超,然後就笑靨如花,伸出玉手,貓兒般朝宋志超招了招手。
當宋志超把手中咖啡杯放下的時候,香風撲鼻,花夫人已經坐到了他對面。
女服務員詢問她要些什麼。
花夫人就說老樣子,什麼卡布奇諾,多加奶油和砂糖,又說自己愛喝甜的,別弄太苦,苦的跟中藥似的,難喝。
服務員不敢發笑,忙低頭鞠躬離開。
花夫人放下手中坤包,對宋志超道:「我也是附庸風雅,其實我老不愛喝這咖啡,還沒可樂好喝。」
宋志超莞爾一笑:「你這是真性情。」
「呵呵,你這不是在笑話我吧?」花夫人才不吃宋志超這一套。
「怎麼會呢,好像我現在坐著的這家咖啡店,還有這整棟樓都是你的,像你這樣的女強人,誰敢輕易笑話?」
花夫人就噗嗤笑了,「看起來你做過功課-——沒錯,這家咖啡店是我開的,這棟樓也是我的,不過今天你來這裡找我,不是單純來讚美我的吧?」
「當然不是。」宋志超說,「我是有事情需要你幫忙……」
還沒等宋志超把話說完,就見外面一陣騷亂。
即使坐在裡面,也能聽到外面那一陣陣驚呼聲。
原本熱鬧的清潭洞大街,更是立馬聚集了無數的人,其中又以少男少女為主。
這些人歡呼雀躍,跟瘋了一樣。
……
再看清潭洞街道旁——
一輛黑色的寶馬款保姆車停靠在了馬路旁邊,作為韓國娛樂圈的大明星,朴俊亨推開車門,戴著墨鏡從車上下來,出現在了咖啡店外面。
「朴俊亨,我愛你!」
「朴俊亨,你是我偶像!」
「朴俊亨,我好好好喜歡你!」
一群少女瘋了般圍住朴俊亨,索要他的簽名,對他訴說自己的熱情。
朴俊亨似乎對眼前一切習以為常,戴著墨鏡,帥氣十足,很是友好地沖影迷們揮手致意。
外面那群影迷爆發出一陣陣尖叫聲。
在兩名黑人保鏢的保護下,朴俊亨終於排開眾多影迷,走進了咖啡廳。
咖啡廳內,那些客人一看見他,全都驚訝地捂著嘴巴,表情驚喜莫名。
再看朴俊亨,摘下戴著的蛤蟆墨鏡,露出俊逸的臉龐,嘴角微微上翹,丰神玉立,環顧四周。
那些女客人此刻都快激動瘋了。
「真的是大明星朴俊亨!」
「天啊,我這是不是在做夢?」
無數雙眼睛迷醉地看著這位娛樂圈極品偶像,傳說中的男神!
這一刻,朴俊亨全身上下光環籠罩,充滿了神聖感。
再看朴俊亨本人,剛開始還是一副高傲表情,可是突然,他楞了一下,表情瞬變,朝著一個方向快步向前。
朴俊亨來到了宋志超前面-——
「會長大人,您好!」
宋志超點點頭,「呃——怎麼樣,最近可好?」
朴俊亨:「多謝會長大人關心!講真,能做您腳下忠犬,我很榮幸!」說完話,剛才還丰神玉立高傲無比的大明星朴俊亨非常恭謹地朝著宋志超深深鞠躬。
姿態謙卑到了極點!
見到這一幕-——
眾人眼珠子差點掉出來,一副不可思議表情。
自己男神,自己的偶像,竟然給別人鞠躬行禮?!
連坐在宋志超旁邊的花夫人也一臉的驚愕,捂著小嘴,不可思議地看著眼前一切。
朴俊亨好歹也是個大明星,竟然自稱宋志超的「忠犬」?!
花夫人覺得腦子有些不夠用。
可以說這一刻,端坐著的宋志超瞬間奪走了朴俊亨所有的光芒。
「好了,既然來了,就先坐下吧!」宋志超指了指旁邊的椅子,對朴俊亨說道。
朴俊亨變得更加謙卑,雙手放在腹部,微微弓腰,笑著說:「會長大人在此,我這低等之人又豈敢坐下?」
宋志超笑了笑,就也沒再勉強。
畢竟韓國這種等級森嚴的習慣,一時半會兒是很難改變得了的。
「那就把你最近得到的情報,簡單地說一下吧!」宋志超端起咖啡輕抿道。
旁邊花夫人也好奇地看著朴俊亨。
對於花夫人來說,她也沒想到宋志超會真的不計前嫌重用朴俊亨這樣的卑鄙小人,並且給他莫大權力,讓他執掌新羅夜總會的所有業務。
現在看來,這個朴俊亨似乎幹得很不錯,宋志超輕輕一招手就過來匯報情況。
……
花夫人哪裡知道,此時的朴俊亨早已不是昔日那個朴俊亨。
現在的他可是執掌新羅夜總會大權,混跡與財閥政客以及名流之間。
真可謂:談笑有鴻儒,來往無白丁-——身份地位,與他以前單純「戲子」身份,不可同日而語。
以前的朴俊亨看似很出名,有很多影迷追捧,實際上卻只是一個被上流社會瞧不起的玩物,就像眼前的花夫人,以前就「養」過他。
可是現在,朴俊亨第一次感覺地位的提升,只要自己到達夜總會,那些富豪名流就開始和自己「稱兄道弟」,不再像以前那樣「呼來喝去」。
記得清楚,以前有個姓孫的富豪,見了自己就譏笑自己,還讓自己當場像猴子一樣表演「翻筋斗」。
可是現在——
那個孫富豪見了自己卻跟孫子一樣!
原因是這傢伙的把柄被自己抓住,就像宋會長說的那樣,能夠在這夜總會鬼混的,沒幾個人乾淨的,抓住他們的小辮子,就可以對他們頤指氣使,讓他們喊你爺爺都是可以。
「爽啊-——!」
朴俊亨第一次感覺自己天生就是吃「間諜」這口飯的-——搞情報,抓把柄,對於他來說簡直手到擒來。
而那些被他抓到小辮的富豪名流們,面對他更是像孫子一樣畢恭畢敬。
那種爽感,簡直爆棚。
因為做夜總會負責人做的太出色,朴俊亨甚至考慮要不要退出影壇,不再做明星藝人。
可宋志超卻阻止了他,說藝人這個身份和明星這個光環是他做情報工作必不可少的「掩護」,並且鼓勵他一定要繼續努力奮鬥,勢必要成為「李勝利」第二!
「乾巴爹——!」
哦不,是——
「懷挺-——!」
宋志超給朴俊亨握拳加油。
朴俊亨感激涕零,很敢接宋志超對自己的鼓勵。
不過有一點他卻很納悶——
那個「李勝利」是誰?!
什麼時候出道的?
難道也是間諜?
哎一股,自己連他是誰都不知道,又怎麼向這位前輩學習?
腦瓜疼!
(本章完)